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男子酒后,突然十分想念分居的妻子,便趁娘家人不在家,想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妻子拼命反抗,男子发现妻子正处于生理期,只好放弃。没想到,妻子觉得委屈,马上报警,男子喜提银手镯!
(来源:磁县人民法院)
这天,王梅因身体不适,独自在娘家休息,却突然接到了丈夫赵林的电话:“你在家吗,我要拿户口本去办点事儿。”
得到王梅的肯定后,赵林很快便骑着电动车过来。
当他看到家里只有妻子一人时,便低声下气地说:“老婆,你别生气了,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我以后再也不动手了,你跟我回去吧。”
王梅闻到了一丝酒气,她早已对这段婚姻失望透顶,便冷着脸说:“你痴心妄想,我就算是死,也不会跟你回去的,这婚,离定了!”
紧接着,王梅转身去抽屉拿户口本,想让丈夫赶紧离开,她对她的厌恶,已经到达了顶点。
赵林见妻子不愿原谅自己,坚持要离婚,他的怒火是“噌噌噌”地往上冒,他决定要用自己的能力征服她。
于是,他快步上前,一把抱住王梅,一边撕扯她的衣物,一边呼吸急促地说:“打死我也不离婚,你生是我老赵家的人,死是我老赵家的鬼!”
王梅用尽全力推打赵林,可她一介弱女子,在力量上根本不占上风,很快她便败了阵来,无助的眼泪从眼角流出。
可当赵林发现,王梅正处于生理期时,他一下便泄了气,悻悻地丢下一句话:“我过几天再来!”,便扬长而去。
王梅受了惊吓,坐在地上失声痛哭,回想起她与赵林的婚姻,她悲从中来……
王梅和赵林是相亲认识的,当时的赵林,表现得十分老实,为了娶到王梅,他经常跑到王梅的娘家,帮着干农活,深得王家人的喜爱。
在家人的劝说下,双方仅认识了两个月,便匆匆走进了婚姻。
可没想到,婚后不久,王梅才发现,婚前赵林的老实本份,都是装的。他在家是说一不二,极具大男子主义,而且性格极端,动不动就对王梅出言不逊,十分不尊重人。
更要命的是,赵林还有酗酒的习惯,酒品极差的他,每次喝完酒,就找王梅的茬,一言不合便拳脚相向。
可酒醒后,对着青一块紫一块的王梅,又是下跪道歉,又是自扇而光,还指天发誓下不为例。
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没过几天,赵林又故伎重演,王梅生活在水火之中,惶惶不可终日。
她想过离婚,却放不下孩子,娘家人也不支持!
在前不久一天的晚上,赵林又喝得醉醺醺地回家,他让赵梅给他洗脚,赵梅正哄孩子睡觉,便没搭理他。
没想到,赵林直接将王梅一把从床上拉起来,当着孩子的面,“啪啪”就是两耳光。
王梅再也无法忍受,连夜哭着跑回了娘家,说什么也要离婚。
第二天,赵林上门负荆请罪,想要王梅再次原谅他,可王梅吃了秤砣铁了心,当场提出了离婚。
赵林不愿意,一再纠缠,王梅不为所动,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离婚。
可刚提起诉讼的第7天,法院还没来得及安排开庭时间,便发生了开头那一幕!
赵林的行为,让王梅十分害怕,她思来想去,决定报警。
很快,赵林便被带回了派出所,当他得知原委后,却忍不住哈哈大笑:“警察同志,我想请问你,我跟我老婆发生关系,犯的哪门子法呢?”他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没想到,警方马上对他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认为他涉嫌强 奸罪,遂移交检察院提起审查公诉!
1、在法庭上,赵林大喊冤枉,他认为,王梅是他的合法妻子,他和自己的妻子过夫妻生活,何罪之有?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 奸罪中的性行为,是具有非法性,不被道德所认可的,而“丈夫”也并未从强 奸主体中移除。
女性享有性自主权,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采取不当手段,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就可认定为犯罪行为。
赵林趁着酒意,在王梅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强行想与之发生性关系,但因客观原因,他并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如何认定婚内 强奸呢?
