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希望!”河南南阳,一男子买了只人工培育的和尚鹦鹉,养了一年后,因为觉得太吵了,所以转卖给了宠物店,宠物店又将这只鹦鹉被放在网上售卖,结果就出事了。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为参与买卖鹦鹉的3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男子不服,他认为人工培育的鹦鹉不属于禁售范畴,于是提起再审。目前,再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要求发回重审。
··:九派新闻、河南省南阳市中院·
据了解,男子邹某是一名中医,有一家属于自己的诊所。在·年下半年,邹某从2名陌生男子手中,以750元//只的价格,购买了一只人工培育的和尚鹦鹉,随后就将鹦鹉养在了诊所内。
这只和尚鹦鹉的到来的确给诊所增添了不少生气,然而这只鹦鹉实在太皮了,经常发出刺耳的叫声,邹某在诊疗时经常会被这叫声打断。
不仅如此,这只和尚鹦鹉随处排泄,给诊所的卫生也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考虑到这些因素后,邹某决定卖了这只和尚鹦鹉,他联系了一位同为医生的朋友唐某,询问其有没有朋友对和尚鹦鹉感兴趣的。
唐某给邹某推荐了一位经营宠物店的朋友薛某,双方经过协商后,邹某以700元的价格把这只和尚鹦鹉卖给了薛某。
薛某将这只和尚鹦鹉带回宠物店后,与其他鸟类一同挂在网上进行售卖。
谁曾想,有懂行的人在看到薛某得店铺在售卖和尚鹦鹉后,反手就是一个举报,然后薛某就因为非法售卖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警方给抓了起来,然后顺藤摸瓜,将邹某和中间人唐某一并抓获。
邹某对此十分不服,他强调这只和尚鹦鹉是人工培育的,不是什么野生动物,而唐某辩称自己根本不知道什么和尚鹦鹉,就是做个中介,所以是无罪的。
可是在·年·28日,一审法院还是认定邹某、薛某、唐某的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处拘役3个月,罚金3000元;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罚金3000元;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罚金2000元。
邹某不服一审的判决,他提起了上诉,可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不过邹某并未放弃,他委托了律师向省高院申诉,争取到了再审的机会。
对于这起案件,笔者认为一审和二审的判决的确存在很多问题。
一、人工培育的和尚鹦鹉到底能不能售卖?
和尚鹦鹉的确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并且位列二级保护动物名录中。
因此,如果出现销售、运输和尚鹦鹉的,一般应当按照犯罪处理。
《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但是邹某已经明确表示,这只和尚鹦鹉是人工培育的,并不是野生的。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一份《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中的第2点显示,对我国没有野外自然分布、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和尚鹦鹉开展专用标识管理试点。
具体的试点内容为:在养殖户自愿的前提下,可对确属人工繁育的、·合法的和尚鹦鹉等,加载专用标识,凭标识销售、运输。
也就是说,只要人工培育和尚鹦鹉获得了相应的手续,就可以进行售卖和运输。
由此可见,在认定邹某等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之前,应当先查清楚,售卖人工培育的和尚鹦鹉的卖家是否有相应的手续,售卖的和尚鹦鹉是否有相应的标识。
二、再审法院要求重审,是否代表邹某等人就无罪了?
《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证据能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有误,可能会影响定罪量刑的; ·2·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
本案中,再审法院审理后发现一审和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决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这符合上述规定。
不过,重审时不能由原先的那些法官审理,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如果重审时,法院没有发现新的证据,那邹某等人就应当无罪释放。同时,邹某等人对此前被拘留和已经被执行的刑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如果重审时,有证据证明卖和尚鹦鹉给邹某的卖家没有相应的手续,那只和尚鹦鹉没有相应的标识,那邹某等人还是可能构成犯罪。
最后,有不少网友表示:“为什么追究了邹某、唐某、薛某,却没有追究卖鹦鹉给邹某得人?这是选择性执法?”
