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一个男干部因“强奸”女学员入狱7年,在狱中他拒不认罪,为了洗脱罪名他写了3007份“血状”,出狱14年后该女子含泪下跪:对不起,是我诬陷了你!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强奸犯”裴树唐的24年申冤路:3007份“血状”》 那一年,甘肃各地的文化馆为了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纷纷开设文艺培训班,招收一些有潜力的业余爱好者,武威市文化馆也不例外,裴树唐主动请缨担任声乐班的授课老师,凭借扎实的音乐功底,他教出了不少优秀的学员。 1986年夏天,一个叫刘慧芳的22岁小姑娘加入了声乐班,刘慧芳长相清纯、嗓音出众,是名副其实的"音乐苗子",裴树唐对她倾注了不少心血,不仅在课堂上格外用心指导,还经常在课后单独辅导她。 刘慧芳对裴树唐的教导心存感激,她知道只要在即将到来的国庆文艺汇演上表现出色,就有机会被文化馆正式录用,于是她更加卖力练习,对裴树唐的课后辅导也是万分珍惜。 8月5日的那个傍晚,裴树唐结束了当天的课程后,便找到刘慧芳,希望她多留一会儿,到办公室里继续辅导,刘慧芳爽快答应了,并跟随裴树唐来到了办公室。 为了不影响附近宿舍值班人员的休息,裴树唐将办公室的门窗全部关上,拉上了窗帘,以防声音外泄,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里,他耐心指导刘慧芳,纠正她在歌唱时出现的吐字纳音问题。 就在此时,一个令裴树唐和刘慧芳都万万没有想到的人出现了——刘慧芳的男朋友小曹,小曹本来是来接刘慧芳回家的,却在靠近办公室时听见里面传来刘慧芳的声音,他立即意识到不对劲,因为办公室的门窗都被关上了,里面只有裴树唐和刘慧芳这对孤男寡女。 小曹顿生疑虑,难道裴树唐对刘慧芳做了什么吗? 一时冲动之下,他试图破门而入,幸好裴树唐和刘慧芳及时打开了门,见刘慧芳安然无恙,小曹这才与她一起离开,而裴树唐也回了家中。 谁也没有料到,就在一周后的某一天,几名警察突然闯进文化馆,在同事们的目睹下,将裴树唐铐走了,直到被带到警局,裴树唐才知道自己竟然被刘慧芳控告强奸了! 接下来的审讯过程,对裴树唐而言简直就是一场噩梦,尽管他一再重述那天晚上发生的一切,试图表明自己的清白,但小曹和刘慧芳却是针锋相对。 小曹声称当时发现办公室里就只有裴树唐和刘慧芳两个人,且门窗都被反锁,窗帘也拉上了,种种迹象都指向了裴树唐对刘慧芳实施了不轨。 而刘慧芳更是直白控诉裴树唐强奸了她,只是出于对裴树唐的畏惧,她才暂时没有公开指控,面对两人的坚决指控,警方只能依据现有证据,将裴树唐以强奸罪起诉。 在漫长的三个月羁押期间,裴树唐整个人好像行尸走肉一般,他曾是人人敬仰的文化馆干部,如今却沦为了阶下囚,妻子和孩子也遭受了同样的耻辱,整个家破人亡。 经过一番审理,武威市法院最终判决裴树唐犯有强奸罪,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就这样,裴树唐被带往了监狱,开始了他七年的牢狱生涯,入狱之初,他还对周围的一切都抱有期待,希望能够继续申诉并最终洗刷冤屈,然而现实却远比他想象中要残酷得多,监狱里的生活环境恶劣,同室的囚犯们也对这个自诩清白的"强奸犯"视若仇人。 独自在狱中度过了一年又一年,裴树唐的精神开始出现了崩溃的迹象,为了摆脱这种煎熬,他不得不劝说妻子与自己离婚,带着孩子们远走他乡,过上安稳的生活。 尽管如此,裴树唐并没有放弃寻求翻案的机会,他前前后后写了3007份“血状”,遗憾的是,全部都石沉大海,在服刑期间,他曾多次拒绝了减刑的机会,因为他坚持自己无罪,又何必要减刑。 