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2名男子带着女子到出租屋后,其中一位男子欲和女子发生关系,被拒后男子便摔门而去,另外一男子见状,随即和女子发生了关系,时隔100多天后,女子选择了报警,两男子被抓获归案,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两男子无罪。结果检方却提起了抗诉。
男子吴某是菜市场上的一名菜贩,因为买菜的关系,认识了女子刘某,一天,男子张某驾驶着三轮车载着吴某在路上行驶,偶然碰到了女子刘某,于是便热情了打了招呼。
见刘某还拎着不少东西,吴某便邀请刘某上车,而且还给刘某推荐其一款美容产品,刘某听后要进一步了解,于是,三人决定到张某出租屋中详细给介绍一下。
很快,三轮车就行驶到了张某出租屋门前,三人下车后,一起步入了房间,吴某便开始给刘某介绍起这款美容产品来。
让人意外的是,没过一会,吴某却表现出要和刘某发生关系的意愿,不过刘某并不同意,吴某试图进一步接触刘某,却遭到了刘某的反抗,吴某一气之下,直接摔门而去。
张某见状,这不是正好给自己创造了机会吗,于是,张某就和刘某发生了关系。
可是,直到15个月之后,刘某才选择了报警,吴某和张某就被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但是,吴某表示,当时确实有想法,但是在进一步接触后,被刘某扇了一巴掌后扇醒了,于是自己就离开了房间,走的时候,看到了张某对刘某动手动脚。
张某则表示,当天请吴某吃饭,吃完饭他说要带着自己找女的玩一玩,碰到了刘某将其带了回去,在吴某走后,刘某是自愿和自己发生关系的,随后两个人就一起睡了过去,睡到傍晚醒来后,发现自己的背包被打开了,清点后发现少了300元,质问刘某她说没拿,于是就扇了她一巴掌,她就走了。
而刘某的妹妹则表示,看到姐姐精神状态不好,陪着姐姐去了医院,检查下来也没有病情,在医生的鼓励下,姐姐说了之前被侵犯的事情,于是就鼓励姐姐报了警。
刘某则表示,在制止了吴某的行为之后,吴某离开了,自己已经没多少力气了,结果被张某连续侵犯了四次,每次如果不从,他都会威胁殴打自己,逃离之后,因为这件事情就病了,精神状态不好,因为觉得丢人不敢和家人说,直到在妹妹的逼问下,才说了实情。
辩护人则指出,本案发生后,直到100多天后才报警,受害人是一名成年女性,拖了这么久报警不符合常理,而且现有证据没有毛发以及遗传物质,不足以证实发生了关系,所以应当认定为无罪。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于是判决两人无罪。
不过,检察院人提起了抗诉,称两人和受害人的关系来看,自愿发生的可能性不存在,而且吴某走的时候摔门而出,直接造成了密闭的空间,客观上帮助了张某,所以应该认定为犯罪,受害人之所以拖了100多天,是担心名誉受损。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拖了100多天报警,确实少见,但是也情有可原,因为受害人担心名誉受损。
本案虽存在一些不吻合地方和矛盾之处,但不足以推翻二被告人的供述和被害人陈述;被害人不存在自愿与二被告人发生关系的基础,被害人只是在吴某摊位上购买过蔬菜,之间没有什么交往。
案发时第一次碰面就自愿与之发生关系有违常理。所以被告人供述被害人是自愿与其发生关系不能成立。
按照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因此,张某是主犯,吴某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对此,二审撤销了原判决,判决张某有期徒刑3年,吴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判决乱七八糟
想也不可以,想也有罪[滑稽笑]
她已经成功拒绝了,他也没强制她,怎么判的刑?
拖了100多天报案,原因就是因为女方要面子,精神不好,这理由就成立了??这理由完全是女方自己说了算,垃圾法官
无证据也可判刑?这是人为干预的结果。
15个月才100多天?你是哪个星球的日历算法?丢雷老姆[点踩][点踩][点踩]
ai文,乱七八糟
扯犊子
疑罪从无
检察院实在是没事做找点事做
我他妈想说,前文说的是15个月,后边又说100多天,能不能先学学数学,再普法。
扯犊子,有证据吗?留了一百多天?这女的神精病!
