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严惩,天理不容!”四川成都一名女子和妹妹3人逛商场,穿的很保守,没袒胸露乳,也没跟谁抛媚眼,却被4个醉汉骚扰,她们反抗,要求4男子道歉却被殴打,4个醉汉还嚣张的说:今天就玩你们3个又怎么样?花钱玩你们都可以,你不要给我狂,我今天就要弄你!
7月7日,娜娜和妹妹,还有个朋友一起吃了顿饭,然后一边在商场闲逛,一边等朋友。
商场内,空调送出的凉风,与室外的炎热形成鲜明对比,商场里的人很多,都在享受里面惬意的温度。
就在这时,4个满脸通红、走路东倒西歪的男子,在和娜娜擦肩而过时,其中一男子突然毫无征兆的,一拳打在了她头上。
男子的力气很大,娜娜脑袋瓜子嗡嗡响,顿觉头晕目眩,她不敢相信,在光天化日之下,自己竟会被攻击?
“你……你为啥打我?”娜娜声音颤抖的质问男子。
男子嬉皮笑脸的说:“我就是想打你,怎么了?”
娜娜的怒火被瞬间点燃,她大声地质问:“你凭什么?你必须道歉!否则我就报警了。”
没想到,听娜娜说要报警,另外一男子冲上来就踹了娜娜一脚,然后就开始对着娜娜污言秽语。
剧烈的疼痛,让娜娜几乎站不稳脚步。周围的人群开始聚集,但大多只是旁观,没有人敢上前阻拦。
“道歉?你们配吗?”男子恶狠狠地说道,言语间充满了挑衅。
娜娜的妹妹见状,立刻拿出手机想要记录下这一切,作为证据。
但她的举动却激怒了与男子同行的几人,他们一拥而上,想抢妹妹的手机。
“你们咋能这样?还有没有王法了!”她怎么也没想到,她们只是简单地逛个街,穿的防晒服,没有露胳膊露腿,举止得体,怎么会遭遇这样的骚扰和非礼?
而4个醉汉嬉皮笑脸,嚣张狂妄的叫嚣:“今天就玩你们3个又怎么样?花钱玩你们都可以,别给我狂,我今天就要弄你!”
娜娜感到前所未有的屈辱和恐惧,她开始了应激反应,浑身发抖,呕吐不止,几个男子离开,至始至终都没道歉。
娜娜拨通了110和120,她被送往医院,经过检查,她被诊断为脑震荡和腰部损伤,需要住院治疗。
躺在病床上的她,一直心有余悸,时不时做噩梦,这件事带给她的伤害太大了。
她甚至恐惧走进人群,有男士从她身边经过,她都害怕被对方突然袭击。
最终,4个寻衅滋事的男子,被拘留5天,为他们的狂妄付出代价。
拘留5天的话一般是打人者和受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其次受害人伤势不严重,最后应该是考虑到打人者处于醉酒状态且事后认错悔错态度比较好,再加上初犯,可以予以从轻处置。
这么恶劣的影响,拘留五天。那不就是口头教育吗?居然就拘留五天而已……女生出门还有安全吗?
刑拘重判,牢底坐穿,附带各项民事赔偿加倍,限制今后出行,对打人者不能判太轻,不然肆意妄为,该当王法。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4个醉汉构成寻衅滋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具体到本案,4名男子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骚扰娜娜及其妹妹,并使用威胁性语言,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造成了娜娜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
他们的行为,已经符合了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尽管他们最终被拘留5天,但如果警方和检察院进一步调查,发现其行为更为恶劣或存在其他从重处罚的情节,他们有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2、男子的殴打导致娜娜脑震荡,腰部损伤,构成故意伤害她人身体,应该受到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这个案例中,4名男子对娜娜进行了殴打,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因此,他们被处以了拘留五天的行政处罚。然而,这个处罚是否适当,还需要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适用标准。 3、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名男子的行为,侵犯了娜娜及其妹妹的人身权益,造成了她们身体和心理上的损害。
因此,娜娜有权要求4名男子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对精神造成伤害的,娜娜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对于4名男子的行为,应当依法严惩,以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公民的人身权益。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在遭遇类似情况时,要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对这几个借酒撒疯的严历打击
这不是寻衅滋事?
我觉得应该再来一次83年那样的严打
性骚扰,抢夺未遂,故意伤人,就5天?成都公安,你们牛。
看看这几个人有什么来头
必须判刑!
团伙作案,有黑社会背景,建议严查,三个人以上就该按黑社会性质处理
为什么不顶格处罚?
以涉黑论处,三年起步,才能震慑垃圾。
靠,才拘5天,吓唬谁呢?
当年严打时比这轻很多的都判死刑了,查清楚重判才能有警示和震慑作用。比起来真是冤!
拘留五天,判罚太轻。
拘留+罚金五万 太嚣张了
若如女方所言,妥妥的黑社会团体组织,不然即使喝酒,也不会如此嚣张。
是光天化日下的共同犯罪,故意杀人未遂,应该判无期徒刑。
这种情况应该判刑,它不是亇人而是团体作案!
北京应该都是十五天
四个人应是集团犯罪该重罚
重判!
