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姐真霸气!”厦门,一女孩去学校饭堂打两份饭,拿了6双筷子,食堂员工嫌女孩拿太多筷子,骂她盗窃,女孩气不过跟他理论,员工不依不饶,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人始料不及。网友:这个后续真得劲儿。
(案例来源:澎湃新闻) 厦门,某高校女孩,前几天到食堂打两份饭,临走前拿了6双筷子。
食堂员工看到后,指责女孩说,她这么干是犯法的。
女孩问他犯了什么法,员工说女孩这是偷东西,犯了盗窃罪。
女孩被对方这一句话给整懵了,她没想到自己就多拿了几双筷子,竟被当成小偷了。
后来,这个视频发到网上,网友炸开了锅。
有的人说,如果多拿几双筷子就被定为偷盗,那自己读大学时多拿的那些筷子直接可以判死刑。
还有的人说,女孩的行为挺多就算贪点小便宜,犯不着给她“戴偷盗的高帽”
不过,后来食堂经理总算还是跟女孩道歉了,只是筷子却由自己拿,变成专人专发,一人一双。
因为这样,女孩直接买来一万多双筷子,还拉着横幅,拿到食堂门口发放。
“筷子姐给大家免费发送筷子,想拿多少拿多少。”
学生们看到这个横幅,都纷纷上前领筷子,有的领10双,有的领2、30双,场面很是壮观、热闹。
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通过对比,发现小姐姐的筷子质量要比食堂的好很多倍。
所以,不管是现场,还是在网上,大家都纷纷表示支持小姐姐,说她终于霸气“杀”回来了。
这个后续真得劲儿,“啪啪啪”打食堂员工的脸。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个事呢?
1、女孩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偷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
这一行为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目的条件: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意图将他人的财物转为己有。
手段条件:行为人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进行窃取,这是秘密窃取,也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
具体行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掏兜割包、利用网络技术窃取等。
客体条件:行为人窃取的必须是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进行盗窃。数额较大是盗窃行为构成犯罪的基本要件。如果盗窃的财物数额较小,一般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不需要动用刑罚。
女孩拿了6双筷子,按照每一双3毛钱算,6双也就1.8元,数额很小,挺多是贪小便宜,算不上盗窃。
2、厨房员工说女孩是偷窃,女孩觉得该员工在侮辱、诽谤自己。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侮辱罪和诽谤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女孩多拿了几双筷子,员工就指责她偷窃,这是侮辱他人人格的表现。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化名)
无聊,没看出有啥得劲的,饭吃的太饱
学校包给公司、公司包给个人、、各个环节都要挣钱、而且还不能贵、学生吃不到点啥好东西、都是科技与狠货
深圳这边。去买个凉拌菜,老板会问你要几双筷子。有一次老乡之间聚餐。我买凉菜准备给钱的时候来电话,是要我带一次性筷子回去,老板说不用买了,你们多少人,我给你多拿点,然后抓了一把给我。
先给我拿10000双,你能六个人同吃一份我也能10000个人同吃一你。错就是错,不能说错小就不是错了。
老板,一碗白米饭,一碟咸菜,八双筷子。
一次性筷子顶多1毛。
怎么了?六个人一起吃就不能多配几双筷子?
点赞女生的“高情商”,这样大家都有“高情商”,社会会越来越好
是盗窃行为,但不构成盗窃(违法犯罪的名称)。
学校食堂就是校长的一个小金库(只是其中一个)!
毛八分的,计较这点的都是啥人自己想,大大咧咧感觉没啥的都是北方人。
闲的
谁TM规定两份饭必须是两人吃的,女生饭量小不能多人吃两份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