看看王佳佳法官审判的真实案例,你还会觉得她判的案子有问题吗?
这起案件是2018年开庭,同样是一起交通肇事案。在这起案件中,王佳佳法官不光支持了原告提出的误工费,还支持了原告提出的精神损失费。
案件中涉及到的每一项,王佳佳法官都给出的详细的数据支持,可谓有理有据,让人心服口服。
从这起案件能看出王佳佳法官的思路,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偏袒保险公司的问题,因此小编对网上曝出的保险公司愿意12000元和解的说法存在质疑,不知道这个信息是怎么传出来的?
小编特意查了一下,所谓12000元和解的说法都是来自自媒体,没有任何一个官方媒体发布过这样的信息。
网络不是不法之地,希望法院能公布王佳佳法官审理党某某案件的详细记录,化解公众质疑,不能看着一个优秀的法官被误解默不作声。
不知道当时是否达成战略伙伴关系
质疑这起交通肇事索赔案不代表质疑她所有判定的案子,这个你要分清楚,要是她每一次判案都引起争议,你说她还能挺到现在吗?所以就事论事,在具体事实不清楚的情况下谁也不能妄下断论的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是谁死谁有理
请把原告,被告的身份背景放进来看看
去年你是好人,能代表你今年还是好人?
公布她家财产,财产与收入不符,人民群众判她财产充公,罚款带坐牢。如财产与收入大致相符,再来分析这个案子不迟。
不要再出来洗了,当天的庭审视频放出来才有说服力,没有只会越洗越脏'!狗
咦,前段时间哗啦啦的一大堆普法的说该类案件法律是不支持精神损失费的,该案马上打脸了;咦,原来你必须在医院24小时待着,才有误工费,真神奇
当年恒大呢还是世界五百强
昨天明天大前天它是不是一天
这个案中的原告是什么身份?是农民吗?是低层人民吗?
一年几百个案例,为什么要拿6年前的来洗!这几年没有吗?[并不简单]
自从有了战略合作,一切都不是事
145天住院的医药费2814.7元,王法官是欺负我们没住过医院吗?每天只点滴盐水要多少钱?这就是以事实为依据?
公布庭审录相啥都解决了
2018年有没有战略合作了?
不用洗了,18年的案子原告绝对是有地位的,否则车祸怎么还会赔精神损失费?
相同的案件,不同的结果,这就更说明有问题了
大千世界,万事万物!一切都是前有因,后才有果的!公道自在人心!
首先公布一下那个案件的索赔人员身份,是农民工还是有钱有势人士或者是否亲人友好
编故事么,洗地洗的脸都不要了。。。
如果这案没问题,法院早已出来清洗了。
这个判决不等于那个,各是各。 就如考试题,这个做的对不等于每个都对。 简单的道理都不懂还在这瞎逼逼
400件案子终于挑出一件,怎么不把400多件都公布出来呢!!!
为什么以前的案件支持抚慰金,现在不支持抚慰金了?
那是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之前吧?
不是法援律师,铁证,没有可操作的余地。
18年保险公司还没和法院签什么无上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协定
以前还算正直,后来堕落了
结果好不好??看疗效!!
18年的事能说明什么?一事对一事,别瞎搅合。
一失足成千古恨,套在法官身上一样如此。过去做的再好,一次不注意照样足以致命,而且是自己的命!
我就奇怪,你能拿出2018年的判决全文来证明,为什么不直接拿这次的判决全文?网上有疑虑的都是因为没看到这次的原文,说不定被人用假的或不全的消息利用了呢?
既然拿以前的案子推导现在的判决,那就把两个案子的受害人身份背景拿出来对比一下
怎么都是替她洗白的
那这次咋不按以前的路数来了呢?
这个事件破破烂烂,却总有人缝缝补补[哭笑不得]
8800的精神抚慰金,医院越久精神抚慰金越高吗[捂脸哭]
一个争议是非不断的里程碑式事件!
黑是黑,白是白,黑的洗不白,白的洗不黑,就事论事,不是谁死谁有理,不是谁强谁有理,也不是谁弱谁有理!