性骚扰,抢夺未遂,故意伤人,就5天?成都公安,你们牛。
有背景的行凶者
再来个83年严打,国家就好了,因为坏人和黑社会都没了
他们和派出所是什么关系?应该由省一级查一下
故意伤害罪起诉,绝不和解,让这群社会渣子付出法律代价,叫他们的后代无法参军考编评先评优影响贷款考学,余生活在后人的唾弃之中[滑稽笑]
人家有保护伞
没有一个喝酒伤害自己的,法律不应该以喝酒为借口而宽容犯罪分子,更应严加惩罚以绝后患!
这种就应该严惩重罚
严打吧
这四个泼皮肯定是有点背景的 否则绝不可能判个起步价!
有保护伞,打不到保护伞就灭不了黑恶势力
寻衅滋事里比较严重的。5天拘留太少了
己构成犯罪,如果仅仅拘留几天,不能起到震慑的作用。
是不是强未遂?
这类事情不严惩以后出现会很多反正没有多大事、对社会治安不利、容易引起打架斗殴伤人杀人刑事案件、因为这是导火索、哪个男人忍得住姐妹女友家人这样被欺辱
和诣了!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在遭遇类似情况时,来不及报警要及时逃跑,不要反抗,平时要加强锻炼身体和奔跑速度,绝不能还手,否则。。。
河北的陈,好像还在号子里吧?这四人想补缺?
建议对这四名狂徒腌割!
拘留时间太短了,还应该金钱重重赔偿
唐山判轻了
强烈建议再来一次1983年严打!
5天太少了
醉酒就是可以打人吗?为何仅是拘留五天,还有什么公平公正,以法治国也要变成梦吗?
莫跟烂人论长短!
没严打之地事情多!
四个宝气喝到假酒了
这种光天化日之下,应做黑社会处理
道德沦丧
这个还涉及性骚扰啊
现在的法律判得太轻了,都是拘留几天,故意打人,强奸都不判刑了
流氓罪必须判刑
太乱了那里!
按黑社会性质处理10年起步 这种问题要少很多
@成都市公安局。静待结果。
治安这么差?群众,商场都没人报110?
就拘留5天?如果她们是你妹妹呢?
恢复流氓罪直接枪毙
狂人牙!!!你们不是说最温柔的成都吗?这背景估计不比河北打人事件差?
从这几个男子语气里分析,要么有米,要么身份特殊!事后的处理结果也印证这一点,,,
醉汉应该是有所行动,才5天,你品!
违法成本太低不足以引导社会正能量
三人以上可以定议黑社会性质了
天啊
我简直不敢相信,这么严重的无端打人事件就拘留五天?我看判5年刑都不为过!
这就是法律,对恶人还打码?虚伪的法与执法
应该判5年
成都最近事不少,相关方面真该反思、出手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天府之国可不能仅指美食呀
原来是四川
在严打一次 枪毙一半二流子 社会应该会好太多了
应该借鉴新加坡的鞭刑!
这几个人渣应该是背景不凡
都是有背景的
我今天就弄你[不开心]
女子有没有还嘴是定性互殴的关键证据
迷信它还是信我是秦始皇?这就是从头到尾的编造
有背景不简单,喝醉了光天化日之下犯法才5天
处理太轻[汗]
有保护伞的,绝对有!
警察和稀泥,要不我来两拳让他们受受!
八十年代可判列邢
这是成都?商场保安死哪个耗子洞里了?除了维持秩序吗?没人报警吗?唐山陈继志的翻版,中国是时候来一次扫黑除恶。
要是83年严打时,估计这几个渣子就毙了。
四个人寻衅滋事,涉黑了吧
拘留五天也可以,必须把它们化学阉割,谁让它们光天化日之下叫嚣玩女人的!
才拘留五天?……………………
请国家严肃社会公德秩序!维护法律尊严!枪毙
不保守又咋地呢!
需要严打
你见过几个老实本分的普通家庭的孩子敢这么玩的[抠鼻]不是没有,但是都在萌芽阶段被扼杀的,不是被打死打残就是进监狱[抠鼻]剩下的就是那些孙悟空没打死的妖怪。就这五天拘留你能确定它是在拘留所渡过的吗[抠鼻]还有校园霸凌为什么不能解决?是不能解决还是没能力解决还是不想解决[抠鼻]只要有阶层永远解决不了的。过一天少一天,那头活够了,就跟平常不敢报复的人同归于尽吧[抠鼻]
听说是台湾人?大陆这么多人没遇上,民进党人遇到了,想破坏旅游吧。
没人罚100万。
说屁话的真多,警察也只能按章办事依法办事,键盘侠出来说两句怎么重判,枪毙无期还是三年五年
这件事告诉我们有空多健健身
4个人不就是团伙吗?
人家局子里有人呗!
拘留五天!!!!
这是黑恶性质的,不要轻化处理。
太轻了,必须顶上去
涉嫌性骚然,强奸未遂,才拘留5日。还考虑醉酒,那这么说喝酒开车撞人,也可以从轻处罚呗。
像83年严打这回个人够枪毙了,不严打只拘留五天能震摄住犯罪分子吗?起码应该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