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一国有企业帮扶低保户,恰逢过节,企业派工作人员给低保户送去了50斤大米和一桶豆油。低保户先是扛走了50斤的大米,但一直没有回来。工作人员很奇怪,却发现低保户上楼摔倒了。工作人员及时将低保户送去医院抢救,奈何抢救无效死亡。国有企业事后还给了低保户家属5000元的慰问金。不料,死者家属却认为,国企工作人员不负责,搞形式主义,为什么不将大米送上楼呢?所以一纸诉状起诉国有企业,要求赔偿44余万元。最后,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案例来源:吉林延边中级人民法院) 吴强是做梦也想不到,帮扶竟然会惹来一身骚,看着桌子上面的法院传票,吴强肠子都悔青了,为何当初不主动一点,将大米帮他扛上楼呢? 但令吴强欣慰的是,企业领导根本没有责怪吴强,反而是安慰吴强说,我们行得正,坐的直,不怕的。 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事要从吴强慰问帮扶低保户金大勇开始说起。 吴强工作的单位是一家国有企业,吴强作为正式编制人员,工作勤勤恳恳,后来单位挂点联系帮扶一个村,而吴强便成为了这家企业派驻到这个村的帮扶人员。 虽然很辛苦,但是吴强无怨无悔,在村里吃住,与村里的帮扶对象打成了一片,很多人都认识吴强,都愿意将吴强当成好朋友。 而金大勇是村里的一名低保户,同时也被评为了贫困户。吴强作为金大勇的帮扶干部,与金大勇逐渐的相熟。 刚开始金大勇不认可吴强,认为吴强是大城市来的,来村里只不过是来镀金的,根本不会真心实意帮助他们的,但吴强却通过真心实意的帮扶感动了金大勇。 不知不觉吴强在村里已经度过了大半年,很快就临近春节了,吴强联系了单位,希望单位能够发放一些慰问物资,单位领导也觉得这是加强与帮扶对象感情沟通的一种好的方式,所以答应了。 吴强所在单位给每一户帮扶对象准备了50斤大米和一桶豆油。 吴强亲自开车将这些物资从单位运送到了村里,然后挨家挨户发放。 很多的帮扶对象得到了50斤的大米和一桶豆油,对吴强感恩戴德,都纷纷竖起了大拇指,吴强也觉得很欣慰。 很快就来到了金大勇家,金大勇远远的见到吴强,便露出了笑容,两人有说有笑的。 吴强拿出一份表格让金大勇在上面签字,金大勇爽快的签了字,然后吴强将车的后备箱打开,让金大勇搬一袋50斤的大米和拿走一桶豆油。 金大勇很高兴,但是金大勇非常的吃力,才将50斤的大米搬下来。 吴强见状,便对金大勇说,要不我帮你将东西搬回家吧。金大勇连忙摆手说,不用,怎么可以麻烦你呢?你送米送油给大家,已经很辛苦了,我搬两趟吧。 见金大勇拒绝,吴强便同意了,在原地等待金大勇,金大勇在吴强的帮助下,先是将50斤大米扛上肩,往家里走。 可吴强在原地等了很长的时间,金大勇却迟迟不来拿走豆油,吴强有点担心,来到金大勇的家,发现金大勇倒在了楼梯上。 吴强慌了,立刻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同时联系了村支书,让村支书通知金大勇的家人。 很快120急救车来了现场,将金大勇拉去医院抢救,吴强向单位领导汇报,然后跟随来到了医院。 吴强忙前忙后,为金大勇垫付了1500元的抢救费用。 可幸运女神最终没有眷顾金大勇,金大勇还是因为抢救无效而死亡。 金大勇的家属赶到医院痛哭流涕,对金大勇的死亡有疑虑,报警了。 吴强被依法的传唤到派出所,经过医院的鉴定,金大勇是因为心脏猝死,排除了吴强的犯罪嫌疑。 在金大勇出殡的那天,吴强代表公司给金大勇的家属送去了5000元的慰问金。 吴强也对金大勇的离世感到很惋惜。可不料金大勇的家属却认为,吴强失职,是搞形式主义,为什么吴强不帮金大勇将大米搬回家呢? 所以金大勇的家属要求吴强的公司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一共44万余元。 面对金大勇家属的狮子大开口,吴强认为不可理喻,严词拒绝了。不料过了没多久,吴强就接到了法院的传票,所以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1、金大勇的家属是这样说的: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金大勇的家属说,正是因为帮扶干部吴强没有责任心,没有将大米帮金大勇搬回家,导致金大勇死亡,那么吴强所在的公司就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合计44万余元。 2、吴强却是这样辩驳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吴强说,自己作为帮扶干部,送大米慰问贫困户,正当的行为。 金大勇自己将大米搬回家,自己不能预料金大勇会心脏猝死,所以自己的行为与金大勇的死亡,没有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 既然自己没有过错,那就谈不上承担侵权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一审法院认为金大勇的家属无理取闹,驳回了其诉讼请求。金大勇家属不服,提起了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呢? 不可不知法律常识
穷是有原因的。 而且他这样做会害死那些献爱心的人,以后谁还敢去献爱心,动不动要赔几十万。 就像现在马路没人敢扶,也就是因为有那些人在讹诈碰瓷! 我觉得马路上的碰瓷得加大惩罚力度。
穷是有原因的!
