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名男子经常在炒鸡店吃炒鸡认识了女老板,事发当天,男子和工友一起来吃炒鸡,随后工友吃完先行一步,男子于是和女老板在墙角以站立的方式发生关系,结果这个时候,女老板的二叔来买烟,两人被迫停了下来,随后男子就离开了,谁知,男子离开后,女老板却报警称自己被侵犯。
男子王某在一家工地打工,因为沈女士就在工地附近开了一家小饭馆,王某经常来店里吃饭,一来二去就和沈女士认识了。
事发当天,王某又和工友来店里吃饭,沈女士就给做了一个炒鸡、一份炒鸡蛋,三个人一起吃了饭又喝了一点酒,随后,王某的两个工友先离开了,这时候,店里就剩下了王某和沈女士两个人。
于是,王某就朝着沈女士喊老婆,我爱你,没想到沈女士却有些脸红,直接回应称不要乱说。
没想到这一举动让王某心头一阵乱颤,随即便上前将沈女士堵在了墙角,准备与之发生关系。
可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沈女士的二叔来买烟,看到有人过来,两人便停了下来。不过两人衣衫不整的还是被二叔看在了眼里,随后,王某就先行离开了。
此时,沈女士的脖子已经红了,二叔看到后询问了沈女士脖子怎么了?沈女士就将这件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二叔抽了一口烟语重心长的称,这种事情不能说,太丢人了。
于是,沈女士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丈夫,询问丈夫应该怎么办,在丈夫的支持下,沈女士决定报了警。
归案后,王某也承认了此事,不过王某提到,沈女士并没有反抗,而且双方都是站立状态,所以双方应该是半推半就状态,自己也没有威胁对方,所以,不应该认定是犯罪。
而后,经过对受害人沈女士的一番鉴定,在其身体以及衣服上,均未检测出王某的遗传物质。
很快,案件就移送到了法院起诉阶段,王某的家属赔偿了沈女士5万元,获得了其谅解,但是,沈女士的代理人表示,按照王某和沈女士的陈述,王某的的行为已经属于犯罪既遂了。
而王某的辩护人一方则表示,1、被告人犯罪主观恶性较小,被告人认为被害人已经离婚,案发前与被害人有较亲密关系;2、被告人没有采取暴力手段;3、案发过程中被害人并非完全被胁迫,既有不情愿的情节,也有半推半就的情节没有造成严重后果;4、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归案后如实供述;5、被告人及其家属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争取其谅解。
所以,希望能够获得从轻处罚的判决,而王某对此也表示认罪认罚。
显然,按照刑法的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其行为构成犯罪。
本案中,虽然王某辩解自己没有采取暴力、胁迫手段,但是,王某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强行搂抱、亲吻被害人,并将被害人挤至墙根处,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因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其行为属于犯罪。
按照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据此,法院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套路太深了,几个月的营业额两分钟就回来了。
扯的吧,曾经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最后无罪告终,理由就是站立的姿势绝对不可能用强。
站立姿势这兄弟行呀
事情之所以变成这样,就是因为二叔的出现,女的本来是默认了行为的,一看被熟人撞见了,就改成是被迫的了,自己摆脱了不守妇道的嫌疑,说白了就是面子上过的去了,这男的算倒霉,被叛了刑还赔了钱。
违背妇女意愿肯定不对啊!问题是这妇女意愿要是总变咋办?
题目:《多事的二叔》
,写的什么呀?一会是告诉丈夫,一会又是离异。
为什么?这种情况受伤的总是男人!
是她二叔害了小伙子啊!
这女人这个店以后别开了,男人出来非要整她不可,不带这么玩的。
这是钓鱼…吗?
这是不是以后要先问清楚,才能上?[捂脸哭]
一看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被撞破了不敢承认,
站立发生性行为,告不了强奸
套路深呀,兄弟
女的要是不愿意不主动配合,肯定进不去,除非不省人事或者被限制手脚。
立杆的,传说中的中华好功夫![点赞]
天天发这种,正常往来都担心告了
饭馆一年的盈利保障了
胡吣!
如果那个二叔没看见,女绝对不会提此事
站姿,岗岗的,就是太粗心了给人轻易就看见
其实嘛就是半推半就,只是被熟人碰见了,说不过去才说是被用强了
好险啊!我躲过了修车厂女老板
告诉了丈夫,已离婚,啥乱七八糟
好深的套路,啥都没干,5万到手了。
这钱来的快!干半年也挣不了这么多啊!
滋味的认为女性是懦弱群体,可是事实呢
哎,又当又立!
嗯,这法官走路要小心哦
全凭渣女一嘴胡说
以后出门管好自己的小弟![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5万除以3百等于一百六十六次可以三天换一个不同的而且是全套不用战着那么累可以躺着你说这男的是不是老袋被驴踢了
还是钱的事!
以后先问清楚还得录音录像拿到公安局备案才可以合法发生关系?[抠鼻]
🐈吗?有九条命?
王某的前世是公鸡,因为公鸡都是站着办事的。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小编做梦想出的段子
站桩牛皮
站姿好 前后都是宝
就中国刑法里关于强奸的定义,哪怕女方是自愿的,过后都可以说是被强奸的,完全就是扯淡的
老板娘和二叔才是一对!
仙人跳吧。
男的色胆包天
文章编的有毛病吧 前面说女的跟丈夫说了 后面又说女的离异
我朋友想问问,双方站位时如果对方不配合怎么样能成功
WC这个更冤!亏大了!
怨案
仙人跳
这件事中唯一有罪的就是二叔
我感觉是扯王八犊子!
这样的案件都这样判,只会让后续更乱
把男的都阄了,让女的得瑟去
靠
除了扯蛋别的就不说了
遇仙人跳了,法院判刑,公正!
敲诈勒索
标题《不该出现的二叔》
太过于随意了,基本上只要女的反复无常,和她那个的男的就得倒霉
男的不去搂,难道让女的去搂?
都是二叔惹的祸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女人的嘴赚钱的鬼,同样都是嘴,差距咋就那么大呢[哭笑不得]
这下操作得好,玩一次,男的还没插,就到手五万,这得卖多少炒鸡啊?
被害人离婚?又把事情告诉了丈夫?
小店生财有道呀
小饭馆能卖烟吗?卖烟不是要专卖的吗?
哎呦喂!齐鲁大地,礼仪之邦,竟然有这种事发生😱
主要还是二叔的出现决定上升到刑事案件。
男人呀,管住身下二两肉,方能世间来走秀!
这一年工白打了
仙人跳
这就是仙人球吧!跳成功了
这钱太好捞了[点赞]
如果这男的死了,那一定是冤死的!!![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故事里的故事
这得多猴急啊,屋里不行吗?关上门不行吗???等不及吗??
编故事都不会编
没爽到肯定要报警
最后二叔捡了大便宜
这个年代赚钱太容易了,要用脑子。
二叔没出现就平安无事!
这也算强奸?有完没完
继续忽悠[开怀大笑]
不是说站着不算强奸吗
站着来如果女人不配合,你搞都搞不进。😂
不能去洗手间吗[得瑟]
二叔说,不能多说,然后女的就再告诉老公,
不怕他出来后干死你嘛!
现在的女的都这么好上吗?
站立式,不算
站立姿势如果一方不愿意根本进不去
完了,婚前性行为,女人随时都可以告男人强奸。
ai文,已举报
这女的也是愿意的,而且还没开始,男的还要赔钱?!男可不可以反告女的,硬要他跟她发生关系,女的也要赔钱给男的吗?很明显判得不对!那女的见被人发现,怕老公知道她出轨,才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