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小区地下车库冲出恶狗,60岁奶奶为护娃,高高举起1岁小宝宝,自己被咬得左手残疾,大动脉破裂抢救4小时。医生说:奶奶晚送10分钟就没命了,宝宝浑身撕裂伤痕。高额的医疗费用难以承受,派出所告知:狗已死,40天了都没找到主人!
·案例·:star星视频·
赵奶奶年纪有60来岁了,每天享用晚饭后,都会领着自家1岁宝宝,到公园溜溜食,散散步。
宝宝玩累了,嘟着小嘴喊着脚丫疼,赵奶奶心疼不已,便背起小宝宝往家走。
赵奶奶年纪大了,腿脚有点不利落,背着小宝宝也有点吃力。为了省点路程,赵奶奶决定抄近路,从地下车库穿过。
地下车库空旷而安静,除了上下班的高峰期,过往的路人寥寥无几,总是透出冷清荒凉的气氛,赵奶奶心底莫名渗出阵阵寒意。
好在1岁小宝宝活泼好动,银铃般的笑声,给赵奶奶带来了欢乐。一老一小开心笑起来时,整个车库仿佛都明亮了起来。
然而,命运总是琢磨不定,这一切注定了不简单。
昏暗的地下车库,凉意袭来,赵奶奶打了个冷颤。她细心地为小宝宝裹紧了衣服,希望能够抵挡住寒气。
突然,一阵犬吠声打破了车库的冷清,赵奶奶抬头一看,看见条狰狞可怖的黑色恶狗。
这条恶狗体型硕大,眼神凶猛,如被激怒的野兽,对着1岁小宝宝狂吠。
不由分说急冲上来,凶狠恶煞的模样,呲牙咧嘴,似乎要将小宝宝生吞活剥。
小宝宝站在原地,害怕得浑身发抖,魂魄几乎要吓飞。
赵奶奶护娃心切,不顾危险,一把将宝宝搂在了怀里,用弱小的后背顽强抵抗着恶狗。
可恶狗步步紧逼,它的体型庞大,如山峰般压在赵奶奶身上,直接将她扑倒。接着,它张开血盆大口,对准赵奶奶的脖颈咬了下去。
命悬一刻之际,赵奶奶左手护住了脖颈,要害部位得以保住。可那恶狗一口咬断她的左手神经,鲜红的血液喷涌而出,更激起了恶狗的野性。
那恶狗对着一老一小持续攻击,小宝宝满身牙印,这是恶狗撕咬的痕迹。而赵奶奶大动脉破裂,血液如注涌出,染红了怀中的宝宝。
3分钟很漫长,赵奶奶的身体颤抖着,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护着怀中小宝宝,试图降低恶狗对宝宝的攻击。
最终,体力不支瘫软在地,血液流尽昏死过去。
一道希望的曙光来临,地下车库人声鼎沸起来。
三五名大汉手持铁棍,急匆匆赶到了现场,对着恶狗鼻子,抡了一铁棍上去!
那条恶狗本想继续攻击,但狗鼻子吃痛不已,自知力量悬殊,便夹紧了尾巴,一溜烟地跑没影了。
小宝宝满脸惊恐,挪动着柔弱的身子,朝着好心人爬去。
她的样子惹人心疼,众人赶紧将她抱入怀中,温暖的安全感,重新笼罩在怀中。
好心人紧急拨通了救护车电话,将奄奄一息的赵奶奶,送往医院抢救。
医生告知:如果晚10分钟,送来就没救了。
赵奶奶的大动脉破裂,紧急抢救了4个小时,保住了一条性命。而赵奶奶的左手神经损伤严重,再做抬手的动作,已成为奢望,可能会留下终生残疾。
宝宝虽然幸存下来,但浑身被撕裂,留下了可怕的牙印。
那条恶狗虽被警方击毙,可警方却告知:40天了都没找到狗主人。
接下来的日子,高额的医疗费用和伤残补助金,就像两座大山,沉痛地压在家人心头,狗主人还在逍遥法外,医疗费用又该找谁来讨呢?