好像是真实事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素质放在那
升米恩斗米仇
我妈称之为:活着不孝死了乱叫
你上超市买大米,回来的时候自己摔倒,是不是也要怪超市没给你送到家里?
帮扶贫困户,又没说残疾失去劳动能力,自己不小心怨谁?
不枪毙打死金大勇家属,天理难容!强烈要求枪毙打死金大勇家属!以正中华民族的良好传统!马上打死金大勇家属吧!金大勇家属活着就为祸中华民族儿女
农夫与蛇的故事
刁民一个
穷也不能作讹人的理由
判其诬告才对的起米油…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送的米煮饭吃死了也得赔?
穷要理直气壮,死要拉人垫背。无敌了。
这家人太有意思了知道人渣咋来的么[滑稽笑]
五保户哪有家属?
我们这里的,真实事件。个人看法,好事做到底,补助2-5万为好。
好像有点不对劲!企业就应该好好搞生产,保安全,兼顾社会责任,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但不应该让企业人员直接去指导人家脱贫致富!如果企业效益好点可以给点补助也行!
以后写这些东西,敢不敢实名制。不敢就不要写。
帮扶就要帮扶到底,给低保户雇个保姆,负责低保户衣食住行,帮扶者负责被帮扶者一切费用才对,这才是大爱。如果这样要求哪被帮扶者的子女在哪里?献爱心者有何义务负担一切?
你送20斤不就行了?你直接送钱不是更好?反正你有错。过去人好说什么为富不仁,现在看来贫穷的人也不一定是好人。幸亏这个法官还靠谱。
某人得到一笔捐款之后,去买了一瓶酒自饮,不料酒后死亡。于是家属把捐款人告上法庭,要求赔赏损失。
取消这个帮扶,纳入黑名单
死者可怜,家属可耻!
碰瓷好啊!这是很多失业人员的启发点。因为这个生意低的成本不需要投资1分钱。没成功的话不就是一句道歉吗?成功了的话,那可是一笔意外之财呀。
企业没事给职工发钱,不要装13了。[哭着笑][哭着笑][哭着笑][哭着笑]
有亲戚,平时怎么不照顾? 反诉他欺诈
发钱也不行!万一激动心脏病发作了怎么搞!
50斤大米真是牛逼了,加一桶油也不到200块,大部分人要累个半死,别人又不是买不起大米,就不能帮扶发钱吗,或者发些其他物资???
是不是还得做好饭喂他呢?过分!他的家人在事后上诉,那么在搬米时为什么没有去帮有病的人呢?懒的!可见,这样的贫穷是有原因的。
像这种明显就是为了钱反咬一口的,应该反诉其诈骗或讹诈。就算不能打赢,也要吓到他尿裤子,现在这种无理取闹的事很多,这种案子出几个反诉成功的案例,让无理取闹者付出代价,这样才能刹住这种风气,让他们无理取闹之前先考虑考虑能不能承受打败官司的后果。
一群人渣!为了钱,,,
还好我没钱,帮不了别人,还好我虽然没钱,也没人帮我,麻烦。
家属该死。建议恢复诬告反坐,就会减少好多这些恶行。
低保户都住楼了。我可怎么办啊。
碰瓷社会道德底线的人应得到相应的惩罚。
因果关系,他要不慰问,不送大米,他也不会死
只是穷,又没残,这家人真是穷的不值得同情。
扶贫的低保户都住楼房了?
