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港大深圳医院的医疗纠纷
记得有一句话说,每个离婚都有三个版本,丈夫版,妻子版,还有群众版。
写前面一篇时只看到了家属方面的说法,这个属于丈夫版。我当时就提到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回过头去读了一下,就当时得到的信息,我的看法还算靠谱。
后来又读到港大医院的回应(属于妻子版),了解了更多信息,值得再写一下。
首先,港大当晚发出一篇有理有据的回应,他们处理危机的方式及时有效,需要给一个大大的赞👍。
其次,港大这篇回应也写得很好,不仅提供了更多有关这个病例的信息,澄清事实,还做了相关科普。
回应里提到的主要新信息有这两点:
1,有很多重要信息病人家属在网上广为流传的信中遗漏了。
比如最后诊断有癌前病变。当然,对于一位78岁老人,为了这个癌前病变可能并不需要做手术。
2,港大强调PET-CT和“怀疑恶性肿瘤”的诊断是外院做的,意思是不能怪他们。
我有点困惑,病人收住在港大医院,为什么要去外院做检查?即使是外院诊断错了,港大放射科的医生不应该确认一下吗?
我们这里的规定是本院放射科医生不仅要核实外院诊断,每个病例还要在多学科会议上展示影像学和病理检查,进行讨论后由各科专家共同决定治疗方案。
3,港大的叙述让人感觉他们都做对了,但判决书里明确指出:港大医院「存在“术前诊断依据不足,手术方式的选择不妥,对于手术方式的选择未与被鉴定人家属进行充分沟通”的行为」。港大的表述有没有避重就轻呢?
我理解家属感情上接受不了母亲因体检一而再再而三地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无辜去世,但可惜他们的信中有不少引起误导之处。
最后,如果你是病人家属,在纠结要不要做手术、到底怎么治的彷徨无助时,怎么才能做出最好的抉择呢?
如果我是病人家属,我会在网上医学平台咨询这方面的专家,得到“第二诊疗意见”,这是对病人负责、也让自己放心做决定。
前一阵我有牙齿问题,即使牙医不错,即使身边有牙医朋友给了我第二诊疗意见,我还是到网上问诊平台咨询一番,心里就更放心了。前面我推荐过自己喜欢的问诊平台,有警惕性高的朋友问是不是广告。当然不是广告,我还没有做过广告,只是因为觉得好而推荐。
如果能看到完整判决书的话就好了,会得到更多信息,那该属于“群众版”吧?
在座各位
事实应该是诊断问题不大,最有可能是手术中给新人练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