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遭碾压男孩已不幸身亡。 目前涉事司机已被控制在县看守所。 距事发时间已过两天,情况越来越复杂了。 涉事司机亲属声称根本不知道事发路段尚未验收,也没有相关标识,而且这条路来往的车辆很多。 现在交警方以“事发道路未开通”为由,不予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希望家属与遇难家属先协商(我个人建议司机亲属千万不要贸然与遇难者家属私下协商)。 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是路段相关承建方对于是否允许通行的答复是:说不好,就是断断续续。 这下事情有点棘手了! 大家认为这件事责任该如何划分?
骑行遭碾压男孩已不幸身亡。 目前涉事司机已被控制在县看守所。 距事发时间已过两天,情况越来越复杂了。 涉事司机亲属声称根本不知道事发路段尚未验收,也没有相关标识,而且这条路来往的车辆很多。 现在交警方以“事发道路未开通”为由,不予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希望家属与遇难家属先协商(我个人建议司机亲属千万不要贸然与遇难者家属私下协商)。 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是路段相关承建方对于是否允许通行的答复是:说不好,就是断断续续。 这下事情有点棘手了! 大家认为这件事责任该如何划分?
交警不作为,应该出具责任认定书。先明确事故双方的责任,在追究公路施工方的责任,因为如果道路未开通应该把两头封死并且要挂告示牌。现在交警不出责任认定书事故双方如何协商啊?
骑行小孩占机动车道被汽车撞死事件,现在发起个网上请愿,坚决要求交警部门判汽车司机无责,不承担仼何责任,连可能所谓的人道主义赔偿都不能有,并且坚决追究殴打司机人的法律责任
没开通也是马路,大家都能正常进入的马路就归交警管,交警扯皮就和施工方扯皮去,没开通的马路应该封路设路障,并有明显提示牌才对,你们没做到让人家都可以畅通无阻进去的路你现在说没开通就是你们不作为,出了这是按照等级责任划分,施工方和主要管理方不封路就是主责,骑行的次责,车主无责
1、压线骑行,一会儿顺行一会儿逆行。 2、骑行车速37公里/小时,比共享电动车快多了。 3、两辆自行车之间还有一个绳子,一个人拽着另一个人骑。 就算是马路是自己家的也不能这样玩,不摔倒才有鬼。
骑行小孩占机动车道被汽车撞死事件,现在发起个网上请愿,坚决要求交警部门判汽车司机无责,不承担仼何责任,连可能所谓的人道主义赔偿都不能有,并且坚决追究殴打司机人的法律责任
用绳拉拽是非常容易失去平衡摔倒的,速度又飞快,事故的责任就是做父亲的,说他亲手杀人儿子都不为过。
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可以骑车上马路。你违法在先还骑的这么快怪谁呢
老实说真不关司机事,纯属运气差
小孩摔倒才是事故发生第一原因,导致小孩摔倒的人付主要责任。然后再分活动组织者和路政等人的责任。
为啥需要拘留司机?最该拘留的是这个组织者吧?
交警白吃饭的,责任也不敢定还要你交警干嘛,就知道贴罚单吗?
司机倒血霉了
法治社会。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根据法律来就行了。
既然不出责任认定,那凭什么抓的人呢[抠鼻]
这样的警察要他何用啊?这样的法律要他何用呢?
对面应该找人拖关系了
虽然未通行,但也要遵守默认的交通规则,靠右走。交通事故就是由交警管辖,按交警这么说,那在空旷的场地发生交通事故就不管了吗???明显就是不作为!!
四个问题的:①骑行发起人;②小孩和前方自行车近距离跟车;③监护人问题;④小车司机保底10%(没弱者保护);
舆论一开始就在往未开通路段引导,都想把锅扔给司机[抠鼻]
普通的突发交通事故。。。为什么要去看守所????
如果此路段没有开通就不是交通事故,而是过失致人死亡,是刑事犯罪了,7年以下
看来死者家属找关系了[哭笑不得]
道路未开通?为毛骑行的也上去了
出了事就有一堆理由,如果不给通行应该有告示牌,应该把路口封堵围挡住。就算是还没验收完,那也是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事,司机正常行驶没毛病吧
不划分责任,那就等呗!等分清楚了再说。司机先放了吧!
不能通行指的哪一类?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还是全部都不能通行?
要求协商的很明显是交警部门不作为啦 第一步就是定责 不服再打官司 连第一步都不走 这个交警部门要查一下了
有没有禁止通行标志,有没有障碍物挡住不让通行,没有则是相关部门问题。我想应该没有,不然早就网上发布了。
看到划线,责任自负
事情闹大了,也就不能轻易出结论了,毕竟死了人,处理不好会挨处分的,给个建议,司机最好找个外省的律师,北京,天津的或邻省的,处理起来没有太大压力。这起事故责任方最少4个,个人觉得司机占20,施工方占30,组织者占25,死者占25。最后说一句死者父亲不配为人父。
家长90%,司机10%合理
明显是车辆无责,有责任的应该是交警,路政,组织者,他爸
和小车司机有半毛钱关系?就因为他开的是汽车?
走程序,不协商
12岁以下不能骑车上路,未开通路段禁行,所以这就是一起不存在的事故
交警部门本身先要给事件定性,之后再考虑让双方协商。现在这算什么,行政不作为吗?
