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名女子5个小姑子全外嫁,公婆由她和丈夫照顾。公公和丈夫在8年内相继去世。女子独自照顾婆婆。3年后,婆婆离世。不曾想,婆婆去世后,5个小姑子蹦出来,要求分割2处宅基地和84365.5万存款的6分之5。女子很委屈,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朱梅手中攥着一张传票,脸上的表情很痛苦。
桌子上,做好的米饭和饭菜已经放凉,她和两个儿子却无心下咽。
知情人都说她有福气,说她家有5个小姑子,一旦娘家有事,5个姑娘还不跑着回来帮忙。
5个姑娘都是远嫁,其中一个叫阿英的还嫁到新西兰,很有钱。
人们认为,有五个小姑子的帮衬,她这嫂子肯定过得很滋润。
每当她听到这样的话,都哭笑不得。事实上,5个小姑子因为离得远,很少回来看望。
但她不在意,一是同为女人,她理解她们的难处。一是觉得孝顺父母,各尽各心。
多年来,她和丈夫照顾公婆,从无怨言。
2008年,公公去世。夫妻俩为公公安葬后事。
2015年,丈夫去世。照顾婆婆的重担就落在她一人身上。
婆婆身体不好,朱梅陪老人去看病,去检查,给婆婆做清淡有营养的饮食。
晚上,她还要负责婆婆的大小便。三年来,五个小姑子,从未回来过。
邻居为她不平:“照顾母亲是做女儿的事,她家有五个女儿,怎能让你这做儿媳妇的侍候?”
朱梅笑笑,忙着去给婆婆晾衣服。
2018年,婆婆安详地闭上眼睛,临终前拉着朱梅的手,苍老的眸子中满是不舍。
婆婆走后,朱梅看着空荡荡的院子,心中莫名难受。
曾经这里有一大家人,如今,公婆走了,丈夫走了。从今后,只有她和两个儿子相依为命。
月上柳梢,照在朱梅苍白的脸上,她的泪慢慢流下来。
婆婆去世后,多年不露面的5个小姑子都回来了,阿英作为代表,她说要按照继承人的身份,平均分配两套宅地基和84365.5元存款。
朱梅多年来的隐忍终于爆发,她不明白5个小姑子,是如何有脸提出这样的要求。
她愤怒地发问:“这么多年,你们谁回来看看爸妈?爸妈生病,你们谁在跟前照顾过?妈临走前还巴望着你们回来。可你们又在哪里?妈刚去世,你们就要回来分房子分钱了?”
不管朱梅如何愤怒,阿英她们都坚持要分宅基地和老人留下的存款。
朱梅不肯,她为公婆付出很多,五个小姑子啥都没做,却想来分一杯羹,没这样的道理。
可她万万没想到,五个小姑子竟把她告上法庭,于是就发生文章开头那一幕。
五个小姑子和娘家嫂子对簿公堂,这样的官司注定引人注目。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5个小姑子说,父母死前没有留下遗嘱和遗赠,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当初,父亲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和遗赠,如今,母亲去世又没有留下遗嘱和遗赠,根据民法典1127条,他们姊妹六人都是法定继承人。
她们要求两处宅基地房屋和存款,由她们五姐妹各继承1/6。朱梅和两个儿子各占1/6。
2、朱梅坚决不同意她们的提议。这些年都是她和丈夫照顾公婆,五个小姑子并未尽到赡养义务。
多年来,公公婆婆都是跟他们一起生活,日常饮食起居,生病住院护理,都是她和丈夫承担。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朱梅拿出两位老人的病历,门诊收费明细,电费转账流水,殡葬费收据,以及村委会卫生院邻居等出具的10份证明,证明公婆生前都是她护理的。
她照顾公婆这么多年,五个小姑子没尽到任何义务,而她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现在她要求分割80%的房屋和存款份额,在情理之中。
3、审理后调查后,认定两位老人的遗产是两处宅基地和84365.5元存款。
首先,《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丈夫去世后,朱梅独自照顾婆婆三年。尽到主要赡养义务。
她作为丧偶儿媳,对婆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因此,她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其次,《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虽然杨桓已经去世,却并不影响他的两个儿子代位继承。
综上,法院做出两条判决:
第一,阿英五姐妹继承老人两处宅基地的121/784,由朱梅继承100/784,朱梅两个儿子各继承79/1568。
第二,老人名下存款由阿英五姐妹、朱某及其两个儿子各继承1/7。
有很多人认为,儿媳照顾多年,这样判决对她不公。但本案是关于继承遗产,法院判决很公正。
案子结束后,朱梅可以拿着证据起诉五个小姑子,要求她们支付多年来的赡养费和医疗护理费。
朱梅作为儿媳,在丈夫去世后仍然能做到照顾婆婆三年,这种善良和孝顺,值得我们学习并传颂。
(人物为化名)
看开头,还以为遗产8个亿呢
5个小姑虽是得到了遗产,最后会倒拿出一笔钱给嫂子,因为法律规定,儿媳没有抚养公婆的义务,5个小姑要出抚养费、医疗费、护理费,车旅费。
再次证明,纸质遗嘱的重要性。老人一死,不孝子女立马要求分这分那!!!!
一次可以判的案子为什么要分次办理,这样做′合适吗?继承法上规定,对没有进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不分或少分遗产,对这些证明,法官却看不到。
这时候法院振振有词地讲继承遗产了,却对公序良俗闭口不谈。
法官下岗!回家种田!助长子女不孝风!
拿了好处还讲什么公正呢,在利益面前什么也不是,为这位儿媳感到非常不满,需要照顾的时候她们在那,现在有好处就来分真是不知廉耻,希望以后她们儿女也是这样子对她们
八万块钱还来要?我也是醉了 都什么人啊?
既然这样,一码归一码,起诉她们,要求给父母的赡养费,丧葬费,医药费,这么多年补齐。
要再打一官司
8个多亿存款肯定要分一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