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当地警方捣毁了一个大型卖淫团伙,总共抓捕312人、其中有41名失足女。

陈大大看世界 2024-05-13 17:44:32

浙江绍兴,当地警方捣毁了一个大型卖淫团伙,总共抓捕312人、其中有41名失足女。而让办案民警都瞠目结舌的是,居然有人带着自己18周岁的女朋友从事卖淫活动,且41名失足女当中有7人还未成年。目前,警方已经刑拘55人、冻结资金1200万元,为首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移送检察院起诉。

(来源:帮女郎在行动)

据了解,该团伙在网上招嫖,之后由专人负责接送至宾馆、酒店等事前约定的地方,从事违法交易。而负责接送的司机,还充当“聊手”在网上负责招嫖,

目前,警方已经根据线索总共抓捕312人,其中55人因涉嫌刑事犯罪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为首的犯罪嫌疑人邹某、黄某已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警方证实,41名失足女当中有7名未成年人,而其中最小的未成年人仅为14周岁。让办案民警都瞠目结舌的是,有几个犯罪嫌疑人还带着女朋友参与其中。

据犯罪嫌疑人徐某陈述,其今年29岁,其女朋友才18周岁,徐某声称其女友是自愿从事卖淫活动的。

公安机关经大量工作后,已冻结1200万违法所得,捣毁犯罪窝点50余处并证实该团伙涉及20个县区。

1、网友们表示:“14周岁就做这个?应该是被引诱的吧?女孩父母都不管的么?”、“带女朋友从事这个行业,真不知道这些人怎么想的!真是毁三观!”

2、那么被抓捕的312人,分别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首先,从警方抓捕312人、刑拘55人来看,另外257人当中除去41名失足女外,其他的都是嫖娼人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除非是情节较轻的,应当处10-15日拘留、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第22条同时还规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第21条还规定,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简而言之,6个月内与失足女交易过的嫖客以及已经成年的失足女全部都要治安处罚,而刚满14周岁以及首次违法的未成年失足女,最终不会被执行拘留。

其次,对于组织者以及参与其中的人,后果很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58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358条第1款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到本案中,警方已经证实失足女有41人,且非法获利高达1200万元,因此,本案的组织者一律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且还要判处罚金,甚至没收财产。

最后,负责接送的司机等人,则“降低一档”处罚。

上述《解释》第5条同时还规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58条第4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招募、运送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358条第2款规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由于警方已证实失足女有41人,因此,那些负责接送的司机,也应当处5-10年有期徒刑。

当然,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这1200万元属于犯罪所得,最终还会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最后,人生没有捷径!财富只有靠自己的努力,并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否则,不论以任何形式非法获得,最终的结局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望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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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你看我像你的谁

你看我像你的谁

9
2024-05-14 02:35

好像是柯桥区的

三天半

三天半

3
2024-05-14 07:34

浙江绍兴不要乱编,我在绍兴几十年从来没有见过有这玩意的。

陈大大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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