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14岁男孩没零花钱了,于是叫了个跑腿,趁着跑腿不注意将其刺死。随后抢走手机、摩托车及2元现金。案发不久后男孩落网,一审以男孩满14周岁构成抢劫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男孩不服提起上诉,重审后改判无罪,赔偿死者家属14万。死者家属不服提起上诉,法院的判决或引发争议!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陈刚是一名跑腿,平时依靠在平台上接单赚取辛苦费。凭借吃苦耐劳的性格,陈刚每个月的收入还算不错。
案发当天,陈刚接到一笔订单,订单内容为,给顾客送一件东西。根据地址,陈刚来到了一处出租房内。
下单的人是王喜,看着年龄并不大。核实了王喜的身份之后,陈刚便开始检查物品是否破损,并开始填写单子。
让陈刚没有想到的是,王喜竟趁着他不注意,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一刀扎在了陈刚的颈部。
因为事发突然,陈刚根本就来不及反应,随后又被王喜连捅数刀,最终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案发后没多久,警方就在网吧将王喜抓捕归案。
原来,王喜之所以对陈刚痛下毒手,竟然是因为没有钱打游戏。
王喜来自农村,正是上初中的年纪可是因为学习成绩不好,又沉迷于打游戏,学校多次教育无效后,被勒令退学。
哪知王喜依旧不思悔改,身上的钱花完之后,便动起了歪心思。
王喜在平台上下单,很快陈刚接下单子。王喜还觉得陈刚收入应该不错,哪里想到,王喜在他身上仅搜出一部手机,两元钱现金以及一辆摩托车。
警方介入调查后,王喜很快被立案侦查,后移交检方,以抢劫罪提起公诉。
法院一审认为,王喜年满14周岁,构成抢劫罪致人死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王喜及家属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并提出以下几点理由:
王喜抢劫时年龄未满14周岁,主观上就是为了抢劫并非致人死亡,为此不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为了举证自己的主张,王喜的家属找来当时的接生婆婆以及村民作为证人,在法庭上证实,王喜年龄并未满14周岁。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专门场所实行闭环管理。
那么法院该如何判决?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王喜是否已经年满14周岁。
《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证据使用的批复》规定,骨龄鉴定结论能够准确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龄的,可以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年龄的证据使用。
本案中,虽然通过学籍以及村民的证明,王喜确实未满14周岁,但是通过骨龄鉴定结果显示,王喜的骨龄符合年满14周岁的特征。法院认为,关于王喜的真实年龄依旧存疑。
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法院认为,王喜作案时未满14周岁。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且符合致人死亡等情节才可能追责。
本案中,王喜主观上只是为了抢劫,并非故意伤人,为此并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王喜无罪,赔偿死者家属14万。
对此你怎么认为? (文中皆为化名)
这种玩意就是天生恶棍吧!
是故意杀人罪而不仅是抢劫,这都闹不明白,判什么客?
年龄何时成为了犯罪分子保护伞?
这玩意不死刑后患无穷,天生的坏种!
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属,我会去14岁的家里,先抢劫,然后满门抄斩!法庭上,告诉之前的法官,我也只是想抢劫而已,没想过杀人
二话不说就动刀子还不是故意杀人?
都故意杀人了。。未成年的法律应该与时驱进才是。现在手机普及网络发达,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大增了
改判无罪?即然无罪了,赔什么钱?
收复台湾的又一主力兵团:未成年畜牲军团。
都捅刀子了还不是故意伤人,怎么他是用的萝卜刀,不知道刀可以伤人?
3岁之前谁也没回忆,5岁之后都有回忆,这时肯定是有主观了的,判刑应该定在5岁。当年这年纪开始偷家里钱买烟,偷钓鱼偷菜都会侦查时间,分配放哨工种,逃跑路线了。那还叫没主观?3岁之前人类是无主观意识的,是无法回忆当时做了什么的,5岁你说没回忆说不过去。
不可能无罪
主观是抢劫?一刀下去颈部还不是主观要命吗
如果改判无罪家属砍死他
这法官难道也姓王?不能理解!理解不了!
这样的法官还不下岗?
让他下次再杀一个无辜的人?
!专家说你呢,请注意未成年人需要保护,谢谢!
学点法吧,刑事案件最低追究年龄已经是12岁了,要么这是编的或者是多年前的事,又或者法官不懂法
既然判决不公,我要是家属的话我会让它死无全尸
广西鬼火少年现在是挺厉害的
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就应该按完全刑事责任人处理,身体年龄没到,但是生理年龄到了!
无罪????
既然他的家属说他是未成年人,那简单啊,杀人偿命,他的监护人出来领死不就完事了。他还是个孩子,不要为难他,让不懂为人父母的出来挨刀就行!
