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康平,一女子原以为丈夫晚上不回家,与情人在家中约会。丈夫酒后突然回家后,先是拿刀追砍情人。被情人逃脱后,丈夫又拿刀威胁女子也与其发生关系。被拒绝后,双方发生拉扯。妻子抢到刀后,丈夫将女子拽下床时意外被刀刺中胸口死亡。案发后检察院认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女子及其辩护人均认为过失犯罪。最终,女子被轻判2年6个月。
(来源:辽宁省康平县人民法院)
43岁女子刘某与丈夫赵某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名牌大学,平时在学校居住生活。家里平时就只有刘某、赵某和小儿子3人共同生活。
事发前一天晚上,赵某因公司临时有事被安排外出。刘某得知后,主动邀约情人王某到家中与其见面。
事发当天凌晨0时许,赵某酒后意外返回家中,并因此发现妻子刘某在家中主人房与情人王某发生关系。
赵某一气之下,与王某扭打在一起。事后赵某冲到厨房取来一把刀,并将王某的手臂刺伤。王某将刀抢到手后,自知理亏,遂将刀扔到地上并逃离现场。
赵某捡起刀后迅速追出门外,但其喝了酒没能追上。
回到家中后,赵某持续殴打、辱骂刘某,并用刀割碎刘某的衣服。期间,赵某以刘某都把人带到家来睡为由,打电话给娘家人并让其明天过来把人接走。
小儿子被二人吵醒后,过来劝阻父母。
赵某随即将刘某拽到客房,并用刀尖怼了刘某的胸部三下左右,随后又要求刘某也与其发生关系。
被拒绝后,赵某站在床边左手持刀、右手往下撕扯刘某的衣服。刘某用双手将刀抢到手中,刺到赵某胸部正中一下,随后又将刀拔出,赵某当场倒地。
刘某见赵某倒在血泊中后,马上告知小儿子并报警。
120救护车赶到时,赵某已经没有生命体征。经鉴定,赵某系因胸部刺创刺破心脏,造成大失血而死亡。
案发后,赵某父母及赵某两个儿子均主动放弃经济赔偿,但两个儿子同意谅解、赵某父母不同意谅解。
赵某两个儿子均陈述,父亲曾两三次家暴过母亲。
刘某承认,伤是其造成的,但其没有伤害的故意、也说不清楚在撕扯过程中刀是怎么刺到赵某心脏的。
刘某的辩护人认为:
第一,刘某是被赵某用刀逼到床上,并继续侵害时,趁机将赵某手中的刀夺下来的。
第二,赵某身上只有一处刀伤,根据双方的身高、伤口的高度、角度、作案刀具插入的深度以及力度都绝非刘某能力所及故意造成的。
而且,刘某在床上跪着面向赵某,右手单手握着刀,左手阻挡赵某的撕扯。当时赵某就站在床下,双手撕扯刘某的衣服,并将刘某从床上一下拽到地上,由于刘某体重及身体失去平衡的冲力,致使其手中的刀直接刺入赵某的胸口并造成刺破心脏后果的。
因此,刘某主观上是过失的,故只构成过失犯罪。
第三,赵某平时就有家庭暴力行为,事发时还持刀实施不法侵害,故赵某存在过错,且本案系因家庭矛盾纠纷所引发、刘某主动报警施救并有自首情节,依法应当对刘某酌情从轻处罚。
但检察院坚持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被害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那么法院最终会怎么判呢?
首先,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具体到本案中,检察院指控刘某犯故意伤害罪的证据不足,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刘某具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故对检察院所指控的罪名,依法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虽然赵某身上的伤是刘某造成的,但检察院所提交的证据未能做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程度,并充分证明刘某当时是故意的,故不能认定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犯罪。
其次,虽然刘某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对致使赵某死亡的结果发生没有预见,但其行为直接造成赵某死亡,故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7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后。刘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减轻处罚。
综上,法院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意思是女方出轨杀亲夫轻判?
在家中,主卧,小儿子在家,不同意丈夫,这女的也是够婊
后果一,孩子学习成绩不论多好,最起码孩子和孙子不能成为公职;后果二,在你儿子以后上学、买房结婚等问题上,王某不会出钱;后果三,人们潜意识会认为你孩子你觉得出轨是对的,这是什么三观?
出轨是真,后面全是一面之词死无对证。其实就是谋杀亲夫,出轨的女人赢麻了
过去要被浸猪笼的吧
这女人的两个儿子该怎么面对世人的眼光,当着儿子的面婊的时候想过他们吗?
两个儿子也是养废了。 说明王叔日常的手头阔绰, 在这个家已得到大部分的认可!
自古奸情出人命
我怀疑是情夫把她老公干掉吧
两个儿子白养了
可笑不?
小儿子在家呢,情人都在,嘿嘿,细思极恐吧,这个小儿子肯定三观炸裂
打蛇不狠反遭蛇咬!
也可能是女人和情夫把丈夫杀害,伪造现场,我不相信一个醉酒的男人能把情夫打跑,然后会被女人把刀子抢到手
杀亲夫的,都可以轻判,
夫家主卧出轨,还杀亲夫,两年半,呵呵!这判决真好,俩崽子还原谅了,就是不知道俩孩子结婚时那王叔会不会给买车买房[微笑]
女人说的都是真的,因为男人已死
有家暴就轻判,那出轨就没影响?下次搞个法管的老婆!