夫妻生活,应该是夫妻之间的应有之义。一般情况下,丈夫若采取霸王硬上弓的方式 ,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在法律上通常会以家暴来定义。
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但不会以强 奸罪论处。
但如果双方在婚内感情破裂,妻子已明确要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并且采取了分居、诉讼离婚等方式,丈夫如果在妻子非自愿的情况下,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则会构成犯罪。
在本案中,赵林明知王梅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且两人已经分居,他仍然强行想与她发生关系,侵害了她的性自主权,依法构成犯罪事实。
在报警后,王梅考虑到两个孩子的成长需要,向法院出具了谅解书,希望对赵林轻判!
3、法院审理认为:
在王梅已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况下,赵林不顾反对,想强来,符合强 奸罪的犯罪构成,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但王梅主动出具了谅解书,且赵林犯罪未遂,能主动交待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法院判决:判处赵林有期徒刑8个月!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分居又没离异 强来还没得手 一方已经谅解 这明明是居委会大妈就能解决的问题,法院这么判容易扩大矛盾
既然已经结婚,却不履行义务,可判女方虐待罪!
这女的也坑了自己的孩子,以后的政审算完了
此妇非愚即毒!建议从速离婚,并追究不履行义务之责!
这比女的不是坑人吗?抓紧离婚。
就算是夫妻也不能强来,没办法这就是法律规定的,我都七年时间没有过夫妻生活,生活还不是照样过来,小孩都快7岁了,自从老婆平白无顾拒绝🙅♀️我几次后,我很久都不想踫她了
介绍认识的就不幸,自己淡的就好,不一定吧,多少女孩自己谈失了身也没好结果,看人首先看孝,其次看德,最后看义,人要长脑子,讲手段,老虎豹子不也能驯的服服贴贴的,双方的情商智商都不高,躲避解决不了问题,协商好,能过就好好过,不能过,即使损失了时间和金钱,也要义无反顾,但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别受到暴力的伤害。
再毒不过妇人心
明明是家暴罪。
古话清官难断家务事,法院有精神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别动不动上纲上线让男人惧怕结婚了服了你们
早点离婚
夫妻一场,这就过了
胡编乱造
切记,即便是夫妻,各自的人身权利也是独立的,谁也不是谁的谁。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这刑法就不能用到男女婚内出轨上去吗?婚内出轨是道德问题,真是倒反天罡
孩子没有前途了
不管是胡编还是乱造,告诉你一个道理,结婚了一样可以告你强奸!
既然结了婚,女方不履行义务,男方也不得强行,那结婚还有求毛意思啊。怪不得现在的年轻人都不结婚了,年轻人把这些都搞懂了,结了婚等于没有结婚。
满屏都是女方有罪论,啧啧啧。。。
小编你编写里面一段话中说,女性有性自主体权,请问小编你这段话能否给大家解答下呢。
以前很多农村女的,找男对象和找牲口是一样的,只要人高马大能干农活的就行,这种牲口级别的难免有点倔驴脾气,酗酒抽烟打牌打女人样样行。农村男的找女对象也一样,找腚大腰圆的,好生养,能为自己生儿子接着种地干活就行。
法理确应如此,但这女的也太毒了吧?今后孩子的前程就毁了。
这是让人们远离婚姻。
第一感觉,这女人外面有人了
为什么现在彩礼这么高离婚率这么高跟这离谱的婚姻法有一定的关系
怎么“发现”的?
有案底了, 完蛋了
如果是妻子强行要求丈夫这算不算犯罪?法律应该是人人平等。如果是婚内就不应该判处强奸罪,搞不懂,真实让人郁闷。
够坑的以后孩子考公完蛋了。
要是弄成事了,也就和好了
完了,俩孩子算完了[捂脸哭]
不自愿的自愿;不能立案
判八天,孩子的未来已经少了一半了,不知道连带吗
女的在外面有汉子了
贱人就是矫情
不离都得离了
能而不能,是犯罪终止,不是未遂。
我
孩子遭殃了
可惜孩子了 以后当兵考公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