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钱佳莲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武鹏
居民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最后会不会又混到了一起?随着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全面推开,不少市民存在这样的疑问。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城管局获悉,在前端实现分类后,合肥也正在中端、后端设施建设方面全面发力,打造垃圾分类全链条管理,“坚持一分到底,严防前分后混”。
“我在家里把垃圾按类分好了,可是投放到小区的分类垃圾箱后,时常会看到运输车把垃圾一股脑又混到一起运走了。”日前,省城市民王女士带着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和末端处理的疑问致电本报。有同样疑问的,还有合肥市潜山路上某单位办公大楼内的工作人员。 他们反映,近期该办公大楼实行了垃圾分类,统一配备了分类垃圾桶,但他们发现,已经分类投放的垃圾,最后还是会被物业保洁人员混放到绿色的大垃圾桶中运走。 对于市民的疑问,合肥市城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 在前端推进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之时,合肥在中端、后端设施建设方面也全面发力,打造垃圾分类全链条管理,“坚持一分到底,严防前分后混”。“按照合肥市垃圾收运分级负责机制,前端由区级负责进站,市级负责中转站至末端处理厂的运输。” 据介绍,合肥市可回收物由各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点分类收集,或由回收企业通过“互联网+”回收、智能自助回收及电话预约等模式,及时收运至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进行资源化利用。 注意! 垃圾分类“合肥标准”出炉!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本月起正式实施。记者昨日从有关会议获悉,相关细则已基本确定, 在设施建设、配备标准、源头减量、收运处理等方面有了明确规定。
设施建设
新建小区配建垃圾分类设施
在分类投放设施建设方面,细则规定,待开发建设的地块出让时,应将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设施的建设纳入规划条件,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标准配套建设。 对于未交付产权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设施的配套建设工作,细则明确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配套建设垃圾集中投放点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原规划方案中未体现配建要求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城管部门提交方案,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配建方案设置。 对于老旧小区来说,改造时应将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设施的建设作为改造内容,纳入建设成本。既有小区已有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应当予以改造。
配备标准
300至500户设一处投放点
对于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设施的建设管理标准,细则规定,根据居住、服务半径、垃圾日产量等,综合考量高层、多层、别墅等不同情况,合理设置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应密集或过疏,通常设置在楼与楼之间,既要考虑风向,又要位置合理,便于投放、利于收运,原则上每300至500户设置一处。 值得一提的是,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成后,小区道路及楼道口设置的垃圾桶逐步取消。
源头减量
严格执行“限塑令”
细则强调,各类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和本市对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 市场监管、邮政部门应当对快递行业过度包装进行限制,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鼓励采用以旧换新、网购送货回收包装物、押金返还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 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经营者,应当采取环保提示、价格优惠等措施,引导消费者减少或者不使用一次性消费品,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无偿或者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鼓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的塑料购物袋替代品。
收运处理
餐厨垃圾公交化直运
在运输方面,今后,要按照市区分级负责和垃圾分类转运的要求,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供餐产生的餐厨垃圾由市级招标企业上门收集,实行公交化直运模式。家庭厨余垃圾、其他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由区级负责前端分类收集运至转运站中转或直接运至终端处理厂处置;市级负责转运站至终端处理厂的垃圾分类运输工作。各区负责改造升级现有垃圾中转站或新建大型垃圾中转站,以适应厨余垃圾转运需要。
来源:部分综合合肥日报
审核:马翔宇 编辑:李享校对:张建平
每天半夜还有凌晨,都有垃圾收集车,全倒在一块,昨晚我还看到了,就合肥[得瑟][得瑟][得瑟]
合肥的垃圾分类完全是形式,市民根本就没有这个意识。
你妹的,我怀疑窝不在合肥住
[点赞]继续
蒙人呢
这才是正常水平啊[得瑟]
垃圾分类就是个骗补贴的借口!
不从娃娃抓起和立法,怎么可能?看看日本垃圾分类史吧
太正常了 上海都难做到
文章没回答那位女士的问题呢!
避重就轻,到底有没有混在一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