你知道的那么多 你说说2018年的原告的身份背景
成为战略合作伙伴之前还是之后呢?
你说的那是18年 现在是那一年 你搞清楚了没有
不是原告被告。而是利益共同体。
公布庭审视频不就真像大白了,一个普通的民事赔偿案,又不存在什么保密隐私之类的,为何不公开呢?
简直不能比,医疗费才2800多,住院145天,最后赔偿11万多。老汉的医疗费怎么样都比2800多,真的应该要求住院疗养145天,(回家也没有人可以照顾他),主张赔十万以上。
18年这个案子判的好,可是这能说明什么呢?
一个普通人 一辈子没做违法事 却在这事上要跟她以命换命 为啥
2018年的原告和今年的原告是一个人吗?身份地位能一样吗?
个例能代表全部吗?请问一下发个文章给多少钱呢?谁给钱?是保险公司吗?
那你到是公布现在的这起案件的所有材料啊
她的判案是否公正,不能用以前的案例证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案件是否详细,证据是否充分,是否进行了深入调查等等。 即使对凶手有失公允,但杀人也是穷凶极恶
再咋样粉饰也改变不了被宰的事实。
1450就是为了搅混水,胡编乱造,扰乱人心。
法理,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情况下作出判决,法是硬性的,以事实为依据,机动车全责,医院的费用清单,加上各方面补偿作出合理赔偿,不应该无责者受伤还出钱医治自已,个人见解
一年365天可以审判400多起案子,🐮的一批[点踩][点踩][点踩]
那个案子有没有利益关系,查清了吗?
那有篇文章说[并不简单][并不简单][并不简单]这位法官大人主动去参加保险公司会也假的[并不简单][并不简单][并不简单]
这老头要是院长他爹,还这么判吗?
没有一个法官会蠢到所有案子都判错!
造假能用心点吗!连个公章都没有!
洗地贴
看了半天,赔偿天数都是住院的145天,是不是出了院后就能干活了,这个地方有疑问,不知道是真的在医院住院到不影响干体力活才出的院,还是出了院还需要修养一段时间,如果是前者,那没啥问题,如果是后者,那是不是只要出院了就代表康复了
案子没问题是人有问题
战略合作伙伴什么时候形成的?盳婆吃汤圆,心底里有数!
不管你用多大的劲洗。
恒大有很多好楼盘,影响恒大烂尾,许家印啷当入狱了吗?
人的心灵是会变的,
撞伤了有一段时间不能挣钱,得赔钱
凡住过院的人都知道,刚入院的前几天,医疗费一般都比后期的多。因为刚入院时,要进行各种检查、以及有手术费等,仅药费这一项,也是前面比后面的要多。因此29天医疗费1万8千元,前面15天法官裁为9000元,仅从15天大于14天,幼儿园生都知道是错误的。 这类法官,连基本常识都没有,还自作聪明,死了不冤,留在其位,只会害更多的人,为害社会。就象那个"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的法官,把法律当玩意。 因为住院费半月对半开,就是彻头彻尾的错误。
为了利益人是会变的
因为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都绝后的老光棍还有啥在意的
我认为公布王法官经济情况是最重要的。
我对这种小仙女敬而远之的,不食人间。偶尔判对一次就大书特书?
庭审录像,医院单据,最好再有段原告采访!一目了然!
这个案子最倒霉的就是这个老头了吧?平白无故被车撞,平白无故借了1万多!平白无故住了15天院!平白无故打了3个月官司,平白无故挨了几个月的痛,几个月的委屈,现在还平白无故把命丢了!遇到这晦气玩意真是倒霉透顶!真是白撞了,最后倒是变负债😮💨😮💨😮💨😮💨😮💨😮💨😮💨😮💨😮💨😮💨
这几年的风向,在很大程度上不让坏人作恶,意思是说,有一些人钻漏洞,因为属于弱势群体,所以就要求法院同情… 现在对这些,很多时候,不允许了!而且有一些保险公司现在压力很大,也是尽量不去多赔了! 到现在,咱们也没见到保险公司站出来讲什么呀!
