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大妈与和人打架,被民警带至派出所,民警将双方拷在审讯椅上10余小时,期间多次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均被双方拒绝。随后民警将查证时间延长至24小时,而后再次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双方终于答应。怎料,被松开手铐的大妈刚起身,突然晕倒后仰倒地,导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家属认为大妈的死亡系警方违法使用警械、没有给大妈吃喝以及没有搀扶大妈所致,申请国家赔偿未果,一纸诉状将警方告上法庭。一审法院驳回了大妈家属的全部诉求,大妈家属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这样判! 据悉,案发前当天清晨,56岁的苟大妈因为一个鸡毛蒜皮的小事,跟另一位大妈打了起来,不可开交,最后还是警察赶来,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拉开两位大妈制止住了这场冲突。 当时,出警的民警见二人都年纪大了,而且双方都没有造成伤势,随即准备现场调解,询问事情经过。 不料,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互相指责对方的错,对方先动手,然后吵着吵着又急眼了,当着警察的面,又扯起了头发。 民警见状顿时气坏了,他还在现场呢,竟然又打起来,把他当做成空气了吗?简直是岂有此理! 于是,民警又叫来几位同事,合力将苟大妈还有另一位大妈扭送到派出所。 然而到了派出所,苟大妈二人依旧骂骂咧咧,情绪激动,吵吵得民警头都大了。 民警没办法,将二人带到审讯室,一人一个审讯椅和手铐,铐了起来,二人的情绪这才稍稍有所缓和。 那么问题来了,该如何处置这起案件,成为了一个难题。 可话说回来,这场纠纷就算往大了说,最多也就是罚款,行政拘留几天了事。 民警念其苟大妈两人都年龄大了,随即打算让二人互相道歉了事。 不料,当他们给苟大妈说出这一层意思后,苟大妈说什么也不愿意给对方道歉。 同样地,另一位大妈脾气也是执拗得很,也不愿给苟大妈道歉,称只有苟大妈给她道歉的份儿,没有她给苟大妈道歉的说法! 民警一个头,两个大,没得办法,民警只能将二人关在审讯室,期望借此能挫一挫二人的“锐气”,好让二人同意调解。 但民警低估了苟大妈二人的倔脾气,当天早上8点进警局,一直到傍晚6点,10个小时,两人不吃不喝,说话都没力气了,也没有一个愿意低头! 甚至有时候,两人互相瞅对方不顺眼,旋即破口大骂。 在此期间,民警10次询问是否愿意调解,辅警2次询问是否同意调解,两人齐齐异口同声地表示不答应。 因为此时已经过了询问查证8小时的限制,民警最后询问是否愿意调解无果后,随即表示将按照约定,就询问查证的时间延长至24小时。 此言一出,苟大妈和另一位大妈慌了,终于愿意退让一步,同意和解。 民警见状内心也是长舒一口气,因为终于能够送走两尊活佛了。 接着,民警解开手铐,让两位大妈去审讯室隔壁的信息采集室,签署相关文件。 然而也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因为苟大妈差不多一天没吃没喝,解开手铐获得自由后又猛地一站起来,瞬间两眼发黑。 这时候,民警在前面带路,完全没能注意苟大妈的异样,而苟大妈慢慢扶着墙,好不容易来到信息采集室,准备坐下去。 不料,一个没扶稳,苟大妈直挺挺地向后倒去,只听“咚”地一声,苟大妈的后脑勺着地,血流了一地。 而当时民警刚刚存放完手铐,看见这一情况立刻展开救助,无果后拨打120。 可天不遂人愿,经过医生的全力救治,苟大妈因为颅脑损伤,撒手人寰。 对此,苟大妈的家里人伤心欲绝,认为是警方违法使用警械、没有给大妈吃喝以及明知中老年人一天不吃饭,可能会犯低血糖,却不搀扶大妈,所以致使悲剧发生。 于是,苟大妈家属申请国家赔偿,但却没有得到同意,于是,他们将当事派出所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苟大妈的死亡,是因为当事派出所违法行为所致。 不料,一审法院认为,当事派出所从出警到意外发生,包括使用手铐在内的执法行为均是合理合法合规。 其中,使用手铐的行为是因为苟大妈涉嫌互殴,即便是在警方表达出不作具体处罚的意愿后,依然情绪激动,故使用手铐,约束苟大妈的行为。 故此一审法院驳回苟大妈家属的诉求。 苟大妈家属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苟大妈家属的请求并不是“确认苟大妈的死亡,是否为当事派出所违法行为所致”,而是希望确认“苟大妈的死亡是否与当事派出所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此诉求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审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也再度驳回了苟大妈家属的诉求。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这种逃避责任的判罚何以服人?不吃不喝一直拷着,没因果关系?