女子不说真话吧反正对方不能开口说话了想怎么说都行😄
现代女子典范。面对情夫不要钱都随便玩,面对丈夫持刀威胁,都得反抗。[哭着笑][哭着笑]
大郎死的不冤啊!
现在连药都不吃了?
四十多岁了还这么骚
死得真冤
两年之后,可以大大方方的跟情人继续在一起了。
正常情况下,男子拿刀被女子夺回,争斗中男子被刺身亡,绝对是正当防卫,这个案件被通奸和夫妻关系等原因把案件的核心内容掩盖了,但此案虽有前因,但本质是正当防卫。
水性杨花的女人是祸根,宁娶从良女,不娶过墙妻
他妈的,出轨也别往家里带啊,
故意的谋杀亲夫,反正死无对证,因为女人有歉疚的话丈夫让她怎样就怎样,而她早变心了
最伤心的莫过于男方的老父母,唉😔,这件事可以对男性第三者提起民事诉讼啊,他的出现也是起因啊
女人抢到刀没有丢弃,就有用刀伤人的意愿。轻判了!
我就想问一下,事情发生时有录像吗?是怎么还原到真实场景的?是女人说的就是事实吗?法官是跑掉的那个男人吗?如果丈夫把男三杀了,会按这个程序办理吗?我们的建设法治社会底线在哪里?
丈夫已死!还不是娘们怎么说怎么算?
儿子在家,都敢带情人到家里约会,真是人才。
当代金莲怒杀武大郎
通奸罪不入刑才是根源。
这种儿子,这父亲白瞎了
妻贤夫祸少
这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应该是正当防卫
毕竟是个小仙女
小儿子在家,竟然敢约情人来家里,这娘们也是奇葩
既然拿起刀,就不要心软,否则,请离刀远点。
赵某也真失败,老婆可以让情人到主卧玩,自已要玩持刀威胁都不行,还被反杀,两儿子还有一个名牌大学生居然都谅解,才判二年半,爷爷奶奶又放弃经济赔偿
出轨是出轨,后面的持续殴打和拿刀威胁是另一回事了。
这一家子人毁三观。
这样家庭孩子找老婆难了,换你们愿意把女儿嫁给这样的人家吗,老妈快活,孩子可怜
女的可以浸猪笼了。
自古奸情女人胜
这女人也不值得可怜!
两个孩子偏向母亲明知母亲在家出轨还原谅了,悲哀呀应该随母亲走,反正女的心也不在这个家了孩子也向着母亲
判决应该以事情的起因来展开,如果仅仅只是夫妻双方的口角而造成的事态升级,从而造成的过失杀人,这么判能理解,可本案的起因是这女的出轨,且是把别人带到家中出轨,试问哪个男人能忍?有了这个大前提,居然还能判这么轻?
这是什么情况,所有指控均已第三者无关?此女若不是道德品行败坏,其夫绝不可能会义愤填膺而为之,判此女和奸夫王某斩首示众也不为过!
什么鬼剧情。。。。。
计划的很周密
出轨害死每个中国人。
家里有监控吗? 那么事情就很难说清楚。或者有三方。在场 死人是不会说话的。这种所谓的不小心,,这种事肯定有。但是 百万分之一几率
垃圾货色
再不用偷偷摸摸了[赞][赞][赞]
俩崽子学习再好,不能考公,不能入国企,包括孙子也不能考公去国企,这规出的,真值
这个女的应该沉猪笼
自古奸情出人命啊
生出来的儿子活在笑话中一辈子的爱,女人扫地出门也被广邻嫌弃
女人为何出轨?前提是男人之前有过几次家暴!
应该是被打,然后狠起杀人
什么家爆,你出轨能不家爆吗?你性虐待能不家爆吗?
这女人有点渣,心也狠!以后,不会有好结果的。人在做,天在看!
婚姻给男人带来了什么.jpg
两个儿子?谁的儿了?
人都死了 她可以胡说八道了
这男的也是够够的!
活该,家破人亡,中了头状
奸夫淫妇合谋杀死武大[哭笑不得]
卧槽
家和福自生,男不是男,女不女,该完!
这还叫两口子,真是笑死人了
现在有一种感觉,就是女的干什么都是对的的,男人怎么干都是错的,所有的苦和累都有男人来背负
这娘们不是应该姓潘吗?
妈的,又让一个出轨的跑了,唉😔
人都死了,还不是自己怎么说都行
事发地
孩子是情夫的,这人抓奸反而被人合伙杀害,串好口供冤死了。
这俩儿子应该是情夫奸出来的
出轨留离婚吧 不值得
这儿子跟妈一个样,没好下场
康平
太狠了,这招儿谋杀亲夫玩的如火纯青!
家庭予盾纠纷?通奸都说得如此文雅!
婚姻不会给男人带来任何好处。
大儿子读大学,小儿子年纪应该也不小了,还带人在家里搞,咋想的
女人应该是做了公关了
这人吧,前生造孽太大了
太假了!这女的谎话连篇,必须严惩
现在这种女人遍地
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又一起奸情出人命
人都死了,谁证明是过失杀人!明明是伙同奸夫蓄意谋杀
说不定两个儿子是情夫生的!
出轨通奸不是犯罪,不想过就离婚,不要吵架了。[裂开]
这种故意杀人都没有重判,金莲你起来说话,你死的太冤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