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名女子到超市买食材,准备回家烫火锅,不料,回家后查看小票,却发现不对

剧愿啊[已注销]5 2023-11-22 12:24:00

广东深圳,一名女子到超市买食材,准备回家烫火锅,不料,回家后查看小票,却发现不对劲!这4根指天椒竟然要14元,再一看单价,居然要1000元/kg,女子怀疑自己遇到了“辣椒刺客”!果断打了12315投诉。

由于当天烫火锅的食材比较多,她在结账之后,就没有一一去核对!哪知道,自己在购买火锅食材时,竟然买打到了1000元1千克的指天椒,她两天后发现这一价格异常时,向12315进行了投诉。

据该女子发布的图片显示,商品价签上明确标注为“指天椒”,单价每千克1000元,购买了0.014千克,总价14元。

女子挑选了一堆食材,指天椒也就当做点缀吧,没太在意。谁曾想,这一斤就要500块钱,得亏女子发现及时,否则还不被坑惨了?

消费者的权益不容忽视。在这次事件中,我们期望超市方面能正视问题,采取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也应提高警惕,对于不明晰的商品价格要及时询问,以避免遭受价格误导的困扰。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真是吓人一跳。买四根指天椒,整整花了14块大洋!你说这买卖做的,可不就是把老百姓当成"肥羊"嘛,这辣椒当大蒜卖,这商家是故意的还是失误?

当女子找到超市讨说法时,涉事超市回应称,这是电子秤显示错了,实际应该是1块多,并表示目前已将价格纠正。

可女子并不接受这个解释,她认为这就是欺诈!若是她没发现,超市会主动找她退钱吗?

有网友分享说,你那算啥。刚刚德州服务区,又买活根宝的,8元一根,我买两根。打成粉结果8元一克,一算我的付3880多。我人都傻了。这个后悔啊!

也有网友认为,错了就要认,罚站要立正,自己错了就是错了,什么叫别人说你们欺诈,如果没发现,你们不是不当得利?认错就要诚恳,口服心不服不可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最终,超市赔偿了女子500元,这事也算告一段落了!

说实话,第一眼看到这个价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价格简直比五星级酒店的龙虾还要贵,很多人没有看小票的习惯,购物后马上把小票抛之脑后,甚至有的直接弃置不理,这个习惯很不好!

在看到女子这件事后,你还会这样做吗?

不过我要说,每次买东西结账后,还是要小心点儿,记得核对小票,免得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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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 19:46

幸好买的少,只买了4个,我每次都买一大堆,那不是要几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