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20亿赔款,霸占北京主干道七年,谈判七次仍不愿搬离,甚至放出狠话,表示谁敢拆

文晓小书生 2024-07-20 14:15:52

拒绝20亿赔款,霸占北京主干道七年,谈判七次仍不愿搬离,甚至放出狠话,表示谁敢拆就收购谁,这么狂妄的钉子户是谁,他为何坚决不搬,最终下场又如何呢?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信息来源:京华时报2011-12-16——北京两钉子户占路8年被强拆 租户慌忙抢物品) 在2002年,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路开始了一项大规模的拆迁工程,大部分居民都在政府提供的补偿下陆续搬离,唯独一户人家成为了顽固的“钉子户”。 这位名叫张常福的居民,拒绝接受政府开出的83万元补偿款,坚持要求400万加三套房子,不愿意搬迁,这场持续了近十年的抗争,最终以他的失败告终。 2002年,曙光西路的拆迁项目启动后,张常福便与拆迁方展开了漫长的博弈。 尽管邻居们纷纷接受补偿搬迁,但张常福认为83万元的补偿款远远不够。他要求400万元现金外加三套房子,这一要求显然超出了政府的预算和预期。 政府方面多次劝说未果,最终只能绕开他的房子,继续其他区域的拆迁工作。 在周围房屋被拆除之后,张常福的房子显得格外孤立,为了不延误工期,拆迁部门重新设计方案,将张常福的房子隔过去。 这样的安排使得张常福一家面临极其艰难的生活环境,他们不仅断水断电,还要忍受施工噪音的干扰,张常福的家人逐渐搬离,只剩下他一人坚持。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张常福认为这是他索要高额赔偿的最佳时机,他坚持不肯妥协,希望政府为了奥运会的顺利进行,能够满足他的要求。 尽管施工人员多次与他谈判,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张常福的固执和政府的坚定立场使得这场对峙愈发激烈。 到了2010年,法院最终做出判决,确定拆迁补偿为83万元,并提供两套住房。 张常福依然拒绝接受这一判决,继续抗争,2011年政府终于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其房屋进行拆除。 张常福的抗争在法律面前显得无力,他的房子最终被强制拆迁。 房子被拆后,张常福才意识到自己的坚持未能换来预期的结果,他最终只得到了最初的补偿款,这与他曾经坚持的要求相差甚远。 他的抗争失败不仅让自己陷入困境,也引发了社会对个人利益与社会发展的矛盾的深刻反思。 张常福事件揭示了在城市发展和个人权益之间的复杂关系。 一方面,政府在进行城市改造时,需要顾及到每个居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 另一方面,个人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也需要有合理的预期和适度的妥协精神。 张常福的案例提醒我们,过度坚持个人利益可能会导致更大的损失,而合理的妥协和沟通则可能带来双赢的局面。 张常福这位“钉子户”的事件,既是一个个体对抗强大体制的悲剧,也是一个时代城市化进程中必然面临的挑战。 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如何平衡个人利益与社会发展,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公平与正义,依然是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张常福的坚持与最终的失败,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教训和反思的契机。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更加明白了在城市化进程中,协商与妥协的重要性,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2 阅读:22077
评论列表
  • 2024-07-20 20:32

    自己的东西,不卖,就成了钉子户了[大哭]

    出海吉祥 回复:
    那块地是你的?
    不忿 回复:
    你真能装犊子
  • 2024-07-20 23:40

    爭取自己的利益沒有錯。但也要適可而止。既然已經給你二套房了,又有八十多萬現金。為什麽還要抗拒呢?人心不足蛇吞象,貪心不足吃月亮。!

  • 2024-07-20 20:33

    依法拆除,依的什么法?宅基地法?

    平平安安 回复:
    文中没有,法院判决里以及强拆执行书中肯定有。
    郝志平 回复:
    搞笑,你这人太low,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没有个人的只有使用权
  • 文渊 37
    2024-09-26 17:01

    人心不足蛇吞象,几十户居民都感到补偿合理,仅一户贪财拒绝政府的规划,法律应当重新修定,凡95以上居户同意示为全部同意,不同意户要价不得高于全体居户的20%。

    在路上 回复:
    百分之九十九的都同意一元钱购你的房子 您也要同意?有的房子承载着房主一生的快乐!无价
  • 异类 32
    2024-07-20 22:55

    只要补偿合理就行,那些说不能强拆的都是无赖。要是每个人在面临拆迁就漫天要价。那社会就不会发展了

  • LY 22
    2024-07-23 12:28

    公益性建设不能阻挡,政府作出合理赔偿可强拆,他不服可走法律途径,但前提是司法公正。

    用户10xxx15 回复:
    赞了。
  • 炳哥 19
    2024-09-26 13:29

    强拆不强拆要看是公益性建设还是商业收购。如果公益性建设也要看极个别人的贪婪脸面,那城市建设就永远搞不起来了。打个比方一个城市有几个钉子户,那这个城市就永远不发展了?

