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一女子在等红绿灯,被后面一辆车撞倒,女子准备打手机自救,可是后车

陈士杰聊社会 2024-06-24 15:49:44

内蒙古乌兰察布,一女子在等红绿灯,被后面一辆车撞倒,女子准备打手机自救,可是后车司机观望了一下,却故意二次碾压,女子当场身亡。这一切幸好被附近的监控拍到了。司机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当地警方立案侦查。 梁女士看着监控视频泣不成声,因为她57岁的母亲被人活活的碾压至死。

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6月21日,梁女士的母亲骑着电动车在等红绿灯,后面一辆车可能是没有注意,将梁女士母亲撞飞,梁女士母亲飞出了人行道。

可是司机出来观望了一下,并没有下来施救的表示,反而猛踩油门,对着梁女士母亲二次碾压,梁女士母亲当场身亡。

梁女士母亲第一次被撞出人行道,并没有身亡,虽然受伤严重,但还有意识,梁女士母亲准备掏出手机自救,准备拨打120,可后面的司机丧心病狂,竟然对着她碾压。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一切被附近的监控拍了个正着,司机故意杀人的意图很明显。

如果没有监控,司机可能会狡辩,说是交通肇事,我现在有了监控视频,司机无从狡辩的。司机第一次撞飞梁女士母亲可能是交通肇事,但司机第二次碾压,绝对是故意杀人。

当地警方以司机故意杀人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司机第一次撞飞梁女士母亲,是交通肇事。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梁女士母亲正在等红绿灯,后面的车辆司机没有注意,将梁女士母亲撞飞,这只能说是交通肇事。

如果司机能够积极施救的话,也许梁女士的母亲能够得到救助,梁女士母亲也许不会重伤,也不会死亡,那么司机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只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就算事后梁女士的母亲重伤或者死亡,那么司机也只是构成交通肇事罪。就算司机会被判刑,也只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是司机丧心病狂,在观望了一下后,竟然开车二次碾压梁女士的母亲,导致梁女士母亲当场身亡,那么性质就变了,那就是故意杀人了。

2、司机第二次碾压梁女士母亲,涉嫌故意杀人了。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是指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的行为。

本案中司机为什么会二次碾压呢?可能是为了减少赔偿,因为将人撞死,保险会一次性赔偿,但如果将人撞成重伤,那么后面的赔偿会很麻烦。

司机原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料却被附近的监控拍了个正着。

司机作为正常人,作为成年人,肯定能够预料到二次碾压,会造成他人死亡,但司机却放任和追求这种结果,在主观上属于故意。

所以,司机第二次碾压,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所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司机没有其他法定从轻情节的话,活生生的将一个人杀死,司机很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3、司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司机原本是想减少赔偿,想撞死梁女士的母亲,一了百了,但最后不仅自己很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但同时不能减少赔偿,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司机将梁女士的母亲二次碾压,导致梁女士的母亲死亡,那么司机构成侵权,需要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想不到司机竟然这样丧心病狂,真的是匪夷所思,这下好了,搭上了自己一条命。只是可惜了,梁女士母亲才57岁,就遭此横祸。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你支持判司机死刑吗?

0 阅读:810
评论列表
  • 2024-06-24 16:29

    女人殒命令人同情,越野司机的野蛮令人愤怒。这件事给人的启示是,开上车一定要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自己的一点小疏忽,座下的钢铁之躯就可能害了他人的肉身。同时,作为行人,要担负起自己生命第一责任人的角色,不要把安全责任推给司机。我开车时注意到,经常有行人在等红绿灯的时候不是站在路边的台阶上,而是下站到斑马线上,这极不安全,如果遇到直行和右转车抢行,一个不注意就会发生事故。

    用户12xxx62 回复:
    你很会扯,为什么不再扯远些呢,比如说饭店供应酒的时候要限量,餐桌边要设立劝酒员,马路上设立酒驾专用道,还有很多
  • 2024-06-24 16:05

    丧心病狂,杀人偿命,

  • 2024-06-24 16:20

    不判死刑天理不容

  • 2024-06-25 00:35

    赔偿一千万才能保释,必须严惩!

  • 2024-06-24 16:15

    不死可好

  • 2024-06-24 19:04

    太恶劣了,只有死刑,才能警醒后面的人。

  • 2024-06-25 04:01

    必须判死刑!!!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民愤!不判死刑以后还会有丧心病狂的恶魔效仿!

  • 2024-06-25 09:18

    用户14xxx74  醉驾撞人,故意再次碾压,然后果断逃逸,这不判死刑,天理难容!

  • 2024-06-24 16:11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真TM笑话,故意杀人还有情节较轻的?

    栎树. 回复: 用户99xxx67
    对对对。网友断案死刑起步,防卫过当,生母溺婴,那又怎么样?就该死。你说的都对;但不要再嘲笑自己的无知了,好吗?
    用户99xxx67 回复:
    自古杀人偿命,现实是有钱能保命,南京大法官的不是你撞的干嘛扶?就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