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一男子看着自己的家正遭强拆,赶往派出所,20分钟后,一个警察也没带来,自己和妻子则被200多个小红帽团团包围住,眼睁睁看着房子轰然倒塌,男子双眼充血,驾驶钢铁怪兽,冲向敌方阵营,瞬间人仰马翻、一片哀嚎,拆迁队员2死9重伤! 接到电话后,王琴十万火急,驱车赶往扬州杭集镇自己的家。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 现场浓烟滚滚,几百个小红帽、红绿马甲集结在一起,这是令人闻风丧胆的拆迁队,正扒自己的房子。 玻璃门被砸烂,摄像头被捣毁,拆迁员正一件一件的从家里搬出家里的物件,而铲车和挖机守候在旁边,跃跃欲试。 看到几代人居住的房子即将土崩瓦解,王琴赶忙打电话给丈夫韦刚,让他前来帮忙。 他自己则马上下车,声嘶力竭大哭大喊,向人群冲来进去,可没走出几米,就被外围的学生模样的人拦住,随即冲出一群膀大腰圆的女子,薅住她的双臂。 骑着三轮摩托,手持一截镀锌管的韦刚,几分钟后赶到,并立即加入战斗,可是很快,他就被打翻在地。 第一次冲突的时间不算长,也不激烈。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他,也曾想过向派出所报案,其实之前王琴和韦刚,以及围观群众已多次报警,韦刚拿出手机随后报警,但没有警察理睬,一个人也没来。 而现场拍摄取证的手机,被拆迁人员打落到地板,踩得稀巴烂。 韦刚带着最深的绝望,浑身是伤,满身泥土的他,冲出人群,骑着摩托车到派出所报案。 可是20分钟后,一个警察也没带来,去的时候孤独一人,回来也孤独一人。 看着自己住了几十年的家,就被这群人迅速捣毁,轰然倒塌。韦刚红了眼,跟王琴拿到车钥匙,坐上来主驾驶,发动汽车。 这辆承载韦刚情绪的钢铁怪兽,发出阵阵咆哮,驶入非机动车道,撞向拆迁人群,随后又快速倒车并再次向前冲撞拆迁人群。 现场传来阵阵惨叫,哀嚎声连成一片,造成1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9人受伤。 车辆被截停后,一群人将韦刚拖出车,雨点般的拳头,在漫天烟尘中挥舞,此后,韦刚眼前一黑,再也想不起之后发生的一切。 韦刚驾车撞人后,之前太忙,一个也没空过来的民警,此刻迅速集结,来到了事发现场,涉事双方都被控制。 案发后,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主任夏正东在内的9人被党内警告处分。杭集镇镇长叶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镇党委副书记职务,并责令其辞去镇长职务。杭集镇副镇长戴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辞去副镇长职务。 韦刚被检方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韦刚驾驶机动车先后两次撞击非机动车道上和隔离绿化带旁的人群,造成二人死亡、九人轻伤,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险性极大,应依法从重处罚。 韦刚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犯罪事实,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宽处理;拆迁队员毁坏财物以及阻拦、拖拽、抢夺手机和拳打脚踢等行为对本案矛盾激化具有一定责任,可对韦刚酌情从轻处理。 法院判决,判处韦刚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带队拆迁人员,毁坏别人财产,数额巨大,也是犯罪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
派出所就没有责任吗
这种就不应该判刑,还要奖励。那么多人折人家算什么,应该算黑社会吧
哪派出所怎么处理的?
应该判无罪,追究公安的法律责任,多人报案,自己事主亲自骑车去报案,当地派出所无人出警,当事情发展到无法控时,才来但是已经晚了!
强拆比入室抢劫严重吧
这是正当防守,,坚决的守卫家园,何错???
正当防卫
公民有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与义务。
拘留十五天就可以了
经历了两次拆迁,都是主动搬家的[滑稽笑]
派出所为什么没处分,
给力
那些黑社会性质的强拆分子怎么没有被判刑?
等报警过来 人都死了
和平久了。
这不是正当防卫?当自己的生命和财产都受到威胁,这不算正当防卫?
强拆的房屋如何赔偿呢?
可怜的娃!
应该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的违法事件!严厉打击其背后的保护伞!
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支持无罪
应该不是现在的事情吧
你需要法的时候,法经常是迟到,你违法的时候法立马就到
15年出来的以后房子会在吗
无罪释放!
