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西安,34岁女子生下早产儿,花了10000块钱雇佣了“金牌月嫂”。月嫂上班

陈士杰聊社会 2024-07-15 15:40:07

痛心!西安,34岁女子生下早产儿,花了10000块钱雇佣了“金牌月嫂”。月嫂上班第一天,女子就发现月嫂手忙脚乱。期间,女子多次与公司沟通,希望能换一位月嫂,对方均没有任何回应。不料,月嫂给孩子喂完奶后,孩子父亲发现,孩子没有了反应。送去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奶液吸入性窒息而死亡。女子向月嫂公司讨要说法,月嫂公司的回应让人意外!

(案件来源:潇湘晨报 ) 自从孩子没了之后,妻子整夜整夜的失眠,刘云见妻子日渐憔悴的模样,心里既自责又气愤。

如果在当时,不是轻信了月嫂公司的承诺,花了1万块钱雇用金牌月嫂,可能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了!

刘云跟妻子结婚多年,刚开始两个人都忙于事业,一直没要孩子。等两个人想要孩子的时候,这才发现,两个人都已经30多岁了。

刘云非常明白,高龄产妇是非常危险的,为此,在妻子怀孕之后,刘云就让妻子请假,安心在家中养胎。

可能是体质的原因,妻子的整个孕期并不顺利。在前期呕吐的非常厉害,到了中期,甚至还出现肚子疼的情况,为了保胎,刘云前前后后已经花费了20万元。

可是即便这样,孩子还是迫不及待的要来到这个世界上。

虽然孩子是个早产儿,望着孩子的小小的身躯,刘云也认为一切都值得了。

为了能够照顾好母子两人,刘云特意联系了月嫂公司,从中挑选了一名金牌月嫂。

月嫂公司表示:金牌月嫂的专业水平非常高,拥有丰富的育儿经验,让刘畅完全不用担心。

可是在月嫂上岗的第1天,刘云的妻子就发现,这个月嫂好像有问题。

给孩子喂奶时,月嫂总是手忙脚乱,完全没有专业的样子,这让刘云心里隐隐有些担心,产生了更换月嫂的想法。

期间刘云多次联系月嫂中心,要求更换一名月嫂,但是公司总会敷衍了事。

直到有一天晚上,月嫂喂完孩子之后,就把孩子放在了床上。刘云本想过去看看孩子的状态,结果却发现,孩子已经没有了反应。

紧急把孩子送到了医院,经过抢救后,也没能挽回孩子的生命。医院给出的死亡原因为:奶液吸入性窒息死亡。

事情发生之后,刘云向月嫂公司讨要说法。没有想到月嫂公司却表示:由于孩子是早产儿,我们只能承担10%~20%的责任。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月嫂的不专业,已经侵犯了孩子的生命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虽然孩子还未满月,同样拥有生命权。任何人都不得侵犯。

刘云有权追究月嫂,以及月嫂公司的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刘云第一时间发现了月嫂不专业,多次要求月嫂公司进行调换。公司的不作为,是导致这次悲剧的主要原因。

(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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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7-15 15:56

    一万块公司吃了六仠块。

  • 2024-07-15 16:12

    月嫂证前后培训一个星期[滑稽笑]水平可想而知

  • 2024-07-15 15:54

    1万的啥金牌月嫂?现在24h普通月嫂1.5万,坐标烟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