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跳?“甘肃陇南,男子带着KTV女服务员吃完烧烤又喝了酒之后,男子将其带回了家中,两人在男子家中云雨一番后,女服务员给男友打来电话让男友来接自己,第二天一早,女服务员却报警称自己被侵犯,一审法院判决男子无罪,检察院不服进行了抗诉,二审怎么判。
男子苟某在KTV唱歌时,搭讪认识了女服务员小娄,于是两人互留了联系方式,几天后,苟某又和朋友来唱歌,唱完歌之后,苟某便带着小娄等人一起去宵夜了,期间,几个人又是喝了不少酒。
随后,周某便开车带着几个人打算喝第二场,不过小娄却表示时间不早了要回家,于是,周某便在苟某家附近停下了车,苟某便带着小娄直接回到了自己的家。
之后,两人便在苟某家中云雨了一番,小娄便给男友打了电话,让男友来接自己,随后,男友就把小娄接了回去,第二天早上,小娄选择了报案。
可是,苟某对此却表示,在两人亲密时,小娄虽然有些不愿意,但是没有哭喊,也没有求助过,匪夷所思的是,两人在完事后,小娄打电话给朋友,也没有向其求助,所以,苟某表示自己并没有违背对方意愿。
可是,小娄却说,自己去苟某家中就是手机没电了,打算充完电就离开,是苟某撕扯并压住了身体动弹不得,自己只能谎称身体不方便他才放开的,说明苟某已经采取暴力手段了。
刑法规定的很清楚,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违背受害人意愿与之发生行为的,才算是犯罪。
本案中,苟某到底有无采取强制措施,违背受害人意愿,显然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决定了罪与非罪。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关于苟某是否违背被害人意志,案发当晚仅有被告人、被害人二人在场。二人仅能印证苟某压在小娄身上,但对被害人是主动还是被动无法印证,各执一词。
所以,指控被告人苟某犯罪的直接证据不充分,加上本案间接证据亦不充分,与其它证据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据此,一审法院判决苟某无罪。
可是,检方却不干了,检方于是提起了抗诉。
检方提出,第一,关于被害人是主动还是被动的问题,苟某供述说的很清楚,其所做的三份笔录均能够证实苟某采取了强迫手段。
第二、如果小娄系自愿,无论从情理还是正常思维上讲,其完全没有必要在案发后,半夜三更立即向男朋友哭诉并说明情况。该情节,恰恰证明了小娄的被强迫性和不情愿性,以及其被侵害后及时求救的心里状况。
第三、至于小娄没有反抗,是因为当晚喝了比较多的酒,身体没了力气无法反抗,并不是不想反抗。
第四、小娄在上班第一时间就报案,之后其三次陈述循序渐进、由略到详,足以证明强迫性。
但是,苟某却反驳称,本案认定违背妇女意志无证据支持,不能仅凭被害人的指控确定,该案主观上存在被害人半推半就的行为,没有明确强烈的传递给被告人拒绝发生关系的情形,故被告人无犯罪的故意。
受害人之所以报警,是因为被告人未回短信后被害人才在其对象怂恿下报的案,故不符合犯罪罪的犯罪构成。
不过,在庭审期间,苟某还是拿出了4万元给了小娄作为补偿,小娄也向法庭表示不再追究苟某的刑事责任。
由于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并不是说小娄不追究责任,法院就不处理了。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苟某在犯罪的过程中未殴打和使用强硬言语威胁被害人,暴力程度较弱,之后能补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等情节,结合两人过量饮酒的实际和全案情况,可以认为苟某得行为构成犯罪,但是情节轻微,据此,判决其有罪,但是免于刑事处罚。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把价值二百元的违法的生意直接合法化后利润翻了200倍。厉害[点赞][点赞][点赞]
敲诈勒索三年起步
变异仙人跳,此祸不可留
感觉除非签有自愿书,不然就算女的当时自愿,事后告男强奸,多数都会判有罪[滑稽笑]
高级别的仙人跳,。拿到钱就啥事没有,拿不到钱就强奸,这行情多得是
理财高手,一百变四万。
都是成年人,大晚上的和男人出去喝酒还一起回家难道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吗?是监察官糊涂还是法官糊涂?
