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icon,大爷大妈听从儿媳建议,把把718万卖房款全部打给儿媳,让她在国外买房。不料,两年后,儿子儿媳离婚,儿子又突然死亡,他们越想越不对劲,要求儿媳返还卖房款。儿媳却说是赠予,不肯返还。老人一怒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478万售房款,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上海金山icon法院)
俞大爷抚摸着儿子的遗像,喃喃地说:“爸一定把咱家的钱要回来。”
俞大爷夫妻是上海icon本地人,经济优渥,独生子俞成很优秀。
2016年,儿子把已经怀孕的赵燕领回家,老夫妻虽感诧异,却也欣喜地接纳了她。
同年3月,他们为俞成赵燕办了婚礼。
4月,他们带儿子,儿媳去房产登记中心,在房产证上加了儿媳名字。
他们约定:老夫妻各占1/3产权份额,儿子儿媳各占1/6产权份额。
上海一套房子价值不菲,老夫妻甘愿给儿媳1/6产权份额,真心把儿媳当家里人了。
同年10月,赵燕生下一子。老两口看着白白胖胖的大孙子,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赵燕婚后一直没工作,他们怕儿子儿媳经济紧张,就承包了家庭所有开销。
2017年,儿子儿媳去美国。老两口虽不舍得,但想到孩子们去国外可以有更好的发展,就忍痛放手。
之后,他们每天守在电话机旁,等着孩子们打来的越洋电话。
有天晚上,儿媳让他们把家里房子卖掉,全家人去美国买房。要不然等他们年纪大了,身边没人照料怎么行?
老夫妻一想也是,他们年纪越来越大,应该早点跟孩子们团聚。
但老人觉得,有些话要提前说出来,于是他们说:“卖房可以,你们要是在美国买房,产权份额跟在国内一样。”
赵燕开心地说:“那肯定的,您二老还是各占1/3产权份额,我和俞成各占1/6产权份额。”
于是,老夫妻就张罗着卖房,之后,他们把718万售房款全部转给赵燕,让她在美国买房。
之后,老两口租房居住,等着儿子儿媳买房后,通知他们去国外。
可他们等啊等,却等来两个让他们晴天霹雳的坏消息。
第一个,儿子儿媳居然在两年后离婚了。
第二个,儿子在离婚后突然去世。
大爷大妈崩溃了,他们沉浸在儿子去世的噩耗中走不出来,他们每天看着儿子的遗像落泪,想不通为何好好的日子会过成这样?
后来,他们终于醒悟,儿子去世了,儿媳不可能让他们去国外,那他们就要把自己的卖房款要回来。
他们考虑到当时在房产证上加了赵燕名字,虽然赵燕已经不是他们儿媳,不管是从法理还是情理来说,都应该给儿媳相应份额。
于是他们给赵燕打电话:“俞成走了,我们想在老家定居,可卖房款全部都给你们了,之前承诺给你们的,我们必定兑现。现在请你把我们那份卖房款还给我们。”
赵燕却说:“咋可能呢?那钱是你们赠与我们的,没有要回去的道理。”
大爷大妈懵了,他们做梦都没想到,赵燕竟会说出这样的话,明摆着想霸占全部售房款。
之后,他们一怒之下,把赵燕起诉到法院。
1、大爷大妈拿出房产证和卖房款作为证据。
《民事诉讼法icon》第64条规定:谁主张谁举证icon。
大爷说,房子是他们老两口的,为给儿媳安全感,把房子产权给他们小两口每人1/6产权份额。
之后儿子儿媳去美国,儿媳提出要在美国买房,他们把718万售房款全部打给儿媳。
现在儿子已经去世,他们只想留在老家,所以要求赵燕返还他们应得的产权份额。
2、赵燕说,房款是公婆对她的赠与,不具备返还性质。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赠与依法不得撤销。
当初,她跟俞成结婚后,家里所有开支都是公婆支付。
后来他们准备到美国icon,公婆想让他们在美国生二胎,所以才自愿卖掉房子,把卖房款全部赠予他们。
公婆对他们的赠予,是长辈对晚辈的赠予,具有道德性质,不可被撤销。
3、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大爷夫妻转给赵燕的售房款究竟是否赠予?
第一,首先可以确认,这718万是大爷卖房所得。
根据法庭调查,赵燕已经在美国买房,而且正在办理移民手续,但房产中并没有大爷夫妻的份额。
这说明赵燕把大爷夫妻的卖房款买房后,全部登记在她一人名下。
老俞夫妻在2016年4月只同意增加赵燕为涉案房产的产权人占百1/6的份额,他们在一年后将全部份额赠予赵燕,可能性不大。
第二,大爷夫妻想跟儿子到美国养老,符合中国老年人的正常思维。
从本案证据来看,两位老人对赵燕的经济帮助,远超大多数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扶持力度,他们要求赵燕在美国买房后保留房产份额,符合中国人心态。
第三,他们把这笔钱转到赵燕名下账户,符合房屋交易中的习惯,但并不表示把这笔钱增给儿子儿媳。
而且,赵燕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老人有赠与意愿。
综上,一审判决:赵燕返还大爷夫妻房屋转让款478万以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本案再次告诉我们:老年人一定要守好老窝。不到最后一步,不要把房子过户,售卖。
(人物为化名)
就故事本身分析可见,蠢父母养了个蠢儿子……在美国买房,老人不到场,房产证上能有你们的名字?儿子工作,儿媳妇家庭主妇,房产为啥能登记在儿媳妇一个人的名下?为了能避税?……离婚后死了,是正常死亡么?虽然法院判了,但是儿媳妇和房产都在国外,能执行么?
这么多钱按外汇要求怎么可能汇出去?编也编得真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