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这个评论,不会讨人喜欢。但我觉得,评论是说理的。我们得论这个理。什么话题呢?就是农夫山泉和香港消委会的事儿。因为香港消委会说,农夫山泉含溴酸盐,达到欧盟标准的最大限制,每升3微克。让农夫山泉很是不满,向香港消委会发律师函。
说一下溴酸盐是咋回事儿。饮用水在消毒的时候,会用到臭氧,然后跟水中的天然溴,会形成溴酸盐。溴酸盐呢,是有害物质。但我们知道离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按照严格的欧盟矿泉水标准,最大限制3微克,因为它觉得矿泉水不需要处理;按照其他饮用水标准,最大限制会更高,有的10微克。无论是10微克以下,还是3微克以下,都是安全的。
但这个东西呢,老百姓不一定有时间去看。那么一听说,啊,农夫山泉里含有有害物质,可能因此就不去买了。尤其是现在是饮用水销售旺季,那对于农夫山泉的影响,可想而知。
那么香港消委会为什么会这样做呢?它可能把农夫山泉当成了天然矿泉水。望文生义,农夫山泉,就是山泉水了。但农夫山泉在瓶装水上已经写明,深层湖水。所以,香港消委会吧,可能又说不过去,毕竟人家瓶身上写明了。在法律上,属于应当知道。
不知道大家发现没,其实农夫山泉是憋着一股气的。你看,舆论风波下去之后,它立马推出了纯净水,绿瓶绿盖。现在又打起了价格战,农夫山泉让瓶装水变成两元,又开始回到一元时代。攻势明显。我记得有篇文章的标题是,农夫山泉站到了门口,其实就是这个意思。憋着一股气,这时候香港消委会又来个这儿,而且不占理,那农夫山泉肯定不满意了。
所以,这是我对这一事件的基本看法。当然,喜不喜欢,这是另外一说。因为如果到了法律层面,那是讲法律,讲理的。还有就是,一个产品能在市场上取得优势,一定是有理由的。靠一时的情绪,感觉很难。当然我知道这样说,很多人不喜欢;但我这个说法,会慢慢被印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