好,你说没开通,那为什么不封起来
自己摔死赔个毛线
汽车不是正常行驶吗?小孩摔倒过来了这车道才导致事故的发生!怎么司机就被抓了呢?
小区内撞一老头,交警来了说不归他们管,让去派出所解决,派出所对司机先拘留再通知协商,合理?
明明网红家长博流量害死自己小孩,关司机屁事
小孩自己跌倒还是有其他原因造成。
不能通行就找路政。路政就有责任了
一个突发的意外交通事故,有什么法律依据凭什么拘留司机?民事案件用刑事管控是什么意思?
司机倒了八辈子血霉了[裂开]
交警就是在逃避责任,当初去地下停车场罚款也没见他们说,哪里不是路。
交通事故,又不是故意撞人,再说了司机只要没超速,也没什么责任,凭什么控制司机?
为什么要进看守所?交通意外,又没定性,不是应该保险处理?
为什么要把司机关起来?有什么法律依据?一般交通事故,没有故意伤害,没有故意杀人,没有交通违法违章,关起来是啥意思?该怎么解决怎么解决,解决不了就去法院,依法判决,关起来是啥意思?
小孩监护人应该负全责 纯粹就是吃饱了撑的 出来祸害别人
强烈建议涉事司机无罪
未验收通行路段,是禁止机动车进入行驶,谁违规了自己找吧!
既然没有验收,那交警和公路局是不是要在这路二端设置路障禁止通行?
最大的责任人是组织者
孩子倒霉,命都没了,坑娃的爹
就问一句,司机有啥关系,这就把人扣了?路只要没封闭都可以开车进入
如果换做是各位的孩子,各位会怎么样?首先孩子没了,司机不能说完全没错,是他压死了孩子。司机不是故意的没错,但是看到前方人能不能减速30迈。如果有这个意识完全可以避免这个结果。
不是有保险吗?不是保险体现的时候吗?
交警是在大路停车,然后走进来办案的吗?
交警这锅甩到外太空了
跟道路没有关系,司机70%,孩子30%未满12周岁
如果没开通应该有围挡和告示牌 既然没有这些。那么路政有很大关系和责任
没开通的道路上喝酒开车算酒驾吗?🤔
前两天刚上过课,大家(包括行人)都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来出行就不可能出现交通事故[扁嘴]
道路未开通就不予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还有这样的规定?那这起事件是我应该追责承建方?
首先这个拘留司机就违反程序了。。。
事情发生了,大家努力推卸责任。
乡间的泥巴路有验收过吗,
这个事怎么判,就看民意走向和网上的舆论了
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
支持司机无责,死者父亲及团队过失致人死亡。
好果路未开通,双方进入了,那有都错 , 这个条件对于双方扯平了,都不对。 小区的内部道路出了交通事故归谁管? 那现在出事路段不等同外部的正常马路 , 可以把它理解成小区内部路或者园区的路、厂区的路,这种路段的事故,怎么划分的,依据哪些条文。
就他爸这玩法,再多几个儿子也得玩完
估计这帮骑行的现在还在喝酒商讨对策呢
不想评论了,天降横祸
不是人死了就有理,什么玩意交警,抓无辜司机
没开通两方都违规,按交规来呗,剩下的找路政啊!一个一个定下来不就好了!
11岁就被亲爹豁豁了!!未满12岁是允许骑非机动车上路的!理解父母失去孩子的痛苦,但是这是这个做爹的自己造成的!
关押司机,这是没有道理的
协商个毛,大不了判刑! 反正就那样了,再坏的结果又能坏到哪里去! 有行车记录视频,全网友都支持司机
为什么抓司机。
就像倒地老人扶不扶的问题,这又是一个载入中国历史的问题!判的好坏决定了中国人的认知方向……
请问没有交付通行的道路,为什么自行车可以上路?!这一点双方都一样!
只能说小孩的命不好,摊上这么个爹。
交警是逃避责任,即使不是公路,出现了车祸,交警也有义务划分责任。那以后碰瓷的,又有机会了。
讲究个人死为大,追究下领队,同行,尤其是父亲的责任,不能说是同伴,是亲人就免责的吧?
千万不要协商,马上找律师,这种拘押行为本身就不合法!责任还未认定,为什么先抓人?!
只要不是女儿就好,是个男的就像死条狗一样。
出个事故鉴定书,司机保险公司赔,死者有赔偿,事故车也不承担费用,这样多好。
最应该抓进去的人是组织者和那个不配做人的父亲
复杂个屁。交警居然还扣留人家两天。一个行车记录仪的事。荒唐
直接交给律师去处理 这样比较好
牌子看样子很新哦,颜色都没掉[害羞]
个人想法:交警回复“事发路段未开通”!那该路段的入口处有没有立“禁止驶入标志”或者用“障碍物堵住入口”?如果有提示不能通车,那小车司机和小孩家长都有责任,法院可以按刑法判决。如果路口没有提示不能通车,法院可以按交通事故的法律判决,因为公路建设承包商没有做好该路段不能通车的措施,承包商也有责任。
你就是干这活的,划分责任你不划分谁划分??别说没验收,就是车压出来的自然土路出了事你就不划分责任了???分明是逃避责任
车主太冤了
这交警绝了
小孩的父亲至少要承担一半责任,还有施工方,交警部门
交通事故而已,就因为热度司机还拘留
我记得罗翔老师讲过一个案例,未允许通行得道路,货车逆行撞上出租车,法院判道路承建方,货车,出租车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