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冤了!”重庆,一男子担心某路段的马蜂叮咬路人,全副武装后,好意将马蜂窝丢到比

傻瓜叫阿哥 2024-08-11 18:30:49

“太冤了!”重庆,一男子担心某路段的马蜂叮咬路人,全副武装后,好意将马蜂窝丢到比较远的地方。不料,马蜂竟折返原地报仇,恰好遇到大娘在菜地里摘菜,误以为大娘是“凶手”,围着疯狂叮咬,大娘不幸离世。

后家属找男子要赔偿,遭到拒绝。事后,家属认定男子对大娘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索赔93万余元。法院的判决让男子傻眼了。(案例来源:西瓜视频) 马亮(化名)是个地道的农民,除了种植一些农作物外,还养殖了不少鱼虾,每天都要去养殖塘查看情况。 马亮在路过路段时,发现经常有黄蜂出没,而马亮的脸部好几次被叮咬,肿的跟猪头一样,那滋味,一般人受不了。 马亮是个善良的人,担心同村人也会被咬到,在网上买了一些防护装备,里三层,外三层,裹得严严实实的,拿了一把刀和蛇皮袋,去事发地点查看。 马亮在一处树杈上找到了马蜂窝,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刀将马蜂窝割下,然后装入蛇皮袋,捆绑好后,骑着摩托车直奔几公里外。 马亮在一处荒无人烟的山脚,将马蜂窝随意一丢,没多想,就回家了。 事发当天,马亮的同村村民陈大娘(化名)恰好去菜园子里打理一下菜地,顺便摘点菜回家炒着吃。 陈大娘家的菜园子恰好就离马蜂窝开始的树杈很近,陈大娘也完全没发现这里有个马蜂窝,并未意识到任何危险。 此时,马亮丢掉的马蜂窝中马蜂从袋子里逃了出来,而马蜂极具报复性,竟然认识路,折返回树杈附近准备报复“凶手”马亮。 大量马蜂在树杈附近转悠,而陈大娘的一举一动引起了马蜂的注意。马蜂可能误以为陈大娘就是“凶手”,开始向陈大娘发起攻击。 陈大娘毫无防备,身上多处被马蜂接触并叮咬,痛的直打滚,发出“哎呦、哎呦”的声音。 陈大娘被咬之际,除了非常痛之外,身体已经有些肿胀等异常,难受的很。陈大娘也没心思摘菜了,赶回家中,看看涂点什么药。 回家后,陈大娘还没来得及涂药,就突然昏倒过去。家里看到陈大娘倒在地上,立刻送到村医院治疗。 村医看到陈大娘的情况,做了写简单处理,让家人送县城医治。但是,陈大娘被送至医院治疗了一周时间,因多个器官都衰竭,最终不治身亡。 陈大娘悲痛欲绝,为陈大娘办理了后事,但认为这个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就报了警。 警方介入后,调查到马亮,这才水落石出,但因现有证据无法证实马亮有涉刑可能,未立刑事案件,让双方自行诉讼解决。 陈大娘家属认为马亮明知马蜂有报复性,不当处理马蜂窝,导致陈大娘死亡,要求马亮赔偿,但马亮未予理会。 陈大娘家属遂将马亮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该如何评定呢? 1、陈大娘家属报警,但警方不认为马亮涉嫌犯罪,排除了刑事可能性。 所谓过失致人死亡罪,结合《刑法》第233条规定,行为人因为过失导致被害人死亡,且过失与死亡存在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构成该罪。 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是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其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优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后者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了,但轻信能够避免。 在本案中,马亮已经将马蜂窝丢到了几公里外,而马蜂具有报复性这个情况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的常识,马亮虽有一定过错,但无法预见到马蜂会折返报复。 而马亮的过错与陈大娘的死亡,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故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2、马亮认为,自己是做好事,而陈大娘被马蜂叮咬死亡,是意外事件。 所谓意外事件,结合《刑法》第16条规定,指的是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本案中,马亮为了让同村人误入此地,被马蜂叮咬,就特地将马蜂窝清除掉,马蜂窝已丢掉激动例外,而马蜂竟然折返,这是正常人都无法预见到的。 也就是说,陈大娘被马蜂叮咬后不幸离世,是意外事件,马亮没有任何过错。 3、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首先,马亮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代表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结合刑诉和民诉法的规定,刑事犯罪要求排除合理性怀疑,而民事责任则只要高度盖然性即可。 这意味着,只要马亮的行为与大娘的死亡有民法上的因果关系,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马亮自以为将马蜂窝弄走是对村民更有益的,但忽略了马蜂回来报复的可能性。

如不去破坏马蜂窝,陈大娘几乎不可能因叮咬而死,但正因为马亮丢走马蜂窝,惊动了马蜂,继而才导致马蜂折返叮咬陈大娘。 这说明,陈大娘的死与马亮有着一定的关系,而且关系程度比较大。 最终,法院认定马亮应当承担80%的责任,即赔偿75万元。 对于本案,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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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11 20:42

    马蜂有记号,还是有主人,不然怎么知道是不是马大哥丢的,有那就找给能分辨马蜂的人,行为只有他认识且能分辨那就是他的马蜂关马大哥什么事

  • 2024-08-11 18:51

    陈大娘身体素质不行,占一定责任,让男的也被蛰一次,死活与他人无关,但与陈大娘的事要扯平

  • Peter 30
    2024-08-11 20:13

    不是人死人有理,怎么证明飞回来的马蜂是之前丢掉的马蜂

  • 2024-08-11 19:50

    这个最大问题是怎么证明蛰陈大娘的马蜂是马亮扔掉后回来的?没有证据证明怎么能这么判?

  • 2024-08-12 00:32

    讲因果关系是吧?死者当天出门是最大的原因,不出门就不会被马蜂蛰死,如何证明蜇人的马蜂是男子扔掉的那一窝?也可能是其他失去窝的马蜂。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请死者家属证明蜇人的马蜂是被男子丢失的马蜂

  • Smile 16
    2024-08-11 22:16

    也可说大娘在地里打了马蜂引发报复,事实根本说不清,法官依据在心里?

  • 2024-08-11 18:51

    凭什么认为哲死大娘的是大哥送走的

  • 2024-08-11 22:17

    请证明不破坏马蜂窝,马蜂就不叮咬人。

  • 2024-08-12 10:09

    装入蛇皮袋拿到几公里外丢去?怪不得小编叫傻瓜。

  • 2024-08-11 21:19

    男子的无妄之灾,大娘倒是早晚都会被蛰[静静吃瓜]

  • 2024-08-13 21:38

    DMT,怎么越活越觉得中国有内奸在搞乱社会,你想想,现在做好事有多大风险,别人打你不能还手,见人摔倒不能扶,捡到钱还人家还不对数,倒欠,雷锋精神己没了。好事不能做,做坏事的还告你,重要的还告赢了。怎么办各位大神出出办法呀!

  • 2024-08-11 21:20

    事实认定有错

  • 2024-08-11 23:48

    看来这事还得交给专业的人

  • 2024-08-13 09:13

    处理马蜂窝不当,要是我一把火全灭产草除根

  • 2024-08-12 13:13

    这法官是胡判!怎么证明叮咬大娘的马蜂是马亮扔走的马蜂?

  • 2024-08-12 16:14

    乱编吧?首先你得证明叮你的马蜂就是我丢那一群,没有这个前提怎么确定责任。

  • 2024-08-13 00:06

    乱七八糟的!!!

  • 2024-08-13 14:16

    这个混帐法官收钱了吧

  • 2024-08-13 12:22

    处理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