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上瘾!贵州一位老人到田里插秧时,意外捡到了107张50面值的纸币,几天后,老人通过民警把钱还给失主,不料,第二天,失主就说少了293张,还一口咬定是老人拿的,老人坚持只有这么多,失主就把他告上法庭,一审判老人还钱,二审让人感到意外!
2023年,贵州的田野间,一位名叫老张的农民像往常一样辛勤劳作,初夏的阳光洒在绿油油的稻田里,微风拂过,带来阵阵泥土的清香。
老张弯腰插秧时,眼角余光瞥见不远处有着不属于稻田里的东西,在稻田里显得格外显眼。
他好奇地走近一看,竟是散落一地的50元钞票!老张的心跳顿时加速,他颤抖着手,小心地捡起一张张崭新的钞票。
这些意外之财,对于收入微薄的他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
他仔细清点起来,50元、50元,数着数着,107张,共计5350元,老张的手心里满是汗水。
看着手中的钱财,他不知所措,毕竟这笔钱可以解决家里不少的燃眉之急。
但很快,老张就稳住了心神,他深知,这些钱并不属于自己,他不能因为一时的贪念,而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情。
老张将钱妥善保管,毅然选择了报警,并将情况如实告知了前来处理的民警。
在警方的帮助下,失主王某很快就被找到了。
当老张将5350元一分不少地归还给王某时,王某脸上露出了感激的笑容,连声向老张道谢。
老张看着王某失而复得的喜悦,内心也充满了欣慰,他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正确的事。
可事情的发展却远远超出了老张的预料,仅仅过了一天,王某就再次找上门来,但这一次,他的脸上没有了感激,取而代之的是愤怒和不满。
王某大声说道自己丢的是整整2万元!他一口咬定,老张私吞了他14650元,并要求老张立即归还,否则就将他告上法庭。
老张顿时懵了,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明明做了一件好事,怎么就成了“偷钱贼”呢?
他坚持自己只捡到了107张50元,并已经全部归还,不明白为何王某会突然改口。
但王某却一口咬定老张撒谎,一口咬定他捡到的就是2万元,现在必须全额赔偿自己的损失。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原本和睦的气氛瞬间降至冰点,最终,王某决定将老张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
在法庭上,王某拿出了银行取款凭证,上面清晰地记录着,他在事发当天确实取了2万元现金。
他还找来了三位“目击证人”,他们言之凿凿地表示,亲眼目睹了老张捡钱的经过,并且,老张捡到的钱远不止5350元,他们亲眼看到老张捡起了一大捆钱。
面对王某提供的“铁证”,老张百口莫辩,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没有文化,也不懂法律,更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只捡到了107张钱。
他只能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自己的说辞,然而,在王某提供的“证据”面前,他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
最终,老张败诉,法院要求他返还王某剩余的14650元。
听到这个判决结果,老张如遭雷击,他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自己做好事还倒贴,再说自己一个老农民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钱?
他深感委屈和不甘,决定拼尽全力上诉,为自己讨回公道。
二审法院受理了老张的上诉,并对案件进行了更加深入的调查。法官们在仔细查阅了相关证据后,发现了一些疑点。
王某的三位“目击证人”都是他的亲戚朋友,存在明显的利害关系,他们的证词可信度值得怀疑。
而且三位证人在派出所做的笔录和在法庭上的陈述内容完全一致,甚至连标点符号都一模一样,这显然不符合常理,让人怀疑他们事先串供。
法官还注意到,王某在第一次收到老张归还的5350元时,并没有立即提出异议,而是在几天后才改口称自己丢失了2万元,这种反常的举动也让人对他的说辞产生怀疑。
难道王某是在发现无法全部找回丢失的钱款后,才试图通过法律手段向老张索要剩余的钱吗?
为了查明真相,二审法院经过多方走访和取证,法官们最终发现,王某提供的“目击证词”确实存在问题。
这三位“证人”在接受法官询问时,言辞闪烁,漏洞百出,最终承认,他们并没有亲眼目睹老张捡钱的经过,只是听王某说,有人捡到了他的钱,让他帮忙作证。
真相大白,原来,王某在丢失了部分钱款后,心生贪念,试图利用老张拾金不昧的心理,编造谎言,敲诈勒索老张。
最终,二审认定王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老张捡到了2万元,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让网友们不淡定了。有人为老张的遭遇鸣不平,认为他拾金不昧的行为应该得到赞扬,而不是被诬告和伤害。
也有人对王某的行为表示谴责,认为他为了贪图不义之财,不惜编造谎言,甚至试图将他人置于不利境地。
在面对利益诱惑时,我们要坚守道德底线,不能让这些善良的人寒了心,您觉得呢?