法要有理
这个真的是胡编乱造
有没有证据
最好远离女人,单身自由
有证据吗?
编!在事实中,只要愿意与我说话的女人,只要愿意来我这里,都成功了。虽然都是第一次见面,也与金钱无关。
狗屁不通
吴某被判1年半也太重了吧?应该是强制猥亵罪顶多判几个月。
💰未到位
小编是数学家!15个月是100天!
又是常理,不知道法官为何总喜欢拿常理说事,不是应该看证据吗
不能凭法官的主观臆想,就断定判案,什么东西都要讲证据,这么长时间了,啥证据都没有了,如何定罪,干什么都有时效期,过了时效期,没有了证据,就是被强奸了,也是白强奸,直落个快活,其它的别想这,要怪只能怪你自己,不早的报案。法律不承认良心,良心也不承认法律,法官处理案件,不是道听途说,也不得有所谓的同情心,一定要讲证据。姓吴更倒霉,不吃鱼,沾腥气。
小编,这是乱编了。
狗屁小作文,一下15个月,一个100多天,合着你的15个月是乘10吗
扯淡
造谣
可能是刘某性贿赂了法官,所以法官在一审以没有任何证据,判定无罪的情况下又改判有罪。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胡说八道!15个月是100多天?编不来就别编,否则丢人现眼!
畜生锤子一动,你就得进去[滑稽笑]
你们生什么气呀,明明是个段子大家乐呵一下就好了何必当真。
这个判罚有点牵强了~
一看就是正常的卖买
应该判刑
第一次见面发生关系的我身边的很多
所以这个时候,律师的作用就体现了。
证据呢
以后切记不能摔门而去,弄不好喜提强奸罪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葫芦僧
一个正常成年女人会跟着两个人去开房讲美容产品。??这不是逗我玩?
估计是录像了,不然100多天怎么说的清
这太扯了
一个是有多丑,另一个身体真好[拍手][拍手][拍手]
吴某真的是大冤种
强奸罪确实是不需要太多证据的,只有女的报案了,基本很多没事的
这事有吴某什么事?就是因为他姓吴才误判吗?
但凡有一丁点怀疑都不应该判有罪
没有证据也有用
搞笑
吴某意淫强奸获刑一年半?认定强奸依据是什么。吴某是意欲发生性关系被拒也终止行为离开,最多是嫌涉猥亵妇女行为,判强奸过了。
前文是15个月后报警,后文是100天,
这……
胡闹
扯蛋
啥证据没有了怎么证明他们发生了关系?
估计是用强了,但没证据,但就是判了。
由此可见录像的重要性。
亲朋好友想告,告了只有利益没损失,但对原被告都是损失。
一下15个月,一下一百多天,乱七八操的
吴某走了也有罪?
第一次见面发生关系的我身边的很多
就想知道这是哪个法官判决的
编,继续编
乱七八糟胡编乱造
检察院抗诉,没毛病。
一看就是段子
事后没谈成就报警,刚认识发生关系的多着,怎么就不符合常理了
说了半天,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强奸?0证据,就可以判刑?
什么狗屁
主要是编的乱七八糟
发生关系那个说不清也就算了,摔门而走的那个人被判刑真的是冤
一见面就自愿那个的还少吗?
多余的
大家认真看看二审判决书的贴图,明显二审维持原判了。现在自媒体真的很降智,还造假。这个号拉黑。
4次?
案发时第一次碰面就自愿与之发生关系有违常理?所以推定?
绝了
你们都没抓到重点,四次
这也行!
吴某!!!!
强奸罪拉去游街示众!
编,接着编
瞎判
300元钱的买卖
人情案,金钱案
这不就是跟南京扶老人法官王浩的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一样吗。。不是你强奸人家为什么要告你
扯
第一次见面就自愿发生关系的女人有的是
哈哈哈,15个月,共100多天? 人材啊!
吴某有想法,但是被拒绝后,离开,所以是浪子回头金不换,没有事实犯罪,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张某事实犯罪了。承担法律责任
男的说的不算,女的说的不算,法官说的算,你就是有罪
过了一百天,死不承认,你能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