1、恶犬伤人事件频发,建议强制狗狗出门佩戴身份证件,以保障民众安全。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的主人,携带犬只出户的情况下,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个人在饲养大型犬时,需要按照规定给狗狗佩戴防护·,并及时接种狂犬疫苗,防止恶犬伤人、疫病传播。
恶犬伤人事件频发,建议给每一只狗脖子上,都挂一个身份证明,标注主人身份信息,以便出事找到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恶狗体型硕大,城市明令禁止饲养,发现报警可由警方对其进行捕杀。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只恶狗体型硕大,属于烈性犬的品种。一旦失控或遭受刺激,具有强大攻击性和危险性,会造成人员受伤,甚至死亡。
国家明令禁止,在城市饲养烈性犬只,为减少潜在的伤人风险,建议发现后立即报警,经由警方对其进行捕杀。
3、狗主人放任狗咬人,是过失犯罪,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要依法予以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过失犯罪指的是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的,应当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狗主人放任恶狗不管咬伤人,且赵奶奶的伤情,被鉴定为重伤,甚至是有致残的可能。
狗主人构成了过失致人重伤罪,不仅要赔偿赵奶奶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文明养狗,从来就不是靠温情脉脉的道德说教,而是需要铁的手腕!·文中皆为化名·
这40万爱狗人士出来众筹一下,怎么不出生
城市里为什么要允许养狗?要养狗到农村去!国家管理有责任!欢迎爱狗人士来喷!
爱狗人士装作没看到
道德也好,刑法也罢,狗主人都没有找到,说了一堆寂寞。
这个事情应该交给城管去处理。城管不是天天在路上溜达吗。一旦发现不按规定的犬子。按法律规定捕杀,小区就交给物业管理。如果找不到狗主人。一切由物业管理负责。
找不到人?起诉小区物业公司和全体业主呗
喂狗的和爱狗人士登记交保证金。
现在到处都有监控追踪,却用一句没找到就轻松打发,可想而知。
伟大的奶奶!可恶的狗主人!
以后这种找不到狗主人的就让当地所有养狗人士赔偿吧!
城管白养了,全部开除
80年代有一段时间全国打狗,还特别严,养狗可以,得给狗打疫苗,办养狗证。打疫苗的狗都要挂一个狗牌,没有狗牌的狗看到就打死。
强烈支持对流浪狗的强力捕杀
只要不牵绳子,一律按流浪狗处理,通通捕杀吧
把狗主人也打死……
查监控狗出没的路境都找不到狗主人吗?!
爱狗人士不出来把医药费出一下吗
没有邢警这个专业了吗
对于流浪狗就要捕杀
现在狗主人找到了吗?
爱狗人士很虚伪利己势利眼,不能深交
为什么要草草蒋狗弄死,找到主人再杀不好吗?
这要是换成人打死狗,会有一大堆明星跑出来发声。我呸一群戏子!
告监管者为啥能养烈犬而没人管
不可能找不到,调监控…真惨
杀狗的时候看见了,狗咬人的时候看不见=爱狗人士
怎么可能呢找不到人了
这种情况就希望爱狗人士出来站台勇于担当了
城市就不该允许养烈性狗!!
别说40天,40年都找不到!因为太大太深。
狗主偿命
我家的狗不咬人[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爱狗人士名言[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城市养狗必须交养狗税,以后被狗咬伤的人免费打疫苗,医疗费可报销。
全小区赔,法院一开始执行主人就能被人揭出来了。
先告物业管理不善,物业能找到狗主人可以追偿,找不到只能先由物业代赔
你问狗贩子,为啥做养狗育狗生意?狗贩子:为了满足爱狗人士所谓的爱心啊!
太可怜了,奶奶真伟大,
查监控不信找不到狗主人。
派出所告知,狗已死,40天都没找到主人!这句是重点……
城管、街道和物业都应该为此负责!但和我们爱狗人士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这狗肯定有人养
这么多爱狗人士,筹下
全是键盘侠,一棍子打死一片
最近爱犬人士都潜水了,都在看风向标
真要查绝对能查到
找不到人就找物业!
爱狗人士绝不接受🐶死了的洁果![好生气]
狗死了可以先找物业赔偿,以后物业能找到狗主,就向狗主追偿,找不到就物业自己赔偿。
物业担呗。
爱国人士呢?
小区没监控?
国家就该强制规定小区不能养大型犬
到处都有监控难得就找不到狗是谁家的吗
农村为防牛吃庄稼,口上戴一个口笠。猛犬外出不戴者击毙。
流浪狗太危险,支持清理了
来来来,爱狗人士出来走两步。
捕杀 清理
除了又玻璃心又不赔钱的农村人,极少会有人养大型犬,而且只有该死的农村圣母才会认为栓绳的狗可怜
市政和物业不清理流浪狗酿成事故,应当赔偿
只要狗不拴绳就应该罚款
狗人士怎么可能发声,它们总不能说它爹的坏话
城市就不该养大中型犬。
我们小区的狗天天在电梯里拉尿,每天进去就一摊黄尿在电梯里,刺鼻的味道,唉~
应该跟着看能不能找到养狗人的家,找到后再击毙
每因狗咬致命的有多少人?和电动车哪个危害大?
革除养狗陋习,禁止养狗,利国利民
让爱狗人士赔,毕竟高速拦狗车的时候,别人的狗子都归他们管
狗主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