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酒店9456房间疑似有不正当交易,便立刻前往检查,结果却意外发现,房间内有一男子一女,男子全身只穿一条内裤,二人均神色慌张,房间内的柜子上还有7张红色的百元大钞。据此,公安机关认定男子的行为构成pc,对其行政拘留10日。男子以双方是朋友关系为由,告到了法院。 (来源:泰州中级人员法院) 据悉,民警到达酒店以后,经过初步的调查,认定二人存在违法交易,便将二人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其中男子为钱某某,女子为吴琴某。 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钱某某称自己来酒店系为了找朋友“周某琴”,并非为了pc,而后便对办案人员的提问,均沉默不予回答。 随后,公安机关根据调取的其它证据,认定钱某某存在pc行为,对其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0元,对案涉的700元予以追缴。 钱某某不服处罚,在请了一名律师后,一纸诉状将公安机关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公安机关对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由于本案为行政诉讼案件,所以需要由本案的被告,即公安机关证明行政处罚的合法性。法庭上,公安机关提交了以下证据: 1、女子吴琴某的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证明:钱某通过微信与吴琴某联系后,以700元的价格,相约在酒店进行交易,结果却被警方现场查获。 2、现场检查录像、现场扣押的700元钱,侧面证明双方之间存在金钱交易。 3、案件来源情况,证明:公安机关系在当天接到群众举报,而后来到现场。 据此,公安机关认为上述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足以认定钱某某pc的事实,遂请求法院驳回钱某的诉求。 钱某辩解称: 第一,吴琴某的第一次笔录与此后的笔录完全相反,仅有吴琴某矛盾的笔录不足以定罚,公安机关与吴琴某之间可能存在“辩罚”交易。 第二,不能因为酒店酒店的桌子上放700元,就认定其为p资,公安机关认定700元为p资的证据明显不足。 第三,公安机关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行政处罚决定上的处罚机关是公安局,可实际办案人员却是派出所工作人员。 第四,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中“能搞多少时间啊”中“搞”系误打,实为“等”。 那么看完双方的辩解,从法律的角度分析,钱某是否能够赢得官司呢? 这个案件里,虽然钱某自始不承认pc行为,但并不影响对其行为的定性。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3条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本案中,钱某虽然不承认自己的pc行为,称其系为了找朋友,但根据实际调查的情况来看,周某连对方的真实名字吴琴某都不知道,只是称之为周某琴,故其辩解不能成立。 至于其对聊天笔录的辩解、以及认为公安机关存在辩罚交易的问题,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故很难被法庭采纳。 2、关于钱某提出的管辖异议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第7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本案中,当地公安局依法具有本行政区域内治安管理工作的法定职责,且派出所在办案的过程中,也向公安机关申请了指定案件管辖,获得了批准。故不存在管辖权的问题。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pc的,处10日-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这个案件里,由于双方之间已经实际发生了交易,不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况,所以公安机关对其行政拘留10日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人民法院认定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正确,驳回了钱某的诉求。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晨风暖
如果他们结婚了,会不会处罚错误呢
用户16xxx30 回复 05-18 18:34
你和嫖娼的对象结婚了,结婚前的行为就不是嫖娼了?你会把嫖的娶回家?大聪明的智商
八五九农场
狗屁不通
用户75xxx83
男方不知道女方的姓名,这个并不能说明男方和女方就不是朋友关系。两个人之间知道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和两个人的真实关系之间并不存在直接联系。查获的700元钱是现金,而不是微信转账记录,公安机关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700元钱为嫖资,只是靠个人的推断,所以仅仅靠查获的700元钱就认定两人存在不正当交易,证据明显不足。
EVE 回复 05-18 10:40
没看完吗?有微信聊天记录
孤独
这个群众真是神通广大呀
打发时间
到底嫖没嫖看两个人是不是熟人,如果能证明两个人本来就认识就不可能定义为嫖娼,反之两个人认识不到两天就去开房,还存在金钱交易,那么大概率就是嫖娼。
x -lord
这就彰显事后再付款的重要性了
。。。。。。。。
钓鱼佬
用户13xxx67
嫖娼,那得证明那个女人是娼吧
云中鹤
嫖现在不是施宫刑吗?
细眼看世界 回复 05-18 01:18
保养的都没罪
森诀
谁举报的
谈笑间
本来这事就完了,这下怕是要带家属了
富甲义不容情
为了安全,人资分离!
西门无敌
这样的律师太恶心
小丧家的wifi永远不掉_
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