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退役武警被刑拘,到了监室,狱霸带一众小弟,要给新人一个下马威,竟连扇退役武警5个耳光,小弟们又一拥而上,对其进行殴打!男子忍无可忍,突然一拳打向狱霸,当场将其一只眼睛打瞎!事后,一审男子被判刑4年10个月,而二审却有不同意见! (来源:吕梁中院)
“哎,你这个新来的,赶紧过去见过我们薛老大!”一男子对刚走进监室的侯青山喊道。
侯青山看了男子一眼,并没有搭理他,而是径直走到床沿坐下休息。
此时的侯青山内心既后悔又烦躁,他因生活所迫,偷了2部手机,被派出所刑拘,送进了这间监牢(监室号108)。
该男子见侯青山毫无反应,顿时有些生气,大声对他说道:“这个监室里,我们薛老大最大,无论是谁来,都要先给他报道,你赶紧去,否则我们老大生气了,你没好果子吃!”
侯青山是一名退役武警,自然不愿与这些人为伍,于是冷冷回道:“见他干什么,我不和混混们搞在一起!”
男子闻言顿时大怒,连忙去向薛老大汇报。这薛老大进监室比较早,因他凶悍无比,很快成为监室内的大哥,一票在押人员都为他马首是瞻!
薛老大在监室里吃饭喝水都有专人伺候,新进来的在押人员都必须向他报道。
可偏偏侯青山不买他的账,薛老大顿时火冒三丈,准备给这个新来的一点颜色看看!
“这个监室我说了算,你先自己扇自己20巴掌,打完我再给你说说这里的规矩!”薛老大恶狠狠地对侯青山说道。
侯青山瞥了一眼薛老大,冷冷说道:“自己扇自己,凭什么?”
薛老大见对方敢顶嘴,还拒绝了他的命令,顿时恼羞成怒,立马一挥手,让一票小弟将侯青山围住!
侯青山看了一眼众人,依旧压制住怒火并未进行反抗。岂料,薛老大突然冲上来,竟连扇了侯青山5个耳光!
侯青山只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他握紧拳头,但还是克制住了冲动,并没有还手。
薛老大见侯青山被打后还一脸不服,顿时恼羞成怒,对众小弟命令道:“给我打!”
众小弟开始围殴侯青山,而此时侯青山怒火如火山一样爆发出来,见薛老大也跑过来揍他,侯青山一个箭步冲出人群,迎面就一记重拳挥向薛老大面门!
只听薛老大“哎呀”一声惨叫,就疼得在地上打滚,众人也傻了眼,连忙叫民警。
等民警和医生赶到后发现,侯青山只一拳就将薛老大的左眼打瞎,造成其重伤2级!
岂料,接下来的法院判决,却让侯青山始料不及。
1、 一审法院认定侯青山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侯青山在监室内与在押人员发生冲突,一拳将薛老大打成重伤,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行为致人重伤,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此,一审法院判决其4年有期徒刑。
加上侯青山偷盗两部手机(价值分别为1275元和72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就这样,侯青山被两罚并罚,最后被判刑了4年10个月。
2、 侯青山不服,认为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面对一审判决,侯青山当即表示不服,他认为他进入监室后,狱霸薛老大及其小弟不断对他进行挑衅,而且还出言对他侮辱,侯青山均忍让没有进行反击。
直到薛老大对他连扇5个耳光,还命令小弟对他进行殴打,说明对侯青山的不法伤害都在进行当中。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本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侯青山认为,他反击薛老大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应当为此承担刑事责任,一审法院判决不当,应当予以撤销。
3、 二审法院认定为防卫过当。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侯青山在面临被薛老大打耳光,继而又被众多在押人员进行殴打时,有权利进行正当防卫。
不过,法院也认为,薛老大对侯青山扇耳光并没有对他产生较大伤害,而侯青山在面临伤害时可以求助民警处理,但侯青山均没有这些行为。
况且,侯青山作为退役武警,曾经受到了过专业训练,知晓人员的要害部位。
而侯青山并未攻击薛老大的腿脚,而是直击其眼睛要害部位,造成其失明重伤,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以防卫过当判决侯青山有期徒刑2年。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应该把监狱警察判刑,纵容狱霸,给社会主义抹黑
意思是你自卫打人可以,但要轻轻的打,还要慢动作,不然自卫变成防卫过当了。这是如何控制。
纵容狱霸,造成的影响更坏
受到伤害,应该无限防卫还击,直到自己安全。犯罪分子不受任何法律保护!