就问这个明显的敲诈勒索,要不要判罚,要不要对拾金不昧的行为进行奖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应该判对方诈骗罪
那就不是他丢的
老张在整个事件中的亏损,1.两次律师费用8000元左右,2.耽误至少1个月无法工作5000元左右,3.精神上因诬陷造成的精神损失,4.名誉受到一定影响。还有本次诬告对社会的影响,谁还敢做好事?所以应该让诬告者赔偿老张至少2万元并对诬告者罚款拘留等
二审判决翻案,那么老汉二审诉价费,应当让一审法官来出!另外,既然有迹象显示,失主有串通证人,诬告的嫌疑,应当审理结束后移交检查机关另案处理。拾金不昧的精神需要提倡的同时,也要保障他们这些善良的人,不会因此而受到伤害。只有保障到位,才能使正能量继续传递下去。否则,如果坏人当道,积德行善只会是一种口号,因为,谁也做不到,为成就他人,而毁灭自己!尤其是,本身就贫穷的人。
这fo法官大人早该回家种田了,好人一生平安
失主当天为什么钱不清点?直到第二天来找麻烦,应该判他诬告罪受,还要赔偿精神损失费!
捡的钱数额不对,应该不是他丢的那钱,判决如数返还给拾到的人。
应按敲诈金额十倍赔偿被敲诈者,与4S店退一赔三同样判案。才能杜绝这样做好事反遭讹诈的事件发生。
应该赔偿老张精神损失费5000元
以前的诈骗伎俩,现在跑到农村去了。先把钱丢在你身边,你捡到,另外就给你分钱,然后说掉多少多少。然后要你赔多少钱,以前在广州好流行这一招。
数目不对,肯定不是他丢的那份
那为什么不判他诈骗罪
我就想知道二审后法官判失主应该赔偿多少精神损失和名誉损失费?怪不得当今社会好人难做,可能以后当父母和学校都要应该从小教育孩子不应该做好事和拾金不昧这些了。
没有送犬粮啊 ,光有银行凭证还不够,要有掉在地上的证据,老王捡到那么多的证据……
地上执宝,问天问地都啰吾到。捡到钱要是大实话数额第一时间静悄悄藏在别处,再在钱上多写些式别,千万不要藏在家里。等过一段时间再取出来用。如果被怀疑不见自己手笔的钱打死也不能认!
诽谤最应该判刑
前几天骑电动三轮车看见一个白色塑料袋里面一卷钱 目测有几百块,应该是老年人或者农民工丢的,我直接骑过去,就没有捡,把麻烦
这个钱是我的,你的还没找到
那就证明这些钱不是他丢的,还给老张自己处理吧
一审法官的判决有问题,需要处理不?串通做伪证,需要处理不?敲诈勒索,需要处理不?
就算是没厉害关系的目击证人口说也不能作为证据,银行取款也不能作为凭证只能证明他取了钱,他丢了2万那5350就不是他的,他需要报案,破案的事交给警察他都承认了他没丢5350警察还把钱给他就不合适了吧
哈哈开始就不该还他![捂脸哭][捂脸哭]
编,继续
一审法官有病吧?数目不对证明这钱不是这个失主的,所拾得钱数失主找不到后当归拾得者所有!
本故事纯属虚构。
捡到的钱,就是自己的。
这事不能就这样算了,老人应上法院告王某诈骗罪,或法院当庭对王某进行告诫。
一审人员但凡有个脑子都不会那么判。人家一老汉捡钱的时候又没人看到干嘛要交一部分留一部分?要贪墨就全贪墨了,放起来自己慢慢花它不香吗?
这主要看老人家是否“反诉”,一般这种一辈子生活在农村的老实人基本上都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里,不会反诉的
这老爷子蠢且笨!
这就完了,老汉可以起诉对方敲诈勒索罪
那么问题来了,这算不算敲诈勒索呢?如果不算,以后捡到财物,谁还敢交还给失主呢?如果要算,他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好人难做
看见不捡为了自身安全
为什么王某没事
一声吊炸天
这个一审法院应向老张道歉赔礼,谨凭一面之词,没有调查了解,草率判决,不负责任,应检讨。
编故事的你们也信
拾金不昧反有罪
一审的法官糊涂啊!人家丢的是2万元啊!老人家捡到到的是5300元那就不是他的!那他就自己去找2万元去,老人家捡到的钱就不是他的。
这种人不按诈骗罪入刑,叫做好事的人情何以堪。寒了人心啊[不开心]
应该判那些钱不是他的,他既然掉的是2万,那么这些钱就应该不是他的,应该收回。这个案例说明什么?在中国好人好事不能做。
团伙敲诈勒索
怎麼就沒將王某人,以敲詐勒索罪立案起訴?
