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安徽合肥,一女业主请师傅到其家中安装空调时,小区保安因安装师傅将安全绳系

鸿史观 2024-06-23 09:55:01

13日,安徽合肥,一女业主请师傅到其家中安装空调时,小区保安因安装师傅将安全绳系在消防栓上,在安装师傅系着安全带高空作业的情况下,强行解开安全带。被斥责后,保安声称你可以报警。

一女子购买了一台空调,并预约了两名师傅上门安装。安装师傅上门查看后,认为将高空作业的安全绳系在消防栓上,可以方便一些。随后其中一名安装师傅便系好安全绳,爬出窗外高空作业。

可不曾想,物业保安发现后,却要求安装师傅和女业主马上停止施工,理由是将安全绳系在消防栓上,会弄坏消防栓。女业主却认为,不至于会弄坏消防栓,且安装师傅很快就可以完成工作了。

但保安不同意,并在安装师傅外面高空作业的情况下,强行解开安全绳。随后女业主和另外一位安装师傅质问保安“你这样做,要是出了事,你担当得起吗?”保安没有正面回答,并声称你可以马上报警。

为了安全起见,随后外面高空作业的师傅立即回到室内,保安自行报警后,公安民警介入调解此事。物业公司回应称,保安的做法确实欠妥。

1、正如派出所民警所说,消防栓平时是用不上,但是这个消防栓作用很重要,确实不能损坏,否则急用时后果将不堪设想。

保安为了保障更多业主的利益,其职责所在能够理解!但处理事情的方式有很多种。即其作为一个成年人,其应当知道在高空作业的情况下,解开安全绳受力点的危险性。

退一步讲,女业主同意让安装师傅这样做,损坏了消防栓,物业公司可以要求女业主赔偿。总而言之,这种行为极其危险,绝对不可取。

2、从法律上讲,既然是女业主同意让为其提供安装服务的师傅,将安全绳系在消防栓上。如果造成了损坏,那么女业主就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期间,提供服务一方造成他人损害的,接受劳务服务的一方需对此承担责任。

本条规定后半段还指出,如果是提供服务一方存在过错或故意的,接受劳务服务的一方可在承担责任后再向提供服务的一方追偿。

也就是说,如果安装师傅没有得到女业主允许,自己决定这样做的,那么这个责任就应当由负责安装空调的师傅来承担了。

3、虽然保安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但其以这种方式来威胁安装师傅停工,仍属于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但是,对于民间纠纷而引发的治安案件,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公安机关一般将以调解为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发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也就是说,只要双方同意调解处理,保安还是有可能不会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

有网友表示,物业公司的职责是为业主解决问题和保障业主的利益。因此,保安觉得不能系在消防栓上,那就应该提供其他的方案解决问题,因为业主家的空调是肯定要装的,而且还不止这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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