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女子找了一个男朋友,男朋友出手大方,两人认识一周后,男朋友就要给女子买

晓瑞聊社 2024-07-01 01:24:54

浙江湖州,女子找了一个男朋友,男朋友出手大方,两人认识一周后,男朋友就要给女子买房,还热心的转给女子18万作为首付,女子于是欣然同意,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然而,让人无语的是,男友却突然消失不见了,直到这时候女子才大呼自己上当了。

曹女士是一名工薪族,收入一般,经人介绍认识了男友何先生,两人才认识了一周,何先生就说要给曹女士买一套房子,曹女士很是开心,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男友。

于是,两人一起到售楼处看了一套价值97万多的房子,何先生告诉曹女士,自己拿首付款,以后的分期也是都有何先生还,等3年后,一次性 支付剩下的贷款。

不仅如此,曹女士还收到了男友转来的18万元的首付,看着有这么好的事情,曹女士想都没想就签下来买房合同和贷款手续。

然而,过了没多久,两人就分了手,曹女士这才发现,自己的男友正是在这家房产销售公司的下属公司工作,而且,自己收到的18万元,根本也不是男友转给自己的,反而是开发商下面卖房子的人转给自己的。

而且,现在自己不仅每个月要还3700元的贷款,而且自己还有租房生活,根本无力承担,甚至6万元的积蓄也被男友借走了。

此时,房地产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正是因为何先生和老板要将佣金用给女朋友买房子,基于人情关系,房地产公司才愿意将佣金借给曹女士。

而开发商工作人员则表示,是可以协商处理的,在曹女士支付等价违约金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是可以向集团申请退房的。

有人说,人家不是给你18万了,这个钱就是自己白赚的。有人就反驳称,那个房地产公司不是说了,是借给她的,估计是女的签字的时候没注意。

还有人说,这真的就是诈骗,但是,真的还找不到什么瑕疵。

不得不说,遇到这样的事情,确实很糟心,但是,女子是否能够要求退房呢?

所谓的退房,原则上讲就是解除合同,解除分为协商一致解除和单方解除,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自然对双方都好,但是,无论是协商一致还是单方解除,按照合同的约定,都意味着曹女士要支付违约金才行。

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所以,正常解除合同的话,曹女士是需要支付相当于开发商损失的违约金,才能够解除的。

但是,这毕竟是何先生给曹女士买的房子,而且,何先生也说了是给曹女士的首付款,那么,曹女士应当提供证据证实,这个房子确实是何先生买给自己的,而且,18万的性质是何先生的赠与,而不是向房产公司的借款,以证实买房非自己本意。

当然,对于何先生借走的6万费用,曹女士是有权要求对方归还的。

不得不说,如果何先生以打着恋爱的幌子销售房子,这就太过分了,有人认为这是诈骗,但是,所谓的诈骗要求的诈骗到他人财物,本案中,何先生并未骗取曹女士钱财,除非借走的那6万一开始就没有想着要还,这可能会构成诈骗,否则的话,对于曹女士而言,确实是哑巴吃黄连。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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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7-01 08:34

    曹女士要去特殊学校学一门生存技能

  • 2024-07-01 10:20

    卖个房子都要用美男计了?房子这么难卖吗?

  • 2024-07-01 09:28

    可以大开杀戒

  • 2024-07-01 08:59

    我不信除非你给我两百块[红脸笑]

    曾话爱一生 回复:
    账号密码给我,这两百块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