明显是仙人跳,本来仙人跳不一定能讹诈到4万元,起诉到人民法院可以
4万,呵呵呵呵
下次记得拍视频,视频可以作证
主要是事后没给钱,白嫖就报警被强奸了。以后这类案件会很多。
编这么多年的字真辛苦[捂脸哭]
当时车上有周姓司机,她如果没有想法,为什么不让周开车送她回家,而要去苟某家里?显然不合情理。
个人觉得这女人有敲诈勒索的嫌疑啊
提裤子就不认账了
我做过夜场,你一个女服务员和别人出去还不知道是干什么吗?自己心知肚明就不要让别人揭穿
现在社会上有两大特点:1拜金主义很严重 2结婚率低,老中青单身汉多,管理又很严,性萧条时代已经来临。这个案例让很多人似乎看到了一个朝阳行业的诞生。千万要警惕啊,性匮乏的当代人。
女的不同意深夜怎么可能跟男的去他家里呢?
这次,检察院好正义呀
亏大了
论家里装监控的重要性[滑稽笑]
不给钱检方,就想结案?
所以家里还是要装一个监控。只要是你没犯法就无所顾忌。任意玩。反正最后监控丢出来屁事没有。都不用录全程。就客厅里带录音的录两人和谐的前戏就能证明
订婚了都能告强奸,还有啥不可能的
嫖娼也不算?
50块就可以解决的,干完了当面结清啥事也没有
这跟嫖娼有什么区别
给钱了算嫖娼吗?
这榴弹炮有点贵,差评
这女人有看就不是好东西
明知是美人计,心甘情愿中计。
量刑适当合理
多少给点钱也不至于
卖的不低了,人心啊
都不是好鸟
啥子叫上班第一时间就报案,半夜没有警察上班吗?可笑,那些检察院的也是吃多了没事做!
呵呵 无语了都
明早仙人跳,这货不能留了,
深更半夜和人家回家,还说不是自愿的,很明显就是玩先人跳吗。
判的公正。
这钱花的安心吗?是不是家里急着用钱买药啊!这男友可以说是没用了,出卖自己女友挣钱,女的和自己男朋友都不是啥好东西。
很像《不完美受害人》的情节
4万不少了,啥事没有
这是好办,录着视频,啥事也解决了
屁大个地方犯了个天大的错!
这女的应该抓起来
原、被告、检、法都赢了!
直接把这女的严厉打击判刑
本身结束后估计几百或者几千就解决的事,非的搞到上万……[开怀大笑]
他没给钱那肯定告你啊
发财路呀
我觉得这种情况是正常的,一把摁进去就乖了
这就弄走4万元?
检方强词夺理
太有钱了,还补偿了四万!
原本四十的价,如此折腾一下,一千倍,高,实在是高!
检方拿了不少好处吧
编故事 周某是谁
检方还不愿意了。
我的看法就是钱没给够,事态发展严重
短信敲诈不回,敲诈不到,然后报警强奸,着套路也太明显了吧。
圈套!
又吃又喝耍一晚上,第二天说不是自愿的。真是没天理。
他玛德,法律能不能保护一下男人
违背妇女意志这个词,很难定义,保护女性成了很多人的武器
我看就是烂
拿了钱你说不追究留不追究?既然到了我这里不起你说了算,怎么也要把我放在眼里啊。我的意思你懂?
是强奸就不能免,不是强奸就是无罪,咋可能有这种和稀泥的判决方式。
楼上的,你算错了,那是100元的生意被合法后翻了400倍
检方能拿多少才是重点
这是得罪什么人了吗?
这个是合法的法院不会判你是暴力的
下次提前录音
警察半夜不上班吗?
显然是价钱没到位。
这个行业迟早要黄
如果当晚给她1000元啥事没有了
检察院建在猪棚旁上的。
又一条发家致富的路
变相鼓励支持仙人跳
都是女人说了算
检察院不服?
检察院的行为无言
你这样搞多少小妹的下岗,冷不丁就去所里面了[呲牙笑]
电也给你充了,还要咋的?
谁家小女孩随随便便去别人家?
一番操作下来。价格蹭蹭往上跑哦
以后再遇到,就先签自愿书才行啊!
我们这里以前也有一个。不过被人用汽油给烧了,人没烧死救活了。但面相跟鬼一样,晚上遇到绝对会吓死你。
半仙人半跳
防不胜防呀,又学了一招,学法用法的典型案例[点赞][点赞]
女的跑去男方家里强奸了男的,被女方反诬告,天下奇案[呲牙笑]
一个200块的违法乱的生意 硬生生的做成了4万块的合法生意 请问还有谁 能如此优秀。
都去别人家里了,还算强监?
犯罪,轻微,搞不明白了
周某是谁?
如果算强奸,以后任何男人脱裤子之前先让女人签字是自愿的
钱的事
跟人回家就意味着同意了!
如果没有意的会跟人家喝酒吗带回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