其实,狱霸是专门培养的。
现在还有狱霸?监狱长应该也判刑。
第一,监狱管理人员失职,应负主要责任。第二,防卫并无不当,一次性防卫后并无后续动作,作为职业习惯,打击对方要害并无不妥
枸P的防卫过当
监狱里有狱霸,说明监狱长没有尽到责任,应该处罚。
还样判以后的兵哥哥还有勇气血性反击外敌吗。
对狱霸打死了活该!
应该是正当防卫,
监狱里有牢头,狱警挣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心里清楚得很。
监狱长与狱警都该判刑,监狱就是这样改造犯人?那犯人刑满出来不是更坏吗?
MP,众欧之下还要分心去鉴别什么是要害,又要顾及反击程度,如没把狱霸打伤镇住,小弟能住手?众欧之下能知道众人能打到何种程度住手。这判决是狱方为给狱霸一个交代,并掩饰推卸责任,而法院帮狱方一个交代而已。
十几个人打一个人,反击打重了反而判刑,打人的一点事没有
听说狱霸是那个法官它舅舅
应该判这个一审法官有期徒刑五年!
你在黑退役武警吗??生活所迫偷手机?!
正当防卫
当警察的向来看不起当兵的
这个判决充分说明了所谓的无限防卫权属于一派胡言。一群人围殴一个人的时候如何确保对方的殴打有震慑作用?如何确保自身的安全?如果说他反击不是一拳完成的,而是在打倒对方后二次攻击造成的还能这么说,仅一拳就大伤了狱霸怎么就是防卫过当?
把监狱长右眼打瞎,我愿意多蹲2年
处于弱势者,行动上防卫必须“过当”!不能拖泥带水,一举击溃对方才能保护自己。法院判决上应酌情倾向弱势者。
有些法官狗都不如
让法官去狱里展示如何正当防卫。
我咋觉得这正当防卫到法官那说得像菜市场买菜想要那扎买那扎那么轻松,群欧呀能保住命就不错啦。
我认为在众人围攻殴打的情况下,下手顾不了应该在啥位置在打,打在那里算那里,都属于正当防卫。
不打眼睛肯定打不过呀。
扇五个耳光未造成较大伤害?心理伤害大怎么鉴定?
应该把狱警的眼也打瞎! 一班人打一个人,如果有刀有枪,被打者用刀枪把牠们打死也不防卫过当!
这绝对是正当防卫!
明显的正当防卫,一是徒手没有工具,二是还手,三是遭多人围殴,四是激烈运动着的物体没法准备确控制位置,五是不还手会造成自己重伤或丢命,六是报告来不及且有可能睁只眼闭只眼。顺带狱警也应追责。
正当防卫要一停二看三思考,四要是真死了,就死了。
盗窃罪立案不是5000元起吗?
判处监狱的所有狱警20年徒刑!
狱霸该死有余
一审那意思是:一群人打你一个人可以,你一个人不能还手打那一群人。这法官——人才[点赞]!
判(办)太重! 若没有一招制敌的碾压对手,候青山的伤害后果严重法院承办人可知?受到危险伤害时的正当防卫反制一下有可控性吗,何况对方是狱霸是元凶,监狱也失责,候青山应当免责。
牢头是法定的?
这就是教化犯人的地方。
法官?
法律不应该限制受迫害时对施暴者的反击行为!自然人在自身生命安全收到威胁情况下,完全可以反击,反击烈度受当时危害程度影响,基本后果严重,也属自卫范畴,不能因此承担责任。
是否攻击要害部位和防卫过当应该没有丝毫关系。
这样判不公平,这是允许纵容狱霸行为,要允许被欺凌者自卫防击,法院是瞎判。
狱警纵容狱霸,罪加一等。监狱长双开,所有狱警开除公职。打人者判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完原有期限,就可回家。
过失打死都合理
狱警靠狱霸,一个滕上两个瓜,
正当防卫的认定极其困难,我认识一个律师,说他当了三十年律师,连一次认定为正当防卫的都没遇到过。
真可笑,卧槽
难以服众
让法官进去被狱霸欺负一下,再判如何
怎么看?倒立着看。
有些逻辑颠倒黑白了!