调解的手段就是拷,嘿嘿,该写入教科书。不服,不服就拷。
为什么要拷椅子上十余小时,后又续拷至24小时,这是重点
凭什么不给人吃喝
不给吃喝不给上厕所,她们都是犯罪嫌疑人吗?
这些法官不考虑人性了么。
无论采取什么措施,人在派出所非正常死亡,就一定有责任。再派出所留置不能超24小时,超1分钟都不行。而且全时段都被约束着。
那有这样办案,不同意调解就关押不放,,
没给饭吃是关键。
这个事情不可能就这样算了吧?
2个牛打架能劝吗?物理分隔措施出发点是对的,但放在一起就等于用绳子牵住2个发蛮的牛可以吗?这不是在看热闹吗?既然不能协调也不想麻烦就来硬的完全可以按章处理,有心的可以软的分仓关押通知家人相互调解。现在热闹来了!
为啥人在商场摔死了商场要赔钱,在警局摔死了警局却不要赔钱呢?
扣的时间长,没吃没喝有一定的关系
所以佳佳法官被砍不是意外
他们那是调节,一句话不说叫调节?就是让你们对豪,我之前也遇到过,关里面让你们自己聊,聊完了再出来。太tm恶性了,不管你对错。
可信度有多高?
暴力执法
我认为应该从故意杀人罪论处!
如果是在工厂里下班死了,工厂也要赔钱的!
当事人死亡与警方的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 应当由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得出结论。
法院能判你赢吗?
笑笑不说话,
国外竟看见警察直接开枪的
就是不愿承担赔偿!专坑老百姓!
所长刑拘三年,不解释
十多二十个小时,没给吃,最简单的给一瓶水吧?𣎴喝𣎴吃𣎴管是年轻老人真的受不了,这样的执法𣎴服民众,必须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
活该!
警方有什么权力要求双方和解!!!!
乱编要吃牢饭的
身体原因
你们是没碰过不讲理的人!头大,天天到你家闹腾你。你们是警察怎么解决问题?
胡扯,现在哪有这么傻的叔叔。犯一般小错又是年龄大的女同志,一天不让吃喝,你觉得可能吗。
这种情况适用于手铐?需要铐起来询问情况?还这么长时间??
二个小孩吵架,你会问清前因后果,判断是非对错。二只猪打架,你就会各打一棍子,一下子就平息事件了。这个不小心失手了。所以根本原因是对人的不尊重。
各位,让你们当警察,你们会怎么处理?
这样的少一个是一个
不给吃喝,属于孽待
手铐不是刑事犯罪嫌疑人才用吗?给打架的大妈用24小时,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
这两个,放开也是互相伤害,最后还是两败俱伤,死了活该,派出所毫无责任!
重新起诉!
要让这个社会和谐,必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然后严格执行。所以这个案件呢,一定要认真调查,该谁负责就谁负责,不该负责的,那也不要去背锅。因为有些口子一旦开了就很难堵住,才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特别是现代科技比较发达,执法要讲究程序,讲究流程,并且一定要录像记录好,所以谁对谁错,该谁负责就好分辨……
年纪大都会有脑梗,长时间不动血液不循环,血压高低人直接没了。
法盲办案
为什么逼的调解呢
不给吃喝?是否太过分了?
