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事件——包青天来审,他应该会这样: 一、不用现场律师,因为他们会干扰自己的判断。 二、原告、被告到庭,并传唤医院和保险的负责人庭。涉事四方必须同堂会审。 三、四方共同认定事件过程。 四、重点在医院。 1、包青天会从其他渠道得知被撞者到底需要多少天住院,才能康复。 2、当庭确认医院对被撞者29天住院是否恰当。 3、如果29天住院天数符合大部分医疗数据,那么。肇事者和保险方应该按照此天数来赔付。 4、如果29天住院天数有夸张之嫌,则要查清医院的责任,还是被撞者和医院串通的事实。 5、如果是医院骗保,则处罚医院;如果是医院和被撞者串谋骗保,则一并处罚。 五、所有生成的当庭赔付和处罚,必须三日内完结。
医院让住院29天,但患者只住了14天,所以法官坚决按14天赔偿。但法官没有了解为什么只住14天,就武断地以14天为标准赔偿。患者确实是经济能力有限,无法住满29天,只能回家养伤。
这给以后富人撞穷人开了先河,富人全责,穷人无钱住院治疗,付不起医疗费,法官就判穷人没有受伤,结果是富人撞穷人,撞了白撞,屁事沒有。
法院通报中的“畏罪”没有事实依据,人民群众予以驳回,不接受法院使用“畏罪”,老人服毒不是畏罪。
首先调查老人真实的经济状况;其次调查老人为何在能医院合法住院的情况下突然出院;最后调查老人为何在可以合法在医院开出很多药品的情况下却只开一盒止痛药。这三条疑问是解锁整个案情的关键。如果老人是因为自身经济拮据无法垫付医药费(交通事故的诊治费用需受害方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持发票找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报销),才导致的上述三点原因,则证明法官判案严重违背事实因果关系,使矛盾激化。进而促使老人在激愤状态下,采取了极端措施,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如果只赔医治费用受伤的不是白白受伤吗,暗伤后患还不算还误工。人家本来好好的。。。
弄半天什么也不懂还装包公!现在都说了,医院要住29天,可是人住了14天就出院了但是可能没有办手续,所以医院还是按29天收了一万多的费用(根据的报道,不确定对错)。那个法官就以这个为依据给砍了一半!明显是欺负老实人了!要是碰瓷的那个不要求一堆的条目?现在摆出来的就是这些,具体的情况没有公布就不知道了。
看某些报道,说事先调解双方都没有异议,咋又会走到法院判决的阶段了?要考虑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不要让受害者受伤又花钱又挨疼又浪费时间,法院的意义就是主持公平正义,消除当事人的怨气让他们心服口服,任何一个法官都必须有这个清醒的认识,遵天理,合人情,以消怨框
已经发现医院虚构住院天数存在违法收费行为,不举报,不检举,不揭发,不控告,,,,,法律意识淡薄得很啊!不应该啊,优秀难道就是不举报,不检举,不揭发,不控告,,,,月底查一查卡上余额吗[晕] 包青天一查此案,肯定会找更多的危重病人及家属到庭作证,,,,哦豁,医院院长是第一个即将遭遇狗头铡危机了啊!
肯定是想省钱,才提前出院的,
这么判案?好,超期了!
刚刚搜了一下,立案庭是没有资格审判资格的,立案庭只有立案否的权利[抠鼻][抠鼻]
如果伤者无责只赔医疗费肯定是不对的。
有意思
这案子需要重审一次
一句话,死的不冤!
依法不依理的典型案例。
住医院方便吗?有人照顾做饭吗?吃住费用多还垫付,营养交通误工这些有,精神损失的安慰到位了吗?虽然象征性的,但你不能欺负老实人。
什么伤住29天?就是一个无赖赖在医院不出院,判的对,不能让这些无赖讹诈社会,杀人犯必须枪毙
这样一来以后经常有人出车祸了!
