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狠了!河南一货车司机,从开封拉了19.1吨洋葱到南京,接货方以洋葱被雨水淋湿为

承载盘点 2024-07-04 10:13:53

太狠了!河南一货车司机,从开封拉了19.1吨洋葱到南京,接货方以洋葱被雨水淋湿为由,拒绝收货,司机多次沟通无果后,给货主发去信息:要求货主结清3200元,并安排卸车。货主并未给予回复,司机一气之下,自行将洋葱卖掉。不料,货主将司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4000元,法院的判决让司机傻眼了。   王强是一位来自河南开封的普通货车司机。当时,他接到了一笔从开封运往南京的洋葱运输任务。根据双方约定,王强需要将总重为19.1吨的洋葱安全送到南京,运费则由对方张女士支付。   这种货物运输业务对于王强来说并不陌生。凭借多年的从业经验,他安排车队按时驶向南京,以确保顺利完成运输任务。然而,在抵达目的地后,却发生了意料之外的状况。   在将货物卸下之后,张女士突然以洋葱遭到雨水淋湿为由,拒绝接收这批货物。她声称,这些洋葱已经变质,无法在市场上销售。因此,她坚决拒绝支付约定的3200元运费,并要求王强自行处理这批货物。   对于王强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难题。他在路途中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如今却要背负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更令他不解的是,明明双方已经就运输细节达成了明确共识,为什么在实际交接时,却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站在王强的角度来看,张女士这种做法无疑极为不公平。作为货物的接收方,她理应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而现在反过来拒收货物,却要求运输方承担损失,这无疑是对王强的一种剥削。   于是,王强决定采取主动行动。他多次尝试与张女士进行沟通和协商,希望能够达成某种妥协方案。但可惜的是,张女士始终未能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反而让王强等待了两天也没有任何结果。   在无奈之下,王强最终做出了一个决定——自行处理这批货物。他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张女士在规定时间内结清运费并安排卸货,否则就视为该批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自动转移。结果,张女士依然没有给予任何回应。   这种被动的局面,让王强感到很无奈。作为一个农村出身的务工人员,他需要靠这份工作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计。如今却被迫背负一个意料之外的风险损失,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于是,他决定自行处理这批被拒收的洋葱,并低价卖掉。   令王强没有想到的是,张女士对这种做法并不满意。在他自行处理货物后不久,张女士竟然将他告上了法庭,要求王强赔偿34000元的损失。   这样一来,原本的货物运输纠纷,升级成了一起正式的法律诉讼案件。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论辩。   一方面,张女士坚称,作为货物的接收方,她有权根据实际货物状况决定是否接收。而从她的角度来看,这批18.1吨洋葱已经变质,无法进行正常销售,因此拒绝接收是合理的。而王强私自处理货物,也构成了对她合法权益的侵犯,因此要求赔偿损失属于正当诉求。   另一方面,王强则认为,作为运输方,自己已经尽到了应有的义务,把货物安全送到目的地。而张女士的拒收行为,无疑与双方预先约定的条款相违背,因此她不应该要求运输方承担损失。   更何况,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王强也做出了最大限度的让步,只要求张女士支付约定的运费,并给予自行处理货物的权利。   在对这些争议进行审理后,法院最终做出了一审判决:王强应赔偿张女士29796元的损失。法院的判决认为,尽管张女士的拒收行为不太合理,但王强私自处理货物的做法也构成了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样的判决,无疑让王强感到非常不满。作为一个普通的货车司机,他本就生活捉襟见肘,如今却要承担这样巨额的赔付责任,这无疑是雪上加霜。于是,他立即提起上诉,希望能够改变这个不利于自己的结果。   面对王强的上诉,二审法院重新审理了这起纠纷案件。在充分听取了双方的辩护意见后,二审法院最终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果。   从法院的裁决理由来看,二审法院认为,在这起案件中,双方的确存在一定的责任分担。一方面,张女士作为货物的接收方,确实应当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但另一方面,王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自行处理了货物,这种行为也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合考虑这两个因素,法院最终判决,王强应赔偿张女士29796元,相当于货物总价值的87%。虽然这一结果依然让王强感到非常沉重,但法院表示,这是在权衡双方责任的基础之上做出的公平裁决。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王强显然还存有一些不满和疑虑。他认为,自己作为货物的运输方,已经尽到了应尽的责任,却要承担大部分的赔付。而张女士作为货物的接收方,明明就应该承担更多的风险责任,但最终却只需要承担13%左右的损失。   这种感受,让王强感到无法接受。作为一个农民出身的务工人员,他本就生活拮据,如今却要为一起货物纠纷背负巨额赔付,这对他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但无奈的是,即使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原判,并没有给予王强太多的回旋余地。   (来源:开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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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7-04 10:34

    这是货主的一个坑,司机掉进了这个坑

  • 2024-07-04 17:17

    南京的法官必须得理解……

  • 杨怡 18
    2024-07-04 15:49

    以后卖不了的货就卖给货车司机!

  • 小孔 13
    2024-07-04 14:33

    小编不知道的是王强荬货得到了27万元,编错了吧

  • 2024-07-05 14:45

    司机没搞篷布给淋雨去了吗,这样的货小编会要吗

  • 2024-07-08 07:01

    下次直接送法院去

  • 2024-07-07 09:17

    卖了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