防卫就是防卫!怎么样叫防卫过当?怎么样叫正确防卫?是不是在防卫前“衡量”好自己受多重伤害然后给对方多重防卫?可能吗?狗屁!
监狱管理有问题,要追责
法官可以回家去卖红署了!
怎么扫黑的?
狱霸打人是正常行为,你再打他就不对了。
没有故意拿凶器,只是对等用拳头,在无故被对方群殴的情况下,即便打死对方都是正当防卫
呵呵,遇到狠人了
以后新的狱霸产生了!
我说国际上为什么喜欢打脸,原来打脸伤害轻。
被判刑不冤,因为牢头都是有关系的人才能当的!
法官混蛋,狱霸保护伞
应该把狱警判刑,这些行为都是他们造成的。问问他们收了犯人家属多少钱,让这些狱霸在牢里作威作福
有这样的法官何愁不乱套
在面对七八个人对自己围殴的情况下,任何人也做不到适当防卫,他的行为完全是正当防卫,应该无罪释放。狱霸的后台是监狱,这个判决是偏袒
狱霸出现应对狱警及领导处理才对,可以开除公职。
狱霸是狱警的帮手,那个狱霸看到乃狱警不是点头狯腰,有狱霸的地方,狱警一定腐败而且是从上到下。
为什么会有狱霸还不是狱警纵容的。
你看狱霸及小笫他们都没事,因为他们打人都是在狱警指导下进行的。
看看海岩的深牢大狱,现实就是那个样子,狱霸管理犯人是看守所不成文的规定。
我就说中国这正当防卫的可操作性,当事人必须要有黄飞鸿的功夫,人家打你几斤几两你就还人家几斤几两,打多了那就是防卫过当。
把法官放进去呆几个月吧,看他怎么控制反击力度和部位
正当防卫意思是打完了,伤情可以恢复,防卫过当是伤情无法恢复?打断胳膊腿好了[哭笑不得]
鸦片法理己被颜色革命团伙深深植入我中华法典!道德颠覆是反社会情绪成立的基础!
狱警是做啥工作的?
将法官栓进去
奇怪的是,监狱的渎职,失职,甚至是有意纵容?不会被追究,问责?
幸亏不是缉毒警察,反击一击毙命
监狱有狱霸是谁的责任?追责
这是真的?穿帮太多,退役武警应该有退役补助,或者转业也有不错的工作,怎么成了生活所迫?还没有判刑就进监狱?监狱老大不进行身份侦查就排资格,这么愚蠢?黑老大的存在监狱方不知道?聪明的黑老大会让出地位,给这位献媚,退役后是怎么情况,屁话不说,穿帮。差评。
监獄方应负主要责任,你们监獄方是怎么管理的?怎么没有对监狱管理方处理?????
狱警和狱霸就是一家
监狱的管教都死了吗
应该判看守所所长和管教的刑。
退役武警,生活所迫,偷盗手机两台,退伍重走江湖路
三审法院撤销二审判决,以维护社会正义,维护人间正道判决侯青山免于刑拘。
在部队学的就是攻击要害,出手习惯就是这样的,很难改变
没有首先的伤害就没有防卫,所以防卫根本不应该有过当一说,无端受到伤害应该有无限防卫权!
这种判决是造成坏人越来越猖獗的根本原因!
本案好像有的不对劲的地方。薛偷盗两部手机,在法院判决之前,是拘押阶段,应该是在拘留所或看守所里。本案怎么到监狱里面?
不问缘由只看结果法理在哪儿?
打死活该!
正当防卫太不容易了,鸡蛋里挑骨头,究竞是保护谁?
为什么监狱会有狱霸存在,不值得反思吗
纯虚构!
故意伤害罪是对的,他们打你是打着玩的,你反抗来真的。你在出手前要问警察,我怎样反抗,打击的位置,力度都要问清。
监狱有狱霸,应该对该监狱的监狱长进行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