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名女子逛超市,嫌结账排队太麻烦,选择自助机扫码付钱,付款后女子要走,被保安拦住,说她偷东西没付钱。女子暴怒,打了保安一嘴巴,可拿出购物票一看,果然少付了一块牛肉钱,补上钱后,女子离开。事后,女子找了记者,说自己人格被侮辱,非要超市道歉,超市报警,提供监控:牛肉没付款,扇保安一嘴巴,赔保安1000!
刘燕在超市逛了一圈,小推车里都是她选购的商品。
刘燕扭头一看,收银台排了长长的队伍,她推着小车来到自助结账区。
她拿出商品,熟练地扫码,扫完后结账,把东西收在购物袋里。
她提着东西正要离开,眼前过来一超市保安。
那保安把刘燕挡住:“女士,请等一下,你拿的商品没付款。”
“啥?我没付款?怎么可能,我刚在自助机上扫过码。”
“你有个东西没付款。”那个保安指着她的购物袋大声说着。
刘燕的脸顿时涨红:“不可能,我都扫了。”
谁知那保安不让她走:“请跟我来,我们需要调查一下。”
刘燕被带到了办公室,经理坐在桌前,正在忙着手里的事情。
刘燕顿时大喊:“你们超市什么意思?调查啥调查,我买的东西都付过钱。”
经理轻声说道:女士,麻烦你拿出购物清单,咱把商品核对一下,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这一核对发现,果然有一块40多元的牛肉没有付钱,刘燕的脸色一会白一会红,她辩解说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漏扫了牛肉。
保安在一旁说道:“你买东西不付款,那你来超市干嘛?不付款不就是偷吗?”
保安的话让刘燕火冒三丈,她伸手给了保安一个嘴巴,保安猝不及防,半个脸顿时红肿起来。
“你就是个保安,你没资格这么说我,不许你张口胡说,我不可能故意不付款!”
这下保安气坏了,他明明看到刘燕没有付款,还被她打,今天没完!
经理对刘燕说:“你付了款就可以离开,我们不会为难你的。”
保安气不打一处来:“我的脸也不能被你白打!”
刘燕一看,纠缠个没完,她给保安赔了1000,就赶紧离开。
刘燕回到了家里,越想越气,她叫来记者,一起前往超市。
刘燕带记者找到超市经理,希望得到一个说法。
记者要采访那个保安,但保安那天轮休,没有上班。
记者又去找了经理,经理却是另一番言辞。
经理告诉记者,保安只是在履行职责,他的行为并没有错。
保安发现刘燕少付了牛肉的钱,把她带到办公室调查核实。
而刘燕在办公室里指着保安的脸,破口大骂,还扇了保安一记耳光。
超市并没有为难刘燕,只是让她补交了漏掉的商品钱。
刘燕当时还主动支付给保安1000元作为打人的补偿。
经理表示,如果真是超市的错,他们会处理责任人,并不会袒护员工,但也不会容忍顾客的无理取闹。
李燕一听,更是愤怒,她告诉记者,自己有的是钱,绝对不会故意不付款。
但是超市把她当做小偷审问,侮辱了她的人格,超市必须向她道歉!
超市经理却说,因为这个事情,刘燕已经来了闹了好几次,超市对她忍无可忍。
超市已经报警处理,并把当天的视频也提供给了派出所,等待派出所的处理意见。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保安发现刘燕在付款时,漏掉了40多元的牛肉,因此拦下她,要求配合调查并补款。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刘燕选择使用超市提供的自助结账机进行购物,这实际上是她与超市之间达成的一种购物合同。
根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她负有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付款义务的责任。
在自助结账过程中,刘燕应当确保所有购买的商品均被正确扫码并付款。
由于疏忽导致牛肉未付款,她违反了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补交款项的责任。
2,刘燕说超市把她当小偷审,侮辱了她的人格,要求超市道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保安在发现刘燕漏付款项后,虽然履行职责指出问题,但用词不当,可能构成对刘燕名誉权的侵害。
但是否构成侮辱行为,还需考虑具体因素。
3,刘燕因保安说她偷东西,爆怒之下打了保安耳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刘燕扇了保安一嘴巴,其行为侵犯了保安的人身权益。
刘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包括赔偿保安因此遭受的损失。
刘燕主动支付了1000元作为赔偿。
如果保安的损失超过了这个数额,他仍有权要求刘燕进一步赔偿。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最贵的牛肉没付款,这么巧?厚颜无耻!
小偷就是过街老鼠
这叫“恶人先告状”。
把偷东西做的这么理直气状也真没谁了还打人,她的脸还没那块牛肉值钱,什么玩意!
