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说君治国之要在仁义,不可言利;荀子说趋利乃人性,岂可绝灭

问道化鸣 2024-10-31 18:38:51

战国时期,狼烟四起,天下大乱,如何由乱而治?“稷下学宫”就此问题展开了长达百年的大辩论,“义利观”是其中一项重要命题。

正反双方针锋相对,因为涉及经济伦理,所以参战双方以儒家的孟子、荀子为主,法家学派的告子为辅(告子也可能是道家,或儒家,甚或是墨家),黄老学派的管子学派时有参战。

孟子:国君行仁义可矣,国君不可言利,反之则“国危矣”

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思想,他认为,求利必害义,义利“二者不可兼得”,对于国君来说,“仁义而已”,若是人主重利,则“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梁惠王上》)。”

孟子滔滔雄辩,义正词严,他曾担任“稷下先生”,享受齐国的“上大夫”待遇。虽然齐国以道法思想治国,“稷下学宫”以黄老道学为教学主导,但任何学派都可以在那里“不治而议论”,著书立说,自由辩论,申明主张,阐明观点。

孟子推崇尧舜禹三王之道,主张“仁政”,但时移世易,礼乐制度在诸侯争霸天下的硝烟中早已“礼崩乐坏”,“仁义”成了一块争夺天下的招牌。而孟子认为求利必害义,宁可“舍生而取义”,不可因利而害义。

孟子在稷下学宫期间,齐国也很重视他。但他的政治主张与齐国的治国理念不同,所以,齐宣王只是出于礼贤下士的需要,把孟子“贡”起来,却不采纳他的主张,这使他因政治理想没法实现而最终无奈离开齐国。

当他得知魏国正为摆脱秦楚燕赵的压力而苦恼的时候,他奔赴魏国,梁惠王(魏惠王因迁都大梁,故称)问他:“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时,孟子直截了当地回答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孟子对当时的诸侯王们言必称“利”的做法很反感,所以不加思索地回他:身为一国之主,动辄言“利”,岂不知侯王若心无大义,远离“仁政”,大夫、庶民则上行下效,如此上下都在追逐私利,国家岂有不危殆的?

孟子在《梁惠王·上》)里描述了他去魏国的情形。然而梁惠王却说孟子“迂远而阔于事情(《史记·七十列传·孟荀列传》)”,认为孟子迂腐,只会空谈而不切实际的大道理。

孟子认为当时的国君都失道了,大臣都成了民贼,《告子下》:“今之事君者曰:‘我能为君辟土地,充府库。’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虽与之天下,不能一朝居也。”

道家的“宋尹学派”的宋钘听说秦楚两国将开战,于是将起身前往面见两国国君,陈述利害,希望两国各自罢兵。

孟子阻止说:先生若以利害关系说服国王,那么他们终归因为“有利可图”而“罢三军之师”,如此一来,当臣子的因有利而侍奉国君,儿女因有利侍奉父母,弟弟因有利而侍奉兄长,“是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

所以他建议宋钘放弃利害关系,而选择“以仁义说秦楚之王。何必曰利?”

孟子又说:国君热衷于以武力取天下,但只有仁义才能取天下、安天下,为何总要以利害关系取悦于国君一人而已……行仁义的是“舜之徒”,求利的是盗跖之徒(《尽心上》)。

荀子:孟子的救世处方,割裂先王之道的“义利”整体,割裂仲尼之思想,实乃罪人

荀子的“义利观”更偏重于社会现实,他认为;“义与利,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人之欲利……虽桀纣亦不能去民之好义也(《荀子•大略》)。”

追求道义和私利,是人共有的本性,唐尧、虞舜与夏桀、商纣也不以为病,岂能偏执一端?

他认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这就像“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是禹舜之所同也(《非相》)”,这样的自然本性,人人皆有,无需后天学习,即便是舜帝、大禹也一样。

既然人先天“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性恶》)”,通过后天的训练学习,必然能控制在合理的程度上,不能放纵。若放纵利欲,就会导致社会的混乱。

所以要“制礼义以分之(《王制》)”,用礼义制约人们的物质欲望,以“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导(《荣辱》)”,不然会因为“欲而不得”,而导致“求而无度量分界”和“争则乱,乱则穷”的严重后果。

荀子的义利观具有现实可行性,因此获得了多数学者的赞同。黄老道学的管仲学派主张义利并重:“厚爱利足以亲之,明智礼足以教之(《权修》)”。

就是说:讲礼义教化,兼之以物质利益的激励功能;讲物质利益,兼之以礼义教化的引导作用。二者相得益彰,相辅相成。所以要“必先顺教,万民向风”,“旦暮利之,众乃胜任”。

同样产生于战国的《易传》没有采纳孟子的观点,而是接受了荀子的思想,其作者云:“利者,义之和也”,要得到利益,就要讲求与道义的统一。

关键就在这个“统一”上,荀子说:“万物同宇而异体……则民心奋而不可说也(《国富》)。”

就是说:天地万物各有形体和用途,人类各有利欲,但获得满足的方法却不一样,这是人的本性。但如果人们放纵私欲而没有止境,那么争斗就在所难免。

而个人的生活需要要靠各种行业来供应,一个人不可能兼通各种技艺,一个人也不可能同时管理各种事物。所以人不能脱离社会,否则就会陷入困境,所以这就需要礼法来规范。

礼法就是来约束和引导人们获得正当利益,防止强大的胁迫弱小的,巧诈的欺负老实的,年少的欺凌年长的,防止各种不当利益的获得。

所以,作为一国之君,应该鼓励民众正当获利:“不利而利之,不如利而后利之之利也。不爱而用之,不如爱而后用之之功也”,否则,“危国家者也”。

君主们总想不给人民利益,反而取利于民;不爱护民众而使用民众。最好的“义利”应该是:使民众得利而不索取,爱护民众而不役使,这样,就能得到天下了。

而让民众得利以后再索取,爱护民众以后再役使,这样的国君能够保住国家。不使民众得利而还索取无度,不爱护民众而还役使没有节制,这样的国君只能使国家危险。

纵观“义利之辩”和荀孟之争,孟子学说在急剧变革的战国时期,并没有获得预期的效果。而荀子俯仰于政治与学术之间,出入于儒学与道法之间,将学术融入于现实世界的变化之中,其学说顺应了时代需要,故能讲学于齐、仕宦于楚、议兵于赵、议政于燕、论风俗于秦,都受到欢迎。

司马迁在《孟子荀卿列传》中总结说:“当是之时,秦用商君,富国彊兵;楚、魏用吴起,战胜弱敌;齐威王、宣王用孙子、田忌之徒,而诸侯东面朝齐。天下方务于合纵连横,以攻伐为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

即便是两千后尊孟而非荀的朱熹,也不得不承认荀子之学合时宜,因而“被他说用于世千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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