就这样,七年的牢狱生活在1993年8月5日迎来了尾声,获释之后,裴树唐坚持要为自己伸冤,于是他着手开始寻找当年的"凶手"刘慧芳,然而刘慧芳却好像人间蒸发了一般,根本查无音讯。 在绝望之际,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改变了裴树唐的命运,电话是他当年的一位学生打来的,告诉他刘慧芳正在那里,想要见他。 裴树唐立即赶到了那位学生家中,只见刘慧芳已经满面泪痕地跪在地上,原来当年文化馆的馆长曾与裴树唐有过矛盾,在得知裴树唐单独辅导刘慧芳的事后,馆长便找上了刘慧芳的男朋友小曹,诱导他们编造谎言,诬陷裴树唐强奸的罪名。 一时糊涂的小曹和刘慧芳受了蛊惑,终于做出了那样令人痛心的事,而最大的操纵者馆长,却在裴树唐服刑的头几年便突发疾病离世,逃过了惩治。 当年的真相就这样被公之于众,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刘慧芳专程向法院写下了8页忏悔书,成为了裴树唐翻案的关键证据,经过多年的艰难斗争,在2011年,武威中院终于改判裴树唐无罪,并给予他41万元的国家赔偿。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免责声明】文章描述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青春,时间都回不来了!给千金也没用!
然后呢?做假证的呢?诬陷的人不用罚?死了的就一了白了了?
41万能买回来啥?这女的应该对等坐牢,把诬告产生的刑期坐完。
法律应该给刘惠芳一个铁窗!不能一个下跪就百事了了。建议起诉刘惠芳
哎,愿正义永不缺席。
这种情况,女的受什么惩罚。要是没有惩罚,我找个人诬陷我,进去呆几年,然后翻供,是不是就有赔偿金了。
这女的真不是人,拿自己的名誊清白来污告,她的目的是什么?
此女黑心可下地狱!法官仅凭诬告就判有罪也该下地狱!
警方有什么现在证据?诬陷人和警方都应反坐!
白白蹲了七年监狱。应该把办案人员关进监狱七年。
坐牢7年,申冤8年,15年啊!41万?
只有口供就能定罪?
1986年坐滿七年牢1993年出狱2011年平反,25年呀!仅赔偿41万,太不值了。问题是,1.陷害他的馆长、刘慧芳和她男朋友都有哪些利益交换。2.馆长死了刘和她的男朋友不仅负有刑责还应民事赔偿。
他出来后已经与社会脱节,时间、青春已不在,即便赔付再多,留下的伤要带一辈子!
做假证的人,全部判刑!逐出中国!
人家家破了赔41万有用吗?
缺大德
单凭一面之词就可以定罪?那个法官呢?怎么处理?
现在只有当事人的一面之词,没有其他证据就能判强奸罪成立了?
污告同罪,血债血偿!
瓜田李下
为什么要国家来买单?应追查相关责任人,除己死的外,有小曹,刘女,办案警察!
赔的太少,应赔400万
41万有什么用,前程毁了,不然要多少个41万,起码后面再加个零
强奸?带去医院检查一下下体不就明白了?
就不能检查她的身体再定案吗?
判强奸,没有证据?就对方的证词就可以判刑?既然判错了,当年的法官不追责?能让他想咋判就咋判?
这个案子办案人员也有过失,所以国家才会赔钱,强奸案为什么不上医院捡査
为什么最后背锅的是一个死人?未完待续……
办案人员没有罪吗?!
法官何在?证据何在?
诬告者为什么不判死刑?起诉诬告者!
孤男寡女,关窗拉窗帘,插门,这是步步惊心,违章操作, 不抓你?
先把当时的法官抓起来审判,让他也尝尝监狱的生活。
缺席的还是正义吗?真逗?
恢复身份,补发工资
狗血剧可以随意编,强奸没有生物遗留物(检材)证据吗。你说我偷了某人或某银行一百亿人民帀或等值物品,那么不需要物证证据链吗❓都有罗老师那样讲法就好了。
胡编乱造,案可以无第一证据就判?
没事可别辅导了
慧芳,《渴望》的女主?
证据不足,胡抓乱判。
那些参与者怎么处理?
