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保姆42岁,身患喉癌只能活10年,她2个月就闪婚嫁给了92岁男雇主,可婚

柏人谈 2024-06-27 15:19:48

湖南,女保姆42岁,身患喉癌只能活10年,她2个月就闪婚嫁给了92岁男雇主,可婚后才发现,老汉早就把价值200多万的房子,过户给了孙子,立马和他离了婚,让他把房子要回来卖掉,给她买套房再复婚,老汉为要回房子,6次把孙子告上法庭。保姆说出要房的真相,惊呆所有人。 (案例来源:湖南卫视寻情记) 当92岁的司徒大爷,和42岁女保姆刘萍,走出民政局大门那一刻,他们惊世骇俗的举动,注定成为街头巷尾的热议。 没错,女保姆刘萍在伺候司徒大爷2个月后,相差整整50岁的两人立马闪婚,惊掉人的下巴。 别看司徒大爷耄耋之年,行将就木,可他人老心不老,还是觉得自己老骥伏枥,宝刀未老,身体那方面还有需求。 也不知道两个人是谁先主动的,竟然不顾年龄悬殊,结为夫妻。 当然,司徒大爷的儿孙没有出面干涉,因为,司徒大爷早就把房子过户给了孙子。 司徒大爷除了有点退休金,没有可被算计的财产,刘萍即使居心不良,到头来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刘萍婚后没多久,才得知司徒大爷的房产,已经不在他名下,她毫不掩饰自己的目的,立马跟司徒大爷离了婚。 她告诉司徒大爷,想要和她复婚,就去把过户给孙子的房子要回来,然后卖掉,给她在她老家九江买套房。 作为交换条件,她会一心一意照顾司徒大爷,让他安享晚年,给他养老送终。 司徒大爷还真是对刘萍言听计从,他拉开了和孙子,长达6年的房产之争的帷幕。 在司徒大爷心里,他的儿女都没良心,尤其是孙子司徒兴,把他的房子忽悠到手,巴不得他早死,然后心里才踏实。 所以,司徒大爷做了利弊权衡,觉得既然他没有孝子贤孙,还不如现实点,用套房子交换刘萍的陪伴和照顾,人生苦短,就应该及时行乐。 于是,司徒大爷决定,不惜一切代价,把当年赠予孙子的房子要回来。 想当年,他把这套房子赠予孙子时,老伴还活着,他就是为了让孙子早点结婚,他们好抱重孙子。 所以,他们老两口一商量,把市区价值百万的房子过户给孙子,但同时,孙子负责给他们养老送终。 可万万没想到,老伴去世后,孙子竟然对他态度大变,不管不顾,巴不得他早点死,他无需尽义务,就坐拥百万房产。 无奈,寒心不已的司徒大爷,请了保姆刘萍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一来二去,两人日久生情,仅仅2个月,就决定结为老夫少妻。 可没想到,婚后刘萍才得知,这套房子已经不是司徒大爷的了。 在她看来,司徒大爷没几年活头了,如果他一闭眼,司徒兴必然会把她扫地出门,那时候她连个容身之处都没有,岂不是亏大了。 于是,她毫不迟疑的闪婚后又闪离,并开门见山的告诉司徒大爷,把房子要回来,卖了给自己买套房,她才同意复婚。 司徒大爷为了要回房子,还请了调解员,调解员看刘萍目的性这么强,问她为啥把房子看的那么重? 没想到,刘萍瞬间眼眶泛红,说出背后的隐情。 原来,2年前,在女儿出生45天后,刘萍被确诊喉癌,丈夫不负责任的弃她而去,她和年幼的女儿相依为命。 医生说她的生命只有10年,她想用这有限的生命,和司徒大爷做笔交易。 她用心照顾大爷直到百年,大爷给她买套房子,作为她死后给2岁女儿的保障。 如果不是为了女儿,她也不可能做出这么荒唐的决定。但如果她得偿所愿,会言而有信,带司徒大爷回老家养老,尽一个妻子的义务。 司徒大爷闻听,决定会第七次起诉孙子,争取把房子要回来,跟刘萍地老天荒。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司徒大爷的儿女应该支持老人再婚,并且,不能以他再婚为借口,拒绝赡养老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这意味着,无论是父母离婚、再婚还是其他情况,子女都应继续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包括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的婚姻生活,以及在经济和生活上对父母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照顾。 2、司徒大爷赠予孙子的房子,还有权要回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赠予的附加条件,是孙子司徒兴要赡养爷爷,但他没有履行义务,那么司徒大爷有权撤销赠予。 但是,大爷的撤销权,应该在孙子不履行义务的一年内撤销,大爷已经过了撤销期限,这就是他6次败诉的原因。 3、所以,老人不要把房子和财产,过早交给儿孙,不给自己留后路。 《民法典》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只有手握老房老本,才能安稳的度过晚年,这是一份底气和保障。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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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尔毛 28
    2024-06-27 20:00

    感觉保姆没一个好的,好的都不会做保姆。

    用户10xxx33 回复:
    如果儿孙对自己不孝,现在又有一个这么好的女人照顾自己,我也支持老头这么做,虽然钱财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何不在有生之年及时行乐,帮助了自己,也帮助了别人。儿孙自有儿孙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