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周扒皮?”河南周口,一女子在药店上班,每月都要莫名其妙承担过期药的损失,

缘一事 2024-07-09 15:22:39

“这不是周扒皮?”河南周口,一女子在药店上班,每月都要莫名其妙承担过期药的损失,3年扣了10000多元,女子无法忍受,选择辞职,没想到,辞职后,药店一连扣了她3个月“效期钱”,最终一看傻眼了,不但没工资,还欠药店20元。     (本文信源来自于:小莉帮忙 )   周春颖在药店工作了三年,每天早出晚归,兢兢业业地工作。她期待着每月发工资的日子,希望能够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   可是每次拿到工资条,她都会感到失望和困惑。她的工资总是比预期的少一些,有时候少一百,有时候少三百,甚至有时候会少到五百多。   起初,周春颖以为这是临时性的问题,或许是自己工作中有什么疏忽。她询问其他同事,发现大家都面临着同样的情况。   他们的工资都被莫名其妙地扣除了一部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周春颖开始意识到这可能不是一个简单的错误,而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   经过询问,周春颖得知这些扣除的钱被称为“效期钱”。原来,药店会将一些即将过期的药品分配给员工,要求他们在药品失效之前卖出去。   如果没能完成这个任务,相应的金额就会从工资中扣除。这种做法让周春颖感到非常不公平。她觉得,作为一名普通员工,她并不应该承担药店的经营风险。   三年时间过去了,周春颖算了一笔账,发现自己被扣除的工资累计已经超过了一万元。这对于一个普通工薪阶层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她开始感到心灰意冷,决定辞去这份工作。   让周春颖没想到的是,她辞职后的遭遇更加让人难以接受。在她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结算中,不仅一分钱都没有拿到,反而还被告知她欠药店20元。   这个荒谬的结果让周春颖彻底崩溃了。她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工作了这么久,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反而还欠了钱,这简直是现代版的“周扒皮”。   周春颖决定为自己的权益发声。她找到了当地的社保局,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同时,她也联系了新闻媒体,希望通过舆论的力量来引起社会的关注。   随着事件的曝光,各方反应不一。药店老板起初否认了这种做法,后来又辩解说这是行业惯例,目的是激励员工努力推销。   但是劳动仲裁院的负责人明确表示,药店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超出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范围。   在舆论压力下,药店最终给周春颖发放了一小部分工资。然而,周春颖并不满足于此,她希望能够拿回自己应得的全部工资。   这个事件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入调查,表示将依法处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当地的药监部门也宣布将对该药店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销售临期药品的违法行为。   随着事件的发酵,网上的讨论也越来越热烈。很多网友认为,这种做法是变相欺诈员工,应该通过立法来严厉打击。   有人分享了自己在药店工作的类似经历,表示这种情况在行业内确实普遍存在。还有人指出,这种做法不仅侵犯了员工的权益,也可能危及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这个事件折射出的问题远不止是一个普通员工的工资纠纷。它暴露了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益而不惜违法的现象,也反映出了劳动者权益保护还有待加强的现实。   作为一名旁观者,我认为这个事件提醒我们要更加重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企业追求利润无可厚非,但不能以侵犯员工权益为代价。   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管,建立更加完善的制度,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了解自己的权益,勇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也很重要。   我们希望通过这个事件,能够推动相关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企业更加重视员工权益,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更加健康的就业环境贡献力量。只有每个人都受到公平对待,社会才能真正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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