“才买卖了一只和尚鹦鹉,就算是国二又怎么样?难道会因为这一只影响一个种群的覆灭?”
“现在的执法就是该严的不严,不该严的乱严,实在看不懂了!”
你大学文凭都没有一个,一年花费几千块钱就能在家繁殖濒危鹦鹉,你让那些每年申请几百万上千万专项资金的专家教授脸往哪搁啊
多好的立功机会啊,一点风险也没有,随便套个理由,以后有事一定不要和这些人抢机会,让他们上
现在的自然环境下,保护动物们不人工繁育,难道在自然状态下会增加?不可能的!只会减少,越来越濒危!
野猪这么多都还保护,就差老鼠和蟑螂了?
上回还有大爷不认识锦鸡还是啥,养着繁殖了好多,最后还想定人家罪。人家比专家养着保护的都好的
在我国都没有自然野外种群,那就一定是人工繁殖的,人工繁殖的为什么要保护?
为了上爬无所不用其极,那些说心黑的,它们有心吗,一堆烂肉而已
这样搞的话,那是不是要把在保护目录里面所有的人工养殖的全部搞一遍
发现也就卖孩子判的轻,人贩子还不少挣,买孩子的也没见几个坐牢的,感觉就人最轻贱!
法官没事做吗?
这种就是有一个人手上没有证,记得新闻有个人办证了,但不繁育,卖的是捕获的野生。他其实可以追加平台和网店为被告。
人工饲养的老虎可以卖吗?
人家买回去又不是炖了吃,好吃好喝伺候着是怎么危害动物的
养鸟犯法,以后养狐狸精吧。
鹦鹉这个玩意是国内的鸟吗?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还是直接送动物园
都保护的挺好!
为了防止灭绝,所以防止私自繁殖养殖[哭笑不得]
之前有个老头野外发现了一堆红腹锦鸡 老头觉得这是凤凰,好兆头,就给养起来了 结果越养越多 后来让领导发现了,领导大吃一惊问咋养呢?老头说鸡怎么喂,它怎么喂 后来领导研究决定。既然老头养那么好,就让他照常养吧 [开怀大笑]
像那什么金刚鹦鹉、葵花鹦鹉等品种根本没必要算保护,虽然中国野外没有,但东南亚和澳洲特别多,成群结队的比中国麻雀还普遍,根本不是什么濒危野生动物。
中国动物保护有点过了 鹦鹉这动物就得鼓励养 你禁不禁的也不是咱国内有的动物
晕~什么时候新闻?现在林业局公开可以饲养几种鹦鹉中就有和尚鹦鹉。违什么法
记得上世纪九几年,有个渔民捞了只鹦鹉螺给吃了,全球总共就发现了三只,最后还上了综艺大观和倪萍面对面!
养鹌鹑买卖鹌鹑和蛋是不是也违法了,养的野鸡(七彩山鸡)是不是也不能杀了吃了
忘记什么候鸟,国内保护动物,人家飞国外喷喷乱嘎
我们这的和尚三千多,还好没买不然就牢底坐穿了
记得,以后吃了,变成屎
某地的蚯蚓都是保护动物不允许用来钓鱼,还用说买卖鹦鹉。
又不是国内的玩意儿,何必如此较真?真是
枪毙。。
活该,除非提供合法来路an
鹦鹉麻雀都一样!
人工培育?人工从哪里来的[哭笑不得]
有个掏鸟蛋的不是被判了几年吗? 你这就偷着乐吧
有些外国都泛滥了,国内还保护。不过大把富人养都没事,有事只能说是穷[哭笑不得]
看了文章内容,什么在陌生人手里买的人工培育的鹦鹉,我相信完全是扯淡的。只要他不交代卖家一直扛着,就没有证据证明是不是野生,也不会花那么大代价去找卖家,只为了给他多判两年,最终估计会因为证据不足判缓刑或者低判,律师立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