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酿成的惨案!”河南,1女法官在小区车库被男子报复杀害,起因是4个月前的一起交通纠纷。如今女法官被害细节曝光,索赔金额竟成了案情关键!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 在家人朋友的眼中,王佳佳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孩。她从小学习就很好,26岁那年就考进了法院,端上了铁饭碗。 多年来,她从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一直在不断地努力提升自己,时至今日一步步走上法官的位置,审结了700多个案件,获得荣誉无数。 然而谁都没想到,她竟然会因为四个月前的一个小纠纷,被迫提前终止自己的生命。 那是在2024年4月份,党大爷骑着电动车着急赶路,没成想李某突然开车冲出来。因为当时两人反应都非常迅速,倒也没酿成什么不可挽回的惨剧。 当时,党大爷虽然刹车及时,但还是跟李某的小客车发生了轻微的碰撞,因为受到惊吓,党大爷当时就身形不稳,栽倒在路边。 由于惯性带来的摩擦力,党大爷的手腕和脚踝都有擦伤。知道自己摊上事了,李某并没有逃跑,而是赶紧找来了交警,在交警鉴定后,果然判定李某全责。 对于交警的判定,李某也是满口应了下来,本想着或许在交警的见证下可以私下迅速解决,却没想到党大爷不愿意了。 一时间两人没有谈妥,于是党大爷就住进了医院。 很快3个月时间过去了,李某突然接到了法院来的通知,原来是党大爷将他给告上了法院,索赔将近两万块钱。 根据党大爷的描述,四月份受伤后,他在医院住了29天,他原本是在工地上搬砖的,每天都能挣到好几百块钱,却因为住院而耽误了打工挣钱,再加上医院的各项费用和精神损失,加起来就是这么多。 对此,李某也是认栽了,毕竟当时确实是自己全责。不过,法院也不会冤枉好人,还是要查清楚的。 据证实,当月党大爷实际上仅仅住院15天就回家了,之后也就取了点膏药,所以误工29天是不成立的。 当时庭审的法官正是王佳佳法官,根据调查而来的证据,她作出了相对公正的判决,那就是由李某赔偿党大爷九千多块钱。 面对这个判决结果,党大爷可想而知并不满意,但当时他并没有再上诉。原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却不曾想党大爷竟然将矛头对准了王佳佳法官。 8月7日立秋当天,王佳佳准时下班往家里赶,却没想到在小区地下停车场遇到了蹲守已久的党大爷。党大爷手持利器划伤了王佳佳法官的颈部,之后就慌忙逃走了。 等民警赶来时,王佳佳法官已经去世了,之后民警便立马对党大爷进行了抓捕,结果发现党大爷也喝下了毒药。 其实,党大爷也是个可怜人,50岁的年纪却至今未婚,还得拼命地打工赚钱养活自己。但他不应该轻易伤害别人的性命。 党大爷被送到医院治疗后,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之后将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信源:关于王佳佳法官依法办案惨遭杀害情况的通报——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最关键的是老人在那14天有没有搬砖赚钱?如果不能干活,说明没有完全康复。
遇到狠的和绝望的,就不理你什么天王老子了,18000多真的很多吗?他真的要多了吗?能发财?更何况对方是全责!这下好了,自己小命搭进去了,车主和保险公司都无恙!到头你保护了谁?公证了谁?如果人家拿到了之前判定后的赔偿金,这事能发生?作为法官判罚,不能如此反反复复吧?[抠鼻]
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认可
住院期间医疗费是否合理,应该由法医来确认,再由法官依法裁决。法官不具备法医学专业知识,不能主观臆断后14天住院不合理。
还没死、问问他为啥杀人
像在写剧本啊,想像力很丰富,描绘得有声有色
原告全责,老人仅仅要了10000多的治疗费都让法院给砍掉了一半,那有这么判断的,人家还没要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个人推断一下(仅个人观点):仔细想想 医院给开出29天的住院天数 是不是意味着这个伤比较重 如果仅仅只是皮外擦伤需要住院29天吗?是不是有可能伤到骨头,如果真伤到骨头,那养骨伤可不是那么快容易好的 没准2个月都可能好不了 伤筋动骨可要一百天的 如果少算点就按2个月算 误工费差不多也要个7 8千左右了吧 还有29天住院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三轮车维修费用 总的加起来一共才赔9千是少了点吧 建议法院将医院的详细诊断病历医嘱什么的统统晒出来给大家看 到底是擦伤还是骨伤 如果仅仅是擦伤赔个九千太足够了 只是不明白擦伤为何要住29天之久 那这个擦伤也太太太严重了 只有晒出医院诊断病历才能解决所有迷团 法院不敢公布病历详情是摆脱不了偏袒保险公司的嫌疑的 而且受害法官也需要这证病历来证明自已的清白
人命关天这个道理大家都懂。光说有什么用,要找到好办法减少悲剧的发生。
那个父母不护儿,既算儿错了父母也不会对外人说。
编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