无语,
太可怕
为何不先进行赔偿就拆迁???对事发源头要严肃追责
强拆出人命了谁担责?
支持保护私有财产免遭侵犯
顶多就是防卫过当
危险驾驶,建议扣十二分,顶格处罚500元。
十多年前曾经遇到过亲戚家拆迁的,才修好一年左右的三层楼房,花了30多万,结果只赔21万,简直就是欺负人,农村赔付标准很低,什么都要按人家的来
驾车冲撞人群??不应该是冲撞正在违法的不法分子?
哪来的公共安全???
这事有十年了吧,搞得跟今天的新闻似的。大忽悠。
这个死二个判15年也算不错了,比较人道
应该是自卫吗
公安局长立即撤职,按条例法办!
拆迁如果违法,难道老百姓就眼睁睁让自己的基本生活被毁掉也只有无动于衷?合法的途径不能解决,只有暴力制止了。最多缓行,相关职能人员才应该判刑。
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和家人,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也会这么干的,否则还有什么活着的必要
如果是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私有财产和公共财产必须同等保护
这种情节很正常啊,你们把人家家都拆了啊
私有财产不容侵犯的权利呢?守护自己的财产怎么危害公共安全了?这些强拆的人好像不在公共的地方吧?是在人家的私有财产范围内而且是在侵犯人家的私有财产!
买烟花对着拆迁人员放
驾驶证扣6分,罚款300元,写份66字检讨
其他人警告警告,只有他一个人进去了,是这样吗?
报警没什么不出警,如果出警会出这样的事情,警方要付对半的责任拆迁方付四层责任,
车辆怎么会被截停的呢?
策划,指挥执行强拆的,应该正法才能杜绝,保护自己财产应无罪
干死得太少,最少也得十来个
问问是什么牌子的汽车、一次才撞死一人、伤九人、太少了、马力不够、下次坚决不买这牌子的了
[点赞][点赞]
当一个人家破人亡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真可以无所畏惧
弄死的太少了
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十五年太长了吧
正当防卫
那么多人打他,他怎么自卫?
正当防卫,公民为了保护自家房屋像恶势力出手属于正当防卫。
这应当是正当防卫,如果连保护自己财产的权利都没有,人民如何生存?
人家是警告,你是判刑,最终谁赢了?
保卫自己家园财产,犯了哪条法
好拆
正当防卫的典型案例却被判刑了
咱认为这帐大概是这样计算的,2死9伤,死一个判5年,伤一个半年,一共是14年半,四舍五入,半年按1年计算,就成了15年。说良心话,这刑判得一点也不重,以后碰到这样的事,希望各地法官们能参照此例体恤犯罪的民众[大笑]
新闻的原则就是全面,客观,文章只从被拆迁方描述,事情原委一字不提,是水平不行还是另有所图。
防卫过当,三年以内比较公平。
侵占河道,都通知了个不理,然后,才有强拆,然后撞死人,那就十五年,判太少了。
好几条人命警告处分就完事了?
首先要看拆除程序是否合法,光写后果不写前因作者是什么心思?
这个是交通事故吧,别人强拆还没有处理呢
太无语了
好久的事情了。不过话说回来,本案中,弱者只能这样了,而且手下留情了。
如果是违章建筑,应该强拆!
应该无罪,命令强制拆房的人,应该判处死刑
死的太少了!关键人物没有死!
还是撞得太少了
真冤呀,为保卫自身财产,也有错,强拆别人房屋又怎么处理呀,判无期吗?
拆迁都被外包了!接手的都是二郎霸蛋的队伍,什么事都干的出来!现在他们强拆无罪,户主自卫伤人就是暴力抗法!妥妥的双标判罚,让社会有更多的不公平!!!!!
拆迁队就没事了?
太直了,两条命到手
属于正当防卫,应该无罪释放。
警察行为极其不要脸,不负责,等人家家破人亡了才出现
正当防卫没错!!!!
业主正当防卫啊
居然还跑去 自首
这难道不叫正当防卫吗,
应该全部消灭,包括背后的主使
什么时候出法律强折不单要判刑还要十倍赔偿就好了!
他只是保卫他的家
我认为一点都没有危害公共安全,情节特别不恶劣,后果不严重,社会危险性没有。
房子巳经拆了
最近多起自己捍卫主权的案例[点赞][点赞]
为什么不来判拆迁队的责任?
正当防卫,无罪
自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受害,这应该是正当防卫吧?
侵犯私有财产,正当防卫违法?
不让人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