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者权益类
1、股金 301
(1)合作社收到成员以货币资金投入的股金。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股金
贷: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2)合作社收到成员投资入股的非货币资产。
借:产品物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股金
贷:资本公积(也可能在借方)
(3)合作社按照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或成员退股时,
借:股金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
(4)用户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股金
借:资本公积/盈余公积
贷:股金
(5)将可分配盈余转为成员对合作社出资
借:应付盈余返还/应付剩余盈余/盈余分配
贷:股金
2、专项基金 311
(1)合作社使用已收到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取得生物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或用于兴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时。
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
借:专项应付款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专项基金
(2)取得生物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 产之后收到对应用途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借:专项应付款
贷:专项基金
(3)合作社实际收到他人捐赠的货币资金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专项基金
(4)收到国家财政直接补助的生物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或他人捐赠的非货币资产时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专项基金
3、 资本公积 321
(1)成员入社投入货币资金。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股金
贷: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2)收到成员投资入股的非货币性资产
借:产品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股金
贷: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3)合作社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方式对外投 资时
借:对外投资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贷: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应交税费
贷: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4)合作社用资本公积转增股金时。
借:资本公积
贷:股金
4、盈余公积 322
(1)合作社提取盈余公积时。
借:盈余分配
贷:盈余公积
(2)合作社用盈余公积转增股金或弥补亏损等时。
借:盈余公积
贷:股金/盈余公积
5、本年盈余 331
(1)会计期末结转盈余时,应将“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
借:经营收入
借:其他收入
贷:本年盈余
(2)会计期末结转盈余时,应将“经营支出”、“税金及附件”、“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支出”、“所得税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借方。
借:本年盈余
贷:经营支出
贷:税金及附加
贷:管理费用
贷:财务费用
贷:其他支出
贷:所得税费用
(3)会计期末结转盈余时,应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如为投资净损失,转入本科目的借方。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盈余
(4)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盈余,转入“盈余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科目;如为净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借:本年盈余
贷: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
6、盈余分配 332
(1)合作社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
借:盈余公积
贷: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
(2)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时。
借:盈余分配——各项分配
贷:盈余公积
(3)按交易量(额)向成员返还盈余时。
借:盈余分配——各项分配
贷:应付盈余返还
(4)以合作社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剩余盈余时。
借:盈余分配——各项分配
贷:应付剩余盈余
(5)根据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将可分配盈余转为成员对合作社出资的
借:应付盈余返还
借:应付剩余盈余
借:盈余分配
贷:股金
(6)年终,合作社应将全年实现的盈余总额,自“本年盈余”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盈余”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盈余),如为净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同时,将本科目下的“各项分配”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未分配盈余”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未分配盈余),贷记本科目(各项分配)。
借:本年盈余
贷: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
借: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
贷:盈余分配——各项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