贫穷不怕,怕的是因为贫穷而失去尊严良知。
于情,应该给送到家。于法,去法院申诉,没有依据。
对无理取闹的人没有惩罚才是导致越来越多的人闹的原因,闹到钱了赚了,没闹到也没损失。
我觉得应该明确出台一条法律,诬告反坐,明知对方没问题的非要告状,要求赔偿多少,输了给对方赔偿多少
不光送到家,还要煮熟了才行!万一煮饭过程摔倒死了呢!
送50斤大米一桶油就帮扶了?那也叫帮扶?那叫恩赐,不要也罢。常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怎就不干点实际的呢?难怪人家不感恩还要叫你赔偿。不奇怪
家属接着告:大米送到家了,没给做好饭,所以缺少责任心。饭做好了,没喂到嘴里,也是缺少责任心。没给铺好床,伺候睡觉,更是缺少责任心。他爹他妈生出他来,完全没有责任心。告!告天告地告他妈!
这种人家就不应该得到帮扶!难道你家里就没有其他人了吗?不从自身找原因,就是手心向上惯了!!!能提出这种异议,难怪受穷!!!
白眼狼!
说实话企业送的东西200以内,还要拍照握手等等,真有作秀嫌疑。既然人家在这种活动中死的,也别诚心讹企业。补5000也行,其实再稍微提高点补助比如5万以内,也未尝不可。
谁死谁有理嘛
以后因没良心致贫的,建议以后排除在帮扶政策以外!
想钱想疯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下次发5斤大米算了...
唯一一次没黑法院的
这个应该赔。
为什么要张扬这种负能量的东西?宣传?指责?还是别有用心?
帮抚,惹得一身骚。以后大米改成20斤一袋的。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啊真实写照
瞎编吧
这就是行善做好事,不一定有个好结果
每次都能这样判决,这种事就少了。
这就是人性
对于个人来说给你的启发就是不是你的事,你什么都不要管不能管。否则麻烦上身的时候真是很讨厌的。
一袋大米就激动死了!
像这样的案子,就不应该立案,浪费公共资源,完全无理取闹!
一帮无赖,借机生事
有枣没枣先打上一杆子再说
怎么都得试着告一下,万一遇到个和稀泥法官,多少也能赔点😂
送五斤就行
就多余给
叫你抢红会的工作!
这种人,你怎么做他都不会满意。
讹天讹地
无福消受!倒打一耙!
老家因为这事被大家知道,挺丢人的
好人难做
这种情况不应驳回,还得追究原告的责任才行。重罚。
穷不是因果,无人去匡扶正义,让行善者彰德,让作恶人伏法,长此以往...
诬告反坐是有道理的
对!如此恶人及“家属”,本就不值得怜悯!
应该做熟了饭,喂到嘴里,看着再拉出来,才算完事?!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反告死者家属诬告
无良律师的杰作
替他吃了吧,万一在噎死了
送给无赖大米,明天无赖煮粥,煤气罐炸了,也赖你
五保户,无儿无女,无人管,五户联保,哪有家属。
应诉其敲诈勒索罪!
能扛50斤上楼的低保户,大概率也是因为懒。
贫困户还行吧五保户?!
这样做不受处罚吗?44万元没要到,应反判家属罚44万元结案,以后这类诈骗案就会少很多
既然是五保户,又哪来的家人,写的狗屁不通
油是煤油油罐车运的吗?[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赞叹观世音菩萨,吉祥如意。
想钱想疯了ಥ_ಥ
一袋50斤的大米,市场上有25公斤装的大米吗?
要不别吃大米了,别吃死了,需要种大米的赔钱
社会风气不能被这些人渣破坏,严判。你看看马路上摔倒了老人大家不敢扶就知道事情发生严重性。
农村有楼的不算贫困户吧
为了那口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