这是搞笑,故意杀人,还判成抢劫了。
如果是真的,法官离挨刀也不远了
卧槽,为了抢劫杀人还不是故意的,开了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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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死者的儿子未满14岁可以去干掉这个法官无罪吗
建议家属把法官满门抄斩
把他腿打断后慢慢走去派出所自首,再找个十三的拿刀弄死他
抢劫加故意杀人,妥妥的死刑吧
好好好,去小学发刀,祖国的花朵想扎谁就扎谁
又一恶魔放回人间
直接一命抵一命才对,不然就是灭门惨案了
这个主观是怎么判定的?
都对着脖子划了,这不是主观意义上的谋杀?
假装神经病了,装疯卖傻。然后让家里人送进精神病住院,反正医院缺病人。开个精神病证明。住个八月。出来以后借口跟旁人吵架耍疯,一定要让别的人看到你耍疯,然后提刀过去找仇人。能杀就杀了!至于后面嘛,问什么都是拿精神病证明出来……
还有人和AI较真?这种垃圾文见一次投诉一次
这种垃圾,直接在监狱弄死多好
其实重大刑事案件应该减少所谓年龄保护,因为年龄改不了人性,重大坏人活着将是灾难。。。
不用看了,脑子进泔水了才会这样判,这样的事发出来无非是让大家骂一遍罢了,那个行业的人真贱,没事找骂[滑稽笑]
这应该是自己编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不影响罪名成立。应该是抢劫罪成立,但是由于未满十四周岁,免除刑事责任,监护人负民事责任。
故意伤害,达成抢劫意图,而致人死亡。
不要被1450带节奏,xx社会,xx国际,xx世界,都是1450号,只要网上有负面信息,他们就会想尽办法煽风点火,造谣,煽动大家的对立情绪,大家举报他。
不是刑责降到12周岁了?
怪不得前几天有个判案的出事了,如果这死者家属也放下法律,拿起刀,会怎么样
这不判个故意谋杀?
判处死刑 就像印度尼西亚这次对6个未成年人一样的判决,不然未成年人犯事成本太低
捅脖子主观只是抢劫?明显是杀人
这就是典型的书呆子式的判罚,机械死板的解读法律法规……
这特么还能改判无罪,这比南京法官还猛[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希望这位为他开拓的法官也能被这孩子用刀对待!
那么恶劣 才15年 以后大把人效仿 特别是那种12、13岁的
恶人好活,善人难当!
法官收了多少钱?故意叫人来杀了,看来法官还是死得少
要切切实实保护好作恶的未成年人。
这判无罪的法官要么是业务素质低下,要么是…
故意教唆纵容,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遇到什么事,一定要自己去解决,靠法律,你就完了。
子不教父之过,它未成年?那就判它老爹死刑吧
让他去住法院家属区,让家属们去感化吧。
广西哪里?
学习老美法律,关押至18岁执行死刑
估计背景不小
天生的坏种,还不服……死者服吗?
这图片眼熟啊,上回还说杀了亲人,淡定在网吧玩游戏呢!
让一帮未满十四的孩子把这个小孩直接干死,
你说的这是真实案例还是自己编的?
al写的文章就是来激起民愤的
原来 14岁以下有预谋的杀人也没事[抠鼻]
战争之王那句话说的不错,从14岁小孩枪里打出的子弹跟40岁的人枪里打出的子弹一样致命
牛逼,无罪
会拿刀捅人至死这怎么解释我拿钱来干什么
这些自媒体该判型
应古法凌迟!!!![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前两天还有个骑手在UC说他是光脚不怕穿鞋的,哪个顾客敢刁难就干死他,现在惨了,碰上连脚都没有的了。
养一条狗把人咬死了还要被判刑,何况是养一个人!
建议受害人家属将就这个14万找个未满十四岁的混混把那些人全部霍霍了![好生气]
以命抵命最公平
这样的判决令人不服。这是包庇未成年人犯罪。不管多少岁,只要杀人就要偿命。
这种恶魔就该死刑
这种人还判个毛线,抓到就地枪毙就完。
杀无赦[好生气][好生气]
这应该是有预谋的随机找个人就谋杀,这种人不枪毙以后随便街随机杀人都有可能
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就应该重判!
他无罪,那应该把他爹枪毙了,生养了个什么玩意
赶紧处死14岁男孩,太可怕了
豁免权才造成了很多老人,孩子不是东西!
胡扯吧,都故意杀人了怎么可能无罪,就算是未成年
好家伙,14万,就是肇事逃逸了也不止14万吧。
不是有身份证吗?
抢劫加故意杀人,理应死刑
人都死了,还不是故意伤人。法院的人眼瞎吗?
1、小学生,就该学过基本法律知识了。2、为了保护正常人,在伤人、杀人案件中,不应该考虑罪犯的年龄,而应该有多大力量,就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
先把人捅死,然后摸尸体,只算是抢劫,不算是故意杀人,呵呵,你搁这打网游刷怪爆金币呢?[得瑟]
退一万步,这个就算不是故意杀人,但是持械抢劫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哪个都该从重啊?
朝颈部扎,后又连捅数刀。还不是故意杀人,现在法官想啥
什么叫“无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和无罪是两回事。[抠鼻]
都出来送外卖了,兜里有几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