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的官威!”河南洛阳,女子家的地被征用了,可却迟迟拿不到一分钱补偿款,家里等米下锅,女子就和另一没拿到钱的农妇去找副乡长,没想到,副乡长直接报了警,警方说女吵闹30分钟,已经严重扰乱了单位工作秩序,把她拘留5天,女子气炸了,认为派出所和副乡长官官相护,直接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洛阳市中级法院)
黎淑慧接到娘家弟弟的电话,说她母亲病重住院了,问她借5000元。
母亲生病,弟弟花钱如流水,自己作为女儿,应该主动分担医药费。
弟弟说是借,实际上也是想让自己承担一部分,只是不好意思明说,她心里咋会不懂?
可是,她真是一分钱没有,否则她咋会让弟弟开口要到自己头上?
于是。她跑去和她关系不错的李嫂家,准备开口借钱,没想到一家不知道一家难,李嫂也囊中羞涩。
李嫂建议,她们的地被征用那么久了,一分赔偿款都没拿到,不能再等了,得去乡里问问咋回事?
李嫂的提议,说到了黎淑慧的心坎上。
黎淑慧和李嫂家的地,因为乡里建工业园区,被征用了一部分。
可地被占了,竟然就没下文了,补偿款一分都没拿到,她们只能等消息,她觉得不能再这么被动下去了,是该去乡里问问咋回事了?
于是,两个村妇,结伴去了乡里,找到了负责这一块的副乡长,想问一下,补偿款啥时候能到手里?毕竟还要等这笔钱派用场。
万万没想到,副乡长竟然说她们来闹事,直接报警把黎淑慧和李嫂抓了起来。
黎淑慧这个冤呀,难道地被占了,钱拿不到,她们问问咋回事都不行吗?怎么就成了闹事了?这还有说理的地方吗?
更让她们无法接受的是,警方竟然给她们扣了一个大吵大闹30分钟,严重扰乱了单位工作秩序的罪名,直接把她们拘留了5天。
黎淑慧心里憋屈,哭的稀里哗啦的,她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半辈子老实本分,遵纪守法。
她地没了,钱没拿到,来乡里问问犯哪门子法了?凭啥把她拘留5天?
她就不信这个邪,天下还没说理的地方了?
在她看来,派出所就是偏袒副乡长,他们官官相护,她可以吃苦,但不能吃委屈,她一定得讨回公道。
于是,黎淑慧一纸诉状,把派出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她的行政处罚,还她清白。
黎淑慧认为,她和李嫂就是正常询问补偿款情况,为啥现在还不给她们?副乡长说明情况,别让她们遥遥无期就行。
她们都没出过远门,没见过世面,来到乡里都胆颤心惊的,说话都得看人脸色,咋可能大吵大闹,她们虽然大字不识几个,但是讲道理,又不是泼妇。
所以黎淑慧认为,警方对她们的处罚没有事实依据,而且,警方说了,她们如果对处罚不服,可以 申请听证。
可她们申请后,这个环节却形同虚设,根本没人搭理她们,直接就对她们做出处罚了所以。
可警方却拿出报案材料、讯问笔录、证人证言,来佐证自己的处罚合理合法。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如果黎淑慧和李嫂构成扰乱单位工作秩序,那么,警方对她们的处罚是有法可依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该法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具体到本案,警方认为黎淑慧和李嫂的行为构成了扰乱单位工作秩序,因此给予了拘留处罚。
然而,关键在于“扰乱”和“情节较重”的界定。黎淑慧主张她们只是正常询问补偿款情况,并未达到扰乱单位秩序的程度,更未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警方需要充分证明她们的行为确实达到了“扰乱”且“情节较重”的标准。
2、黎淑慧和李嫂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黎淑慧提到她们申请了听证,但听证环节形同虚设,无人搭理。
这直接涉及到行政处罚的程序正义问题。如果警方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没充分听取并复核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或者听证程序流于形式,那么该行政处罚决定就可能在程序上存在问题,从而影响其合法性。
3、公民言论自由,有申诉控告权。
《宪法》第三十五条,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包括言论自由、申诉控告权等。
黎淑慧作为公民,有权对乡里的行政行为提出质疑和申诉,其询问补偿款情况的行为,应被视为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而非“闹事”。
但遗憾的是,一审法院认定警方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黎淑慧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无语了!!
直接鱼死网破
补偿款不给,扰乱老百姓的生活秩序,怎么判,一笑而过吗?
马树山你可认得
恶意问款,严惩
千万不要买车,千万不要买保险,千万不要撞他们,那是犯法的。
听证?我在郑州市金水区申请过一次听证,都没有参加过听证,也不知道谁组织的,结果就出来了[晕]
这种时事新闻必须真名真姓,地点的乡镇名称也需属实,不然换个地方,又是一篇新的新闻
为什么他不起诉他滥用职权罪和读职罪
心乱,不想说话
应该同时去纪委投诉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人民警察为人民!
人民警察为人民,
真的吗
正义总是迟来
杀
太恨了。
牛逼
要是让男的去问,不知道会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滑稽笑]
枪打出头鸟。
这分明是小编作文
都在骂娘,而那些为被骂娘的人没日没夜在工作,个个没良心。
山东淄博不黑。
正义这个东西太脆弱了
没视频光小编一面之词,不作评论
上䜣
张扣扣
两个人去是肯定不信的,没有几十个去了也白去。
可能真去闹事了
AI半真半假添油加醋小作文。到乡里问副乡长,到副乡长报警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你是只字不提。
炸了
心碎比国碎难受!
保护人民财产不受侵犯
草民的悲哀!
别被小编带来节奏
法治社会任重而道远!
这样的文章都能发出来,没具体情节,谁信啊。
不是要老百姓走法律途径吗
小编带节奏,破坏社会环境
管管象湖,是真的
跟警察不要谈这些,直接抓去没有一个警察会是清白的[微笑]
杀人的事往往就是这种情况产生的!!!!!
这类型的问题是依法了吗,强拆还得托情拿补偿?
无语
再编承重点,当今社会上,可能出现这样的事情不?不先给钱,谁会答应?
相对于自媒体我更相信法院!
没点赞功能,羞愧
哎……
问题是人家的补偿款一分也没有啊。为什么没有律师或者说,黎淑慧请律师了没有[捂脸哭]
应该先给钱。
这5天并不影响她之前主张的诉求的正当性……
如果是真的,无语了
本是一家人,那有你有理的道理
如果是真的有如文中所发生的,为了大局观,我只有选择相信。
我想知道!她们的补偿款怎么办?该向谁要?土地征用,不给不行,补偿款不给就可以?补偿款不到位,咋能征用的?
恶意上诉!罪加一等
我认为还是要苦练刀法
赶紧把刀藏起来!不然要生锈了
我们这拆迁都是先签字打款,最后再拆迁的。
哈哈哈哈
怎么看?怎么看?
现在民警也走城管的路,希望不在,要使老百姓一样讨厌
这样的软文都有人信?
朗朗乾坤,……
唉
唉
学杨大侠吧
鸡蛋砸石头,破了也要留腥味。
老百姓认命吧
打市长热线投诉
可怜的老百姓!但我也只有同情!
这么多违反公众认知的事,到底是真是假?
没监控吗?是不是大吵大闹看一看不就知道了。
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