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54岁男子没结过婚,打工意外坠楼,单位赔了87万怃恤金,大哥出于信任,让弟

叨叨小科天下事 2024-07-29 12:27:02

浙江,54岁男子没结过婚,打工意外坠楼,单位赔了87万怃恤金,大哥出于信任,让弟保管这笔钱,办完丧事,大哥提议4兄妹平分,二弟却一分钱都不肯拿出来,说他将儿子过继给了弟弟,4兄妹对公堂,法院这样判了。   信息来源:2020-04-27中国教育电视台—— 法治天下 | 一笔死亡赔偿金, 因何让青田四兄妹对簿公堂? 人的一生,难免会经历悲欢离合、生老病死,但当死亡降临,又恰逢巨额赔偿款到账时,原本恩爱的兄弟姐妹,却也可能反目成仇、对簿公堂。   章某成是浙江省青田县人,生于1963年,不幸的是,他一直未娶妻生子,父母也早已离世。2017年11月,54岁的章某成在工作中意外坠楼身亡,作为赔偿,他的工作单位支付了87万元抚恤金。   按理说,这笔抚恤金应该由章某成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章某成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起初,四兄妹也的确约定,先由二哥章某根保管这笔钱,等办完章某成的丧事,再一起平分。   然而,当丧事办完,其他三人却发现这笔钱不翼而飞,原来,章某根将其中50万元转到了自己儿子章某平名下,另外27万元更是不知去向,为了钱,大哥章某满、姐姐章某花和妹妹章小某,不得不将二哥章某根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章某根辩称,自己的小儿子章某东,早在八九岁时就已过继给章某成为子,如今章某成已故,作为“儿子”的章某东理应是法定继承人,77万元抚恤金也已交付章某东保管。   原告方则坚决否认收养关系的存在,他们提出,村里修订的族谱上,并没有记载章某东是章某成的儿子,而且章某东的户口,至今仍然在其亲生父亲章某根名下。   双方各执一词,真相难辨。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章某东和章某成之间,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关系。   首先,章某根称章某东是在八九岁时过继的,但根据当时的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5周岁,而章某成当年只有30岁左右,尚不具备收养的法定条件。   其次,自1999年起,我国就已明确规定,收养关系必须到民政部门登记后,才能成立,但章某东和章某成,却从未办理过任何收养登记手续,也没有签订过正式的收养协议。   法院经过审慎考量,最终作出判决:章某东与章某成之间并不存在有效的收养关系,故章某东对章某成的遗产不享有继承权。这笔高达77万元的赔偿款,应当由章某成的四位手足——两位兄长、一位姐姐和一位妹妹,依法共同继承。   那么,这笔钱究竟该如何分配呢?   法院综合考虑了四兄妹与章某成的亲疏远近:   章某根是老二,平日与章某成住得较近,照料也较多,分得 48%;   章某花是姐姐,在章某成生病住院期间,曾前去照料,分得 20%;   老大章某满和老幺章小某,虽是亲兄妹,但疏于照料,各分得 16%。   至于章某根的大儿子章某平,他只是帮父亲代为保管了一部分钱款,并未实际占有,故无需承担返还责任。   对于章某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将共有遗产转移,以及章某东在明知情况下仍然接受这部分款项的行为,法院认为两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依据继承份额的划分,章某根和章某东须在77万元赔偿款的52%额度内,向其余三位继承人履行返还义务。   至此,这起因赔偿款引发的兄妹争产风波,终于尘埃落定。   法律的天平,将事实和证据放在了至关重要的位置,毕竟,继子争产的背后,真相常常难以辨明。   当巨额利益摆在眼前,原本恩爱的兄弟姐妹,也可能反目成仇、对簿公堂,这一幕,既让人唏嘘不已,也让世人再次见证了金钱对人性的剧烈冲击。   而当法槌落下,是非曲直尽管明晰,但多年手足情谊,又该如何去弥合?   也许,惟有回归初心,以亲情的温暖,融化金钱的坚冰,才是解开这道人生难题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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