最近有个新闻,因为9000块的赔偿刀了法官
作人别太狂别太倔
什么都调解。调解都是被逼的
当然派出所有责任!
胡球乱编,拉黑作者。
调解的前提是自愿!大家看到自愿了吗?不自愿直接拘不就行了吗?为什么非得要逼人家!这样逼出来的调解出了派出所门就会打起来!
报警的后果
强迫调解,滥用职权,该整顿了
根据经验,一点都不怀疑这是真的
还是老头厉害了
警察不是万能的
编吧
民警冷暴力执法,为什么要拷10小时再问?典型的乱用私权,带到警局是要你民警继续处理协调的,而不是带上手铐不管不问的!
不明白全国的警察为什么热衷于要求当事人和解?这件事派出所主要责任
这肯定是派出所处理不当造成的伤害呀!
哪个城市,没有监察呀
大帽这次硬和稀泥也是为两人好。唯一就是因为没给饭吃真是一言难尽。做错事关起来不给饭吃看来是一直就这样。。可有的人被饿出问题还是你大帽的责任。无法推脱。怎么也必须负一定责任。大帽执法没毛病。但国家适当赔偿也没毛病。明显是饿了一天不给饭吃这是因。老百姓追小偷,小偷摔坏了。你们就要老百姓赔偿。现在轮到你们了。不该赔偿吗?
活着
公平公正了。。。
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找谁有用
扣押10小时,不给吃喝啊,这不就是相当于用刑嘛!
警察没经验,分开扣押,早就解决问题了
这两个大妈不是罪犯,不吃不喝被靠将一天,还要继续。就问警察,你们面对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时怎么办?国家赔偿必须给!
这两个50多岁的女人平时也不是善茬!想想也知道家人是什么成色!在警察到来后还不和解,其实直接行政拘留就没这事了!!!
这明显是派出所责任,你处理不了让他俩上法院啊,给开证明,非得调解,他俩再打架,打伤了判刑,打死了偿命。你关了一天 ,还没处理,活该倒霉。
是非对错公道自在人心
这种情况还不违法?
大事件还要点叉鸡饭
这就是调解吗?领教了
到法院去告警察,你这不是闲的吗
法院这是告诉家属应该怎么提告
开局两张图,故事全靠编
学学美国
没有过硬的身体素质,就不要给警察叔叔找麻烦。
这回长记性了,直接处罚,调解个毛啊。
就算没碰到头,让大妈长时间坐那里不能动,“经济舱综合征”也会要她命的。
明显是胡编乱造,派出所出这种警,只会分隔两人,根本不可能上铐
民警全责,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为了结案,折磨当事人,24小时
法院与派出所不是一家人?
这样的法官要引起民愤的
派出所肯定有责任的,人家又不是罪犯那能扣着问人家是否愿意调解,好好学学广东省那边城市派出所处理事情方法方式吧!
不看就知道结果,失去存在的意义,复制黏贴,这就是二审高审,自己看不起自己的级别
警察👮:拷人不会导致脱水,两人对骂了几小时才是重点,唾沫不是水吗[滑稽笑]
我就想,这十几个小时,家里没人过来找吗,还是不让进去见劝劝啊
不给吃可以理解,但不给喝就真的太过分了,大没人性了
就不应该有什么调解和解;错就罚
派出所应当负些责任!
一口饭一口水也舍不得吗?
告错了,告他们刑讯逼供,请北京律师。
不让人吃饭?
想让自己的手去打自己的脸,怎么可能呢!
调解阶段会上手铐吗?不太懂
能到哪里打官司
这肯定和派出所有关啊,考着不吃不喝,这可能就是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