这个案子判的没什么问题
胡说八道,那人家一天不去住院,那就是一分都没得赔,被白撞了是吧?
法院跟保险达成战略合作协议,那跟法院承包给它有什么区别,看来以后打官司都要去外国打了,别再害弯弯了,放过人家吧!
查一查18年原告的社会关系
若处理这个案子的法官是有职业道德的,有正义心、有维护法律尊严的公正法官,他应该会这样做: 1、自己或派人去医院打印出住院治疗清单,真正落实住院治疗费用。 2、判决前,一定会咨询专业医生,问清伤者出院后,还要不要继续吃药治疗,以及何时能完全恢复正常劳动能力。 3、咨询专业医生,伤口会不会落下毁容的后遗症。 上面这些情况落实清楚后,除了要责任方赔偿伤者的住院治疗費(包括护工費)外,一定还会考虑并要求下面几项赔偿: 1、自被撞伤之日起至完全恢复劳动能力期间的误工费。 2、出院时及出院后的治疗药物费用(医保报销,出院时医院开的药物都有报销的)。 3、营养费。4、若有毁容(留下伤疤),应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你愿意身上被人划一刀,只赔偿医药费吗?) 。5、损坏的其它财物赔偿。
看得懂判决书的都知道,法官能做的只是支持原告主张。这次的原告代理律师没有提出其他合理权利主张,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一大堆能提的不提,仅提主张医药费用赔偿。公告显示的是法官支持了原告所有主张,但是保险公司质证成功,也就是他们提交了有效证据证明原告证据瑕疵,所以酌情降低了赔偿的费用。
大家没有弄明白,交通事故,受伤住院的,一定要走法律程序,自己请律师,风险代理型的,律师专业的,这个案子,找到好的律师代理,很可能赔好几万
官方都没说假的,看把小篇急的
你现在晒出来的所谓案例也不是官方所披露,也是你自己的自媒体,谁相信,
还是有一笔钱没算,出院养伤1到评残之间这的时间没有赔付。还是把出院等于痊愈不管不能正常工作的误工费,她坚持出院等于完全康复是一贯的。这位是双腿骨折,误工费应到评残前一天,我们都应相信,双腿骨折的人没一年半载是没法正常工作的。这个审法的原告肯定有儿女家属,要不当年就送走她了。
洗洗更健康
网络里面,凡事一些人不想承认的东西,怎么解释都只会越抹越黑,所以官方应该不会发声的,清者自清。普法之路还很长,金额较大的纠纷一定不要为了省钱去接受法律援助,要么私了要么请律师,拿钱办事和打卡下班是两回事。
公布判决书总可以吧
这是有家人,而那个只是伍保户,这些判决也改不了她。
以前判案正确并不代表永远不会犯错
不要张口闭口伤筋动骨一百,如果伤的重,15天下床都费劲,老头断然不会主动出院回家而且只带了很少的消炎药,如果伤是自己造成的,不要说住院,甚至连x光都不拍,买几盒消炎药,100块钱都花不了。
别洗了老百姓一边倒攻击王佳佳难道只是为了她一个人判案的问题吗?
你是想说同一个法官 ,在不同的当事人面前,完成了同案不同判的壮举吗?
稍微有点法律常识都不会瞎起哄,所有赔偿都要有事实依据和法律规定支持,不是坐地喊价
战略合作同盟,以后法院就去保险公司上班了!
这个案件还没有问题吗?原告主张赔偿15万多,最后只赔了11万多,而且应该也是休息的天数少了,她只按住院天数赔,像这种有两处十级伤残,伤情比较严重了,住院了都145天,实际休息时间应该更长了,我找过其他案例,发现别人的误工时间都是住院时间加上休息时间比实际住院时间要长,这一点我就有一点怀疑,是不是她的交通案例都是按住院时间来赔的?没有加上其他休息时间?
继续洗白
洗地的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