正义只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这句话有点搞笑,对于受害者来说,迟到的正义就不是正义,这种迟到的正义只能是对他因此受苦受难的赔偿,但与正义本身无关。赔偿的只是金钱,心理和生理伤害谁赔?那点钱够吗?如果哪个法官觉得够,请你去里面呆七年,也给你41万,可愿意?我觉得如果因冤入狱,除误工的必要赔偿外,精神损失费至少按一年一百万给予,这样才勉强能够说赔偿到位。自由是无价的。
好人难做!做好人也要想着保护自己!因为人性是最无耻和无奈的!
刘慧芳没受到惩罚?
迟到的正义,根本不叫正义,那只叫真相!正义应该出现在弱者需要的时候,错误需要及时纠正的时候。其他的正义,都是安慰而已
小曹,刘慧芳,应判刑入狱!好好改造,不能逍遥法外。
既然是冤案,就不会有证据,只凭一个假的证言就判七年?
迟来的正义,比绝望本身更让人难过
40万太少,起码应400万!!!
找女的录口供,一年录一次,找细节如果真是QJ那三次录的口供细节一般会一样,如果没发生过,自己编出来时间久了就根本记不住[滑稽笑]
主动要求学生留下来学习,一点也不怨
不是说要有物证吗?问一问警方物证在哪。
迟到的正义?那还算正义吗?一文不值
天啊!
当绝其饲,以平人缺。若有公正,主谋佩偶子女,假苦主及当年扶手者,当年办案时知道冤枉的公人,当杀之。被冤枉的人情绪不一样,老 公人不可能认不出来
严惩不贷杀一儆百这种诬告陷害人,給人民群众正义
那个时代不需要证据这种东西吗
7年?41万???然后就没了?
关上门,拉上窗帘?这是预备,问问张三,强奸预备算不算未遂,还是不是犯罪。
还不算缺席吗
正义个屁,主犯是病死的
41万 哼!工作没了,青春没了,就值这几个钱。
正义永远都不会缺席就是忽悠人
作假证犯法应服刑!
正义你迟到了,当事人受罪了,以后正义别在迟到了。
我还以为是《渴望》里的刘慧芳呢
迟来的正义还叫正义?
死了果报也不能消除,也要用他的遗产抵债,
专业小说都没有你写的好[赞]
不是自己坚持,那么这辈子只能背锅前行。
馆长死了就要追究那个女的责任。这是诬陷罪呀😫😫😫😫😫👎👎👎👎👎👎
好神奇啊,一些受害人报警会以没体液证据不足等不予立案,这种诬告的只要人证要死就能定罪了
41万能换回什么,一辈子吗,怎么查的判的,
又是国家赔偿
迟到的正义,已不能成为正义,已是成为了翻案,洗刷冤屈
单独辅导女学生,关门拉窗帘,方式确实有瑕疵,客观上为女学生误告创造了条件
41万就能买回清白吗?就是41亿都不过分
精神损失费呢?
起码赔410万
这他妈的正义有啥意义?
拿钱雇人办件事儿
这样的正义应该发生在谁的身上?
当年依据什么证据判的刑呢
口说无凭
青春不在,生命不存。诬陷者当以被诬陷者罪责同罚。
看过电影
翻案还有俅的个用鸭!嘿嘿嘿嘿,坏人都死刮鸟,除灰能够鞭尸扬灰!嘿嘿嘿嘿,嘞个女蠢祸也必须要将其告上法庭,不能让其逍遥法外,必须严惩!
瓜田李下,慎之慎之!
不怕坏事就怕坏人,那个可恶的馆长死有余辜!!!
这样的迟到和缺席有什么区别吗?
做假证更要判刑
刘慧芳呢?就写了个忏悔书就了事了吗,难道她这不是犯了诬告罪吗
办案人员要坐牢才正确
能昭雪,心里还可以接受,不然是真的永不翻身,永不安宁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请问裴树唐家的孩子老婆受到的伤害能不能恢复正常,青春怎样回来,当时的法官怎么处理
告那个女孩诬告做为证,让她坐牢,申请行政赔偿。
让当年办案的警察,检官和法官来赔偿,谁错谁担责,纳税人没错,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草,用钱摆平一切?犯罪,诬陷一点代价没有?
迟到的正义算是正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