  • 2024-07-20 23:15

    为什么是占路八年,不是他房子本来就是在那里的吗,祖宅谁想搬。

    雨前龙井 回复:
    [哭笑不得]迁坟公告!北上广,西安洛阳南京等名都,多少次历史变迁,农村城镇化,拆了建,建了拆。[静静吃瓜][静静吃瓜]生肓率下降,传统文化逐渐淡化。不是想不想了!
  • 2024-07-20 22:57

    人家拳头大,就是法

  • 2024-09-26 15:26

    还是值得抗争的。83万在北京恐怕连个卫生间都买不起,现在又补两套房子,太值了

  • 2024-09-26 06:40

    最后还是强制拆除,小无赖遇上大流氓。

    不忿 回复:
    你为什么不住你家祖上留下的草房
  • 2024-09-27 15:11

    防碍国家建设工程罪,判30年,没收全部财產,严查执行,对这种人民不爱国主义开发新时代,流放他国,除去本国国籍,永不回收。

  • 2024-09-26 01:36

    土地国有!!!

  • 2024-07-20 23:13

    别人都拆了说明给到位了。这种太贪婪的就是钉子户

  • 2024-07-21 07:26

    这就行了,多给两套房,开始搬迁的不都后悔死了

  • 2024-09-26 20:54

    钉子户可以多拿那?遵纪守法的人,就吃亏了。对钉子户绝对不能多给,这才叫公平。

  • 2024-09-26 12:59

    公安为何不抓牠们去灭掉?

  • 2024-09-27 17:48

    够钱买房住吗?[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 ooo 6
    2024-09-26 17:53

    拆的始终是强者。

  • 2024-07-20 22:30

    没权

  • 2024-09-26 21:29

    这是说什么呢?是攻击还是为了记忆?

  • 2024-07-21 08:41

    这踏马恶心的标题党!!!

  • 2024-07-22 21:42

    贪嗔痴,君子三戒!

  • 2024-09-26 20:00

    拆到你身上,一个德性,死剩把口… 垄断资本狗腿子出卖别人利益赚声誉,恶心小便

  • 2024-09-26 20:21

    活该!!!这种人应该关上三年,否则他不长记性 !!!

  • 2024-09-26 19:59

    人都是国家的

  • 2024-09-27 20:04

    什么垃圾信息,20亿变成83万

  • 2024-09-28 16:21

    不视实物,

  • 2024-07-23 12:55

    废话连篇

  • 2024-07-23 13:42

    纯粹是无赖之徒!

  • 2024-08-10 11:46

    那是北京哎你在找死

  • 2024-09-26 20:35

    多出几次车祸不。就搬了

  • 2024-09-26 20:07

    对建设者来说,办法总比困难多,对钉子户来说,收手的点没掌控好,差评!

  • 2024-09-26 14:08

    害群之马,应该铲除。

  • 2024-09-27 18:12

    土地国有,个人只是拥有地上附属物,你找个第三方评估一下,值多少钱???

  • 2024-07-21 12:18

    这房子也就十来个平米,真是穷疯了

    易德 回复:
    +来方算属他的住地、那几+万拿了+来方都买不到、更别说有句话:上屋搬下屋都损失3担谷[汗]穷的人难、能维持现状就是最大的希望了[汗]
  • 2024-07-21 00:35

    强拆肯定是侵犯人权的

  • 2024-07-22 12:59

    土地是国家的

  • 2024-07-22 19:15

    想咋拆就咋拆。

  • 2024-09-26 13:58

    强买`吗。

  • 2024-09-26 18:31

    有错吗,显然谁都没错。

  • 2024-09-26 20:06

    搞不懂,自己的房子,有证国家承认,不同意拆,你来个依法拆除???依的那个法?

  • 2024-09-26 15:42

    贪心不足蛇吞象。

  • 2024-09-26 10:48

    说北京的事干嘛配个广东图出来呢,有意思吗

  • 2024-09-29 21:56

    什么狗屁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