正常人,漏了被发现了,只会感到歉意,而不会感到被侮辱。的确是自己错了。觉得被侮辱的,本身心累有鬼。
没付钱不就是等于偷了保安说的没错
不论你是不是有意漏付款的,人家超市保安又没有收你身,你认为对你造成名誉伤害可以走法律程序。动手打人就不对了,而且还打人家的脸!?
在市场里买菜要求送点葱呀啥的,买肉东挑西拣的,最后还只买一丁点的都TM穿得光鲜像是富人的东西,而农民工兄弟买东西最干脆,不挑三拣四,不要人送!
贼都敢做,还有什么可怕的?
这女人真无耻!有钱就鄙视保安,自称不差钱还不付牛肉钱就想走!缺德带冒烟还想让记者帮她造势!
简单一件事说的真球复杂。一女的偷东西被逮住,还动手打人,感觉赔偿人家心里过不去,就找媒体去刷存在感,臭不要脸。
保安自己嘴欠找打……说那么一句有啥意义呢?能让顾客漏一罚十?既然搞清楚了人家愿意补钱你这边目的也就达到了,要不把人送派出所,要不就坡下驴,非要嘴欠盯死人家是偷东西有啥意义?
它哪来的脸闹?
本来无事,保安不说人话,刘燕太冲动了,打了人,己赔偿事情就算过去了,纠缠浪费时间和感情。
因小失大,本来想占40元的便宜,最后赔了1000,心里不服气,所以过来闹事,第一,偷东西在先,打人在后,怎么闹都没用,祈祷保安不追究后续责任吧
其实就是觉得丢面子了,想要找回来!
这个女人真不要脸!
偷鸡不成,蚀把米。
不是偷,是忘付钱了好不好,狗保安被打死都不冤,
为何最贵的东西会忘记付钱?这是自己侮辱自己还想赖他人,真不要脸。
一块40多元的牛肉,按体积看不是小东西,会漏扫的理由太牵强了,心痛那1000元才是真
这个女人就心里没数?自己有错不会低调点?想要地球人都知道她会胡搅蛮缠!
如果买了一千多东西,忘了四十,有可能,如果只买了60或只买了45,那忘了40就是故意了,请将数额代入
判的好,劳动者需要有足够的尊重。
明明是想逃单,还装无辜;偷盗+打人两罪并罚,坐牢3年算轻的了
有的人真的太坏了,我就在超市见过这样一个中年妇女,把人家好好的西红柿翻了个底朝天,你猜她最后只买了一个,我认为她就是故意搞破坏!
好有钱,有钱到40元的牛肉都付不起
超市真不会说话
规规矩矩说实话,错了就错了
别说你少付了一块牛肉,哪怕是漏掉一根针,那你也是偷针小偷。简称贼。
刘女士把最贵的牛肉给40元漏付了,便宜付了,掩耳盗铃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
钱不要。耳光要还回去。。。
牛肉跑单太多,经理让保安盯紧点[思考]
小仙女怎么会有错呢?抛开事实不谈,牛肉就没错吗?打你还是轻的。
偷东西还特么有理了![静静吃瓜]
我觉得应该还女的一巴掌,1000不要了。
看着皮肤很白 心却很黑
神特么逻辑,怀疑你偷东西算侮辱你人格?你抽别人耳光不算侮辱人格?
恶人先告状?
第一 是小偷 为什么只漏扫一个 第二 保安为什么笃定 付过款里存在未付款的 第三 为什么要带去办公室 让拿出购物清单 第四 想必没有人不看重自己声誉吧 自己拿了 然后让媒体报道自己小偷小摸?
就算马云来超市购物,没付钱也不行!
呵呵,浑水摸鱼?借东风?草船借箭?黑天鹅呆在白天鹅队伍中间以为外面的发现不了自己[滑稽笑]
你要说一两块钱的东西漏掉没事,那么一大块肉漏掉谁信?
一巴掌必须让这贱人付出大的代价!
