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铁血的铁血宰相一俾斯麦1
世阳聊过去
2024-01-03 12:30:46
俾斯麦的名字叫奥托·冯·俾斯麦,中间这个冯字代表他祖上是容克贵族。在历史上,德意志地区有上百个公侯国,它们之间经常打仗。地盘最大的是奥地利,最能打仗的是来自今天波兰境内东普鲁士地区的普鲁士人。
普鲁士有多么能打仗呢?在德国统一前的300年里,它打了无数次战争,只输了两场,还都是输给拿破仑。但是,天天打来打去,也没打出个所以然来,因此即使在拿破仑战争之后,特别是在赢得了滑铁卢战役以后,德意志地区还是四分五裂。
天天打仗总不是个事儿,德意志必须走出这个怪圈,拿破仑战争给德意志地区的人,特别是城市里的商人阶层,带来了平等的思想,并且促进了工商业资本家对权利的要求,这就和出了俾斯麦这样的政治家有关。
俾斯麦的父亲是个小地主,过去参过军,当过低级的军官,他退役后终日无事,只与友人打猎。他35岁时娶了17岁的妻子,即俾斯麦的母亲门肯小姐。俾斯麦的母亲与其父亲的出生和家庭背景完全不同,自小生活在城市资产阶级的家庭,因而有着比较开放、先进的思想,而不像他的父亲那样保守、守旧。俾斯麦的父亲希望他能成为出色的军人,并且给家族赢得荣誉。但是其母则希望他成为政治家,因为门肯不喜欢打打杀杀的事情。
俾斯麦6岁时,父母就将他送到柏林。由于同学们都是来自大城市的资产阶级家庭,因此都看不起他这样一个没落容克的后代。俾斯麦幼年时承受了极大的痛苦与压力。等他进入中学后,依然受到同学排挤,不过俾斯麦试图通过努力读书来让别人看得起他,在中学他学会了英语、法语、俄语、波兰语和意大利语,这为他日后的外交官生涯打下了基础。
俾斯麦中学毕业后,进入了有名的哥廷根大学,在那里他还是遭人看不起。这时他年纪已经大了,开始保护自己,天天腰带佩剑,牵着一只大狼狗,和同学决斗过27次。在俾斯麦的整个求学过程中,他一直是被当作一个乡下人被城里人看不起。
从大学毕业后,俾斯麦在各种行业混了几年之后,开始从政。在从政最初的十多年间,他一直是作为外交家,周旋于德意志各国,然后又先后出使俄国和法国,这段经历让他对使用外交手段解决问题非常娴熟。
1862年,俾斯麦担任了普鲁士首相,并且在下议院发表了铁血演说,从此他就得到了铁血首相这个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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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野遗英
不铁血?普鲁士能统一德意志?
始然
德意志的出现,使欧洲大陆势力均衡,压制了英法,阻止了俄罗斯西进,否则欧洲可能出现一个统一的超级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