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一名男子以低于市价100万的价格拍到一套价值310万元的法拍房。没想到,房主一直不愿意搬离房屋,导致男子购房2年还是无法入住。男子无奈求助法院,法院却称拍卖价太低,不负责清场。
陈刚上网冲浪时,在网站上看到一则法拍房的公告。公告写明了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公开拍卖一套位于嘉定区的房产。
陈刚仔细看了看这套房产,发现市价大约在310万元。但是,法院公布的起拍价却仅为218万元,陈刚觉得能以7折购买,实在是太划算了。
于是,到了拍卖的时间,陈刚准时蹲守打算竞价。可却发现完全无人问津,于是到拍卖结束前的最后一刻,陈刚缴纳了43万元的保证金,以低价拍下这套房子。
接下来的几天内,陈刚向法院缴纳了剩余的房款,累计缴纳了218万元后,他便获得了这套法拍房,只是没想到,他付清了房款却无法入住。
原来,陈刚购买的这套房子是被别人执行的房产,由于被执行人一直不愿意搬离,陈刚也无可奈何。陈刚只好联系了执行法院要求协助,可是执行法官却说帮不了他。
因为当初是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的拍卖,因为涉及外地拍卖,所以法院早已写明了拍卖的房子不负责清场交付。
陈刚没办法,只好继续进行投诉。后来,陈刚终于拿到了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书》上要求有关部门对这套房产进行停水、停电处理。
但陈刚满怀希望拿着材料来到有关部门时,对方均拒绝了陈刚的请求,因为这套房产的执行法官并未到场。
陈刚无奈先办理完了房屋的产权证,继而又要求执行法院强制执行,但法院认为陈刚已经是产权人了,可以以此为由起诉到嘉定区法院。
不过,陈刚向嘉定区法院起诉时,起诉事由是物权保护纠纷,但被法院驳回,陈刚又继续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没想到还是被驳回起诉。
不仅如此,两个法院的驳回理由都是认为陈刚的法拍房的权益应当在执行过程中落实,也就是说,两个法院都认为不属于他们管辖。
陈刚想着,法院肯定是专业的,那既然执行法院知道这个案子是执行的漏网之鱼,为何还要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明显就是为了拖延时间。
所以,陈刚又联系了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求,法院这次回复称之所以不强制执行是因为房产的标价太低了,还没达到标准。
法官还给了陈刚两条路可以选择,要么直接撤销拍卖,要么自己去清场。要是愿意撤销拍卖,陈刚的相关利息损失,法院可以赔偿。
陈刚都已经办理好了产权证,怎么可能再撤销拍卖呢?执行法官见陈刚拒绝撤销拍卖,便表示法律上有“自甘风险”原则,应当由陈刚自己承担风险。
陈刚继而问执行法官还有没有什么合法手段可以选择,法官又以另一个诉求建议陈刚再次向上海的法院提起诉讼,陈刚感觉仿佛走进了一个无限循环,就是拿不回来自己的房子。(人物均为化名)
一、法拍房应当多久交付?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在法拍房拍卖成交后,会出具成交确认书,而拍卖人缴纳完毕款项后,法院又会出具拍卖成交裁定。
在没有法定不能移交的情形时,法院应当在裁定书送达15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给买受人,即本案中拍得房产的陈刚。
二、法院的拍卖公告不负责清场的条款是否有效?
《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拍卖财产为不动产且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无权占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负责腾退,不得在公示信息中载明“不负责腾退交付”等信息。
法院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是异地拍卖,所以拍卖公告已经事先写明了不负责清场。后来,执行法官还称房价没有达到清场房屋的标准,所以不负责清场。
但事实上,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负责腾退拍卖的不动产,即使法拍房仍然被他人占用,但拍卖人仍然可以正当行使权利,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三、拒不搬离房屋的被执行人的行为如何定性?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陈刚一直无法搬入自己拍得的房屋,是因为被执行人一直无权占用,拒绝搬离。被执行人这样的行为可能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因为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而且已经侵害到陈刚的合法权益,因此被执行人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4、本案启示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要敢于及时发声,该采取强硬措施的时候就要强硬一点,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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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背景别碰法拍!
不能入住你拍个毛啊!
吃了被告吃原告的真实写照。
既然是你的房子,直接去办理停水 停电,停气的手续总可以吧
玩法
法院只管收钱
法院诈骗。
警告人们,别贪小便宜。
把人杀光了不就可以住进去了!除了这个最笨最实际最简单粗暴的办法,你还有其他招吗?!
放一把🔥烧了房子,你看结果会怎么样
我的理解应该是让指定人拍的,结果让你捡了个便宜,心有不甘呀!
法院不可能依法依规合法诈骗的,办案法官估计是见成交价低,眼红了……送50万立刻就能帮着腾退
以后不要称为法拍房,这个对法院是负面影响。称为愿者上钩房。
这玩法法拍房以后再便宜也卖不出去
把窗户玻璃敲掉,把门用大锤敲个洞,敲自己的房子不犯法
中国人不骗中国人
没野路子这个也下手
挂网上免费租房1年,只要他能住进去,不收钱
拉屎往回缩
买本地的,异地执法困难
找个老人堵在门口,拉屎拉尿,就地解决,房门用电焊封起来,不死不休,很快就能拿到房子了,到手后,赶紧卖出套现,避免夜长梦多
这个要有点野路子的,否则客客气气的是拿不回来的
所有买法拍房要注意
如果有租凭合同,有备案,还交了税,有公正处公正,谁也没办法合法的驱赶他们!
派人住隔壁,哪天里面人外出,让派出所到场里面物品全部搬出
便宜会给一个不相干的人占??便宜100万谁不知道呢?为什么大家都不敢碰,因为根本清不了场,法官也不行。
既然法律不支持了,那估计只有直播宣示自己是房屋的合法所有者,直播用流氓手段了,争取扩大影响。
然后找一个硬茬的装修对
法律是法律,实际操作又是一回事。
能不能抵押贷款留给银行,弱势群体应该好解决
胡扯吧!如果是自己房子直接强行破门而入就是了,还编那么多
法拍房不能入住,就是一个笑话。
法院想要呢。你退出来法院里面的人立马接盘
法院这是管杀不管埋啊😂
找清场公司断水断电,门窗砌墙
他就是赚了呗。法院赔利息他都不愿意退。还来博什么同情。直接转手一卖都不知道赚多少
办理停水停电,停气,
滑天下之大稽。
这法官可以下架了
赖种
谁给你信心买异地法院的在上海的法拍房!这种一定要买本地法院的
法棍好吃吗?
这事你去找纪检委或者纠风办人大都不行就找记者曝光,找法院用处不大甚至没用
如果武力解决问题法院会管吗?
法院耍无赖,卖家有义务保证商品交付!
拆了门也可以
走公安,你的房子被小偷入室盗窃
说白了就是有势钻空子,没势钻就是有事了
是我会去焊死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