还是有钱好,脾气来了用钱补。不然拿什么去嚣张?“勇气”不是唱唱就能给了的。
他说漏,你还真不能说人家偷。各让一步的事,闹的不可开交。
不清楚具体事儿不好评价。不过换位思考一下,换成是我被人拦了我会先懵一下,然后会拿袋子里的东西检查一下嘴里会说应该不会吧?!我真付款了的。发现后我的脸必然会爆红,然后会不停的说抱歉。如果超市要罚款,我会报警处理。警察说给我就给,说不用就不给。报警主要是为了证明我真的是忘了不是偷。
此女是在自取其辱
没发现,你会不会拿回来
又是女人,这次厚颜无耻做贼还有道理
遵守规矩自觉排队,有钱也不能任性好不女仕
这保安也是嘴欠,让她付款走人就是了,非得给她“定性”。经营单位不是司法机关,即便怀疑她是盗窃,你要是想惩罚她,那也要报警处理,而不是擅自给她定罪。正所谓“得饶人处且饶人”,不守规矩蛮不讲理的人多的很,天天闹矛盾得不偿失。
保安确实不应说:偷,服务业应该有该有的服务意识,人家补上款就行,很简单的事情被保安整成这样,老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
大家感觉到没有?现在的法律越来越细化,但是产生一个结果,往往导致双方纠缠不清。
不是好东西,就是盗窃
保安不应该收她那一千元、直接报警、又偷丶又打人丶有直接证据、偷加人身伤害、可罚三万、判五年
本来发现在她自己核对时 真的漏了,不管她是真的漏了还是故意没付,,商家这边只要表示”没什么,有时候漏了,也很正常补上就行了”。。简单一句话大家面子都过得去,硬是闹出那么多事。。
保安嘴贱,该扇,,你查出来了,你无权处理,交给经理,你他工作已完成了,
好巧[哭着笑]
自己贪了。还打别人。应该罚她一万。让她长记性
有的人就是故意漏的,价格高而且体积大的东西基本上不会漏,小东西如口香糖可能会被漏。绝大部分人都是故意漏的,说白了就是偷。
不是第一次这么干,这次被发现恼羞成怒
这个还真不怪刘女士,超市为了减少人工用了电子支付,这是超市的过错,是你超市搞的人手不够,TMD现在电子智能把老百姓搞的没工作岗位了。
保安:从被打后头痛头晕,每天没法上班,需进一步检查治疗。
没付钱,是事实!无论是不是故意的!那么被发现了就应该首先表达歉意,补缴费用!打人就有点过分了!
东西没偷到,反赔1000元钱,所以才找事。
这是把保安当老公了,想整就整
自作聪明!反被聪明误!
她麻的这个嚣张小偷,不被毒打就算了,还敢打保安,只赔一千哪能行,应该要她赔五万,或者打断她的腿,或者让派出所拘留十五日。
不付款拿走,不论是否有意,就有偷的嫌疑在身上。再说即使真的是偷,哪个会承认!
不是100倍罚款吗
好多拳师[狗头]
那种自动扫码付款机器,的确有部分人混水摸鱼,故意漏扫码付款
小偷总有无数个理由,解释她不是贼。
自己没有付款就是错的,跟有钱有毛线关系
只赔1000就搞定了 这个保安心地真善良 这个事如果直接报警处理,做伤情鉴定 不记得拘留加赔偿几万了
错了要挨打,挨打要立正。偷了就是小偷,就这逻辑。偷了还耍无赖,那就不对了。
还有脸找记者?越描越黑。
无理还取闹的女人该拘留几天!凭什么打人?玛德!
那牛肉其实就是保安给塞进去的
请问法官大人,大小小偷偷东西我们应该怎么办才能即不侮辱小偷的名誉权又能让他乖乖滴给钱或者把东西还回来
既然不差钱!真忘了也不丢人!大大方方把钱付了!小偷,偷人东西被抓也可说是借!只不过没通知主人!哈!哈!强奸犯被抓乜可说!我们是通奸!只不她暂时不同意!慢慢会同意的!日久生情吗!哈!啥都可找理由!放开胸怀!大方承认!确实是忘了!样品买多了!漏个把不是没可能!把钱补上大方走人!有问题吗?
这么说吧,很多自助结账的会选择性付钱,也就是偷东西。
不是大事 保安不会好好说话
这女人眼瞅着自己赔的少了,认为超市好收拾,想着从超市挣钱呢!这个事还是公事公办的好,1000块说不过去的,那些记者也是帮凶!
实体店生意难做少了货物员工一起赔
其实就是偷被发现,狗急跳墙,胡乱咬人
不付钱就是偷。惯偷!😡😡😡
这么怂的超市,这个妇女是运气好,但凡遇到一个好点的老板,偷东西还打人不会让这货这么轻巧的过去
可以打我一巴掌吗 我要五百就好了
无理的时候就闹一闹,这种风气是怎么养成的值得深思。
言行着实让人看不起了。
有钱人,就是横!
结局很舒服,这是真事吗?
都不是好鸟。保安说话客气点,女人也是被社会惯的,随便打人。
这女的就是偷,从购物车中一样一样的拿出来扫码,怎么可能会遗漏?
这女的真差劲还找记者,本来被人发现了补上就完了的事
都不要纠结是不是偷,孔乙己说了,是窃不是偷,这种怎么看上去都算是占超市的便宜,如果保安不阻止顾客的行为,偷的行为就做实了
这保安活该被打嘴贱
其实保安只需要提醒一下,有东西漏付款,双方在自助付款机哪儿就能解决问题。激化矛盾的是把顾客带到经理室处理。把一件小事弄成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