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得漂亮!青海,一男子经常家暴,妻子和孩子身上,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没一处完好地方,而孩子刚做完手术,男子就丧心病狂地对其拳打脚踢,听到孩子哀嚎,妻子对丈夫连刺3刀,将其刺成重伤,事后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来源:蓬勃新闻)
“砰砰砰…”门外的丈夫张定军,疯狂的捶打着房门,要邱丽华放他进来。
邱丽华不敢开门,她心里清楚,如果开了门她和孩子又会遭到一顿毒打!
孩子惊恐地看着母亲邱丽华,眼看马上就要哭起来,从表情上看,他对这个父亲也是极其害怕。
邱丽华将孩子拉过来抱在怀里,安慰道:“你别害怕,他进不来,你耳朵还疼吗?”
孩子显得十分懂事,他轻声安慰邱丽华:“妈妈,你不要哭,我耳朵不疼,你放心好了。”
邱丽华又抱紧了孩子,心中充满了对他的无比歉疚与怜爱,也后悔为他选择了一个恶魔般的父亲。
张定军在结婚前,对邱丽华嘘寒问暖,俨然一副好男人形象,可结婚后却180度大转变。
喝酒、赌博张定军样样都来,每次喝醉酒后,都是邱丽华的噩梦,张定军会疯狂的殴打这个可怜的女人。
邱丽华身上常年青一块紫一块,可让邱丽华彻底失望的,孩子出生后,张定军仍然没有丝毫收敛,竟对年幼的孩子痛下毒手,喝醉了酒后拿孩子泄愤。
看着孩子身上布满可怖的伤痕,邱丽华一气之下从家里搬出来,想要孩子远离这个恶魔般的父亲,但不幸的是,两人的住处还是被张定军找到。
“嘭”地一声,房门被张定军踹开,满身酒气的张定军脸憋地通红,上来就给了邱丽华一个耳光,还没等邱丽华说话,张定军又开始对她拳打脚踢。
张定军边打还边骂道:“你以为你们跑到这里,我就找不到了吗?你搬出来是不是有其他男人了?”
邱丽华大声喊道:“我们就是想远离你这个恶魔,我要和你离婚!”
一听邱丽华说要离婚,瞬间触碰到张定军的痛楚,他打得更狠了!
孩子在床角已经瑟瑟发抖,但他看到张定军打得妈妈身上已经有血,顿时鼓起勇气大喊:“你放开妈妈,不要打她啦!”喊完还跑上来,要拉开张定军。
张定军一看儿子也维护邱丽华,顿时大怒,放开了邱丽华,竟扭过头来抓起孩子就打了起来!
喝醉酒的张定军下手没有轻重,打得刚做完手术的孩子哀嚎不断,孩子拼命地向邱丽华求救!
此时的邱丽华心在滴血,她上前想拉开张定军,但却撼动不了他!
情急之下,她瞥见桌上的水果刀,顾不得那么多,邱丽华拿起刀朝张定军后背扎去!
张定军吃痛哀嚎一声,手上的孩子却并未松手,邱丽华又急又怒,又向张定军连刺2刀!
只见张定军手一松就倒在血泊中,邱丽华抱起孩子号啕大哭起来,可见到昏迷不醒的张定军,她又心软了,随后将他送到了医院。
事后,法医鉴定张定军二级重伤,邱丽华也以故意伤害罪被送上了法庭。
那么,邱丽华的罪名是否成立呢?如何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此事呢?
1、张定军长期家暴存是否涉及犯罪?
邱丽华的婚姻无疑是悲剧的,她常年被张定军家暴,而且孩子也经常被张定军家暴。
实际上,张定军的家暴行为不仅是违法行为,很有可能已经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虽然张定军的行为可能已经犯罪,但邱丽华选择沉默,导致张定军更加肆无忌惮,可以说,张定军的家暴是此次案件爆发的起因,他本就存在严重过错。
2、邱丽华的行为是否为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涉及到嫌疑人的主观故意,这是故意伤害罪成立的先决条件,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判处3到10年有期徒刑。
如果邱丽华被认定为该罪,判刑将会很重。但我们分析当时的情况,可以认为,邱丽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而且并未超出必要限度。
张定军在殴打完邱丽华之后,又开始对孩子下毒手,刚做完手术的孩子身体本来就很虚弱。
此时孩子的生命安全处于极度危险状态,紧迫性极高,邱丽华采用刀刺手段,阻止张定军行凶,属于正当防卫。
当然,也有人质疑,邱丽华为何要连刺三刀?实际上,一刀之后张定军还有反击能力,如果他恼羞成怒,再进行报复,后果将不堪设想!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行凶的不法侵害进行制止,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损害,防卫人也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邱丽华的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
3、法院如何审判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定军长期对妻儿进行家暴,存在重大过错。
邱丽华在孩子受到不法侵害时勇敢反击,虽然造成张定军重伤,但属于解救孩子,属于正当防卫,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最后,法院判处邱丽华是正当防卫,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为防该男子以后报多性伤害母子俩,判处男子死刑,立马枪毙。
顺便判决离婚,再不走早晚得死
支持法官。
判得好!
喝醉酒后毒打老婆孩子,真的难以想象。
带上孩子!离婚!
这个匹夫不值得有家人,让他自身自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