这就完了?
一审被英叔收了。根据罪罚同等原则,有没有返还老张被索取的14650元?
这钱不是失主的,应该收回,等到有好心人拾到两万。并报警时再到派出所去领![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嘿嘿;-)是我捡到了就没这些麻烦了,置个新拖拉机耕地用
说明老人捡的钱不是老张丢的呀
王某丢失的是二万元,老张捡到的是5350元,说明这5350元不是王某丢失的,应上交国库,王某丢失的二万元到别处去找吧。
讲故事的
这种文章泛滥,谁信谁就真杺!
二审法庭审理后公告如下: ①失主丢失2万元确有其事——有取款凭证为证。 ②张老头只捡到5350元事实清楚,张老头当天捡到钱就上报辖区派出所了,经民警调取村口监控录像看到张老头当时只穿了背心和无口袋的短裤,手里就拿着这么多钱。 ③失主证人在证明张老头捡到的钱是一大捆时,失主对证言并无异议,证明失主在银行取钱后是捆成一大捆的,而老老头捡的钱是没捆的。 以上事实清楚说明,张老头捡的钱不是失主丢失的。所以,判决如下: 失主应退还这不属于自己的钱5350元,暂时交法庭代管,等这钱真的失主前来认领。等到再有人捡到2万元钱报案时,派出所或法庭再通知失主前来认领。 派出所建议村委会对张老头广播表扬并奖励50元以资鼓励本庭予以支持!
很好办,两者不一致,说明这钱不是他的
敲诈勒索,诬告反坐
就这样算了?他勒索人家钱财是合法的民事诉讼???
农夫与蛇
就这样算了?
哦!那这不是你的
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上演了。
不还就行
如果我是法官,最后是判决:鉴于原告丢失款和被告的送回数量差别太大,因此怀疑不是同一笔钱,而且原告也无法说出任何一张的号码,故收回被告捡到的107张50元人民币,暂由被告处存放,待以后查清楚再行处理。退堂,哐哐哐。
钱还错了,因为数目不对,老人先用着,等有取款数额对得上的的失主来取在还
王某为什么不犯敲诈勒索罪,为什么?
数目对不上这说明这个钱不是这个家伙的呀,应该返还老人呀
你要说是20万没准这段子我还信
明明就不是同一批钱,不应该还给他
作假证的人怎么处理?
一审法官撤职
你发这个想宣传个啥?拾金不昧错了?垃圾
这钱不是这老东西丢的,等失主!
一审法官是个二球
明显是敲诈勒索,仅仅驳回诉讼请求就行了?
屁话不少!
为了维护社会安宁,严判敲诈勒索的人,并赔偿老农民的损失
一审的就没有问题?
一审法官不能放过,反咬一口的王某必须严惩。拾金不昧的老张必须予以表彰奖励。这是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
干么还去找失主啊!自己用了就可以了!找了麻烦!
诬告和做假证成本太低了,而且这是诈骗应该严惩
话说回来,若老子拾到钱是不会上交的,就怕惹上这种毛事。何必呢![打脸]
一审法官就不是个玩意
107张钱应该由民警先代管,失主说的400张应另外查找到才是失主的,不关老人的事!
一是要判对方敲诈罪,二是要判对方归还所失钱,显然那钱不是对方的,数目不合
王某的敲诈和诬陷,公诉机关会起诉吗
法院要对王某处罚!
这个案好办,一让老王把钱拿回来给拾钱的农民老张,农民老张把钱装厨兜里走人,告诉老王我拾的是5350元这个钱不是你的,你丢的2万再去找吧?根我没关系你老王自己去找那丢2万元钱吧?
应该把一审的法官一起告了!王某丢失的钱数对不上这些钱不应该是王某的。
小偏法律常识都没有,还在这胡编乱造!
即然丢2万老张只捡5350法院判决钱就不是他丢的应该归还老张。
不光驳回还得赔偿精神损害费,按敲诈数额N倍赔偿。
不是,驳回就完了?老人家的名誉损失,精神伤害,时间和隐形损失,都活该了?!
驳回吗?这种恶意的代价太廉价啊
可以告他敲诈罪
标准的敲诈勒索,以后认拾金不昧的人好人难做
一审的法官出来走两圈,那个丢钱的不涉嫌敲诈,诈骗吗
不要拣,让大风刮走
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其心可诛,仅仅驳回诉讼请求,真的是便宜了坏人!法院的判决没有错,但如果是包公来断案,可能这个告假状的少不了挨几十大板。
该破财的没破财,该发一笔横财的没有发,事实证明,逆天之举不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