[墨镜]
撞人只陪医药费和误工费本来就不对,就算治好了,以后就没有后遗症?阴天下雨什么的会不会疼痛什么的不用考虑吗?
法官是想,这点住院费,还有住院的时候吃的费用也用不了多少啊,怎么就出不是呢?实际上,就是出不起
交警判罚和医院结算就是实打实的证据,保险公司不垫付医疗费用还借官司恶意拖延赔付按0.3%每天赔付违约金。至于交警判罚和医院结算是否违规另案处理!
无缘无故痛一个月难道没有赔偿金吗
一年判四百多件案子,除去星期天,节假日,哪有时间做这些,所以就用法律条文,自己的理解,经验去判,避免不了出错,只是这次代价太大。
事实上就是住院你先付钱。没有人先给你钱。一些穷人的确是很麻烦。
2019年我撞过一个人,知道赔付的过程不是大家想象那样,好像买保险了,保险公司就可以随便赔付,都是要赔付依据的,这个案件的判决无疑是合理公平的。审理这件案子的法官就是太公平了,太有正义感了,太有责任感了,才落得如此下场,她只要拖着不结案,坚持保险公司,肇事车主和被撞的老汉庭外调解,这老汉杀的就是肇事的车主了,大家谴责的也许是不知道幸福者退让的肇事车主,也许是这冲动的老汉,法官完全可以置身事外。以后估计法官都会这么做,教训太深刻了。今天你们为杀人者叫好,以后将没人再为你们挡刀,被杀的就是你们自己。
一年办结428件案件?![作揖]
立案庭副庭长有开庭审判案子的权利吗?
刑事案件法院出通告,是在法院被杀的吗,工伤殉职
讲的简单,医院有没超范围医疗或者治疗方案是不是正确判定尺度是很大的,没有专门的医疗专家组出来谁能信服?而且这本身就不是个法官该干的事情。事实是伤者主张自己住院29天,保险公司不同意,并给出了相关证据,而伤者却没能拿出事实或者证据来反驳。其中也许有伤者不懂法被坑的元素,但判案的流程并没有啥错。
说很在理,我也觉得住院天数是关键,法院也不能单方面去判断判决造成后果
住院29天,付29天的钱。但是只判15天
骨折一般最少两个月才能恢复,住院29天不正常吗?还有无端被撞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需不需要赔偿。
像手腕或脚腕等关节部位受伤,不少表面看伤不重,但很疼痛,较长一段时间内没法干重活,但还会有不少人误会成讹人,心里苦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为资本服务,以大局为中心的时代
大家忽略了一个事实,伤者根本就没有出院,只是后14天每天出去玩了一会,不可以吗
一年判400多个案子的法官,会那么负责去了解案子?多耽误时间
冷血的人当不了合格的法官
立案庭的副庭长,到底有没有资格去民事庭判案?
人家一天要结一个多案呢。。。。
高高在上,闭门造车!这法官的心是冷的!她完全没有考虑过患者的实际情况!
有道理哦👍👍
杀无赦
道德、良知、换位思考还有为人民服务,以上都具备事情绝不会如此!
太对了,
无需激动,慢慢走流程就行了
反正你随意判,别人也随意杀呗,
现在这大医院,检查一遍得多少钱?就算住15天,又得花多少钱?要是碰上身体疼头晕不算完的,那得花多少钱?遇到个愿住小医院,还提前出院的老实人,就都下手欺负人!这社会好人老实人吃亏,还真是逼着好人做碰瓷的老癞?
就算住院15天,出院后不要休养?
跟医院有啥关系,人家想住多久住多久
应先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
伤在人家身上,出院不等于伤情全部好了
不认可住院29天,被告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说白了就是欺负你穷,垫不上医疗费护理费,遇到有钱的,就说头痛,所有检查做完,200一天的护工,就算屁事没有,最后算上误工费的花多少?10万左右吧,最后总共判9000,要是我没杀人只是因为胆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