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财经九号&九号观察作者 | 胖虎
7月22日晚间,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娃哈哈集团”)突然发布一则声明:“为确保公司的平稳健康发展,经各股东友好协商,宗馥莉女士决定继续履行娃哈哈集团的相关管理职责。”
娃哈哈集团同时还表示,感谢近期社会各界和媒体的关注,并对占用媒体资源表示歉意。
作者注意到,这份落款为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声明,同样有着宗馥莉的签名。
从形式上看,相比此前7月15日,由宗馥莉签发的《致娃哈哈全体员工的函》,也即宗馥莉宣布从娃哈哈集团辞去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的文件,不仅有落款人,还有文件号“杭娃集发【2024】186号”,反倒更加正式一点。
1
“闪退闪回”凸显治理短板,
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
从宣布辞职,到宣布回归,满打满算7天时间,宗馥莉的“闪退闪回”,以及对外文件的行文,作者看到了娃哈哈集团在公司治理上的短板。
一是对外文件行文的表达目的。宗馥莉的辞职文件,尽管有暴露企业股东间不和的内容,但由于是内部文件,不便评论;但是7月22日的对外声明,面对的是社会公众,从落款处既有宗馥莉的签名,又有企业落款盖章的形式来看,这么看应该是一份双声明,即既代表了企业方面,也代表了宗馥莉个人,但是在声明中并没有宗馥莉个人意见的表达;
或许有人说,宗馥莉落款处应视作该声明的签发人,但从文件格式来看,签发人应位于文件的右上方,而不应落于声明主体处;更何况即便宗馥莉回归娃哈哈集团、继续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事实成立,但声明中并没有明确究竟履行何种管理职责,是否能代表企业方签字呢?恐怕也要打个问号。
二是企业治理存在不确定性。宗馥莉从宣布辞去副董事长、总经理的函件公开发布之时起,辞任就应该已经生效,那么一周后的回归,流程是否妥当呢?
从娃哈哈集团的声明中可以看到,是“经各股东友好协商”,宗馥莉决定继续履行娃哈哈集团的相关管理职责。我们都知道,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等董事会成员,是要经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这类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需要董事会通过决议来聘任。
那么宗馥莉辞职之后,想要回到娃哈哈集团,如果要履行相关管理职责,必然要担任相应的管理职务,不管是董事会层面,还是高级管理人员,都要经过法定的程序,而绝非“经各股东友好协商”这么简单,也不是说撤回此前的辞职声明、继续履行管理职责这么简便,更何况宗馥莉也没发布撤回此前辞职公函的声明。
因此,从这次宗馥莉在娃哈哈集团管理职责方面的“闪退闪回”,凸显了娃哈哈集团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巨大短板。
既然公司的管理人员都可以如此不经法定程序的“闪退闪回”,这也让外界对该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稳定性产生质疑。今天与股东方面产生分歧就辞职,过几天股东方面妥协了又回来。那么今天弥合的分歧,明天会不会又破裂?
娃哈哈虽然不是上市公司,但也是国内饮料行业的头部企业,如此这般总归观感不太好。
2
同股不同权?
国资大股东为何长期得不到分红?
宗庆后在世时,曾多次表示娃哈哈集团员工持股做得很好,且每年年终奖、分红做的都很不错。
比如宗庆后在2020年接受腾讯新闻《财约你》第16期的采访时,就曾表示娃哈哈近2万员工全员持股,有中层管理人员每年分红达几十万。
澎湃新闻在2024年2月份的报道中也曾报道:“娃哈哈实行全员持股,每年公司员工都能享受分红。”
从娃哈哈的股权关系上,我们也看到,娃哈哈员工通过工会,持有娃哈哈集团24.6%的股权,因此员工享受年度股权分红,有着合理的正当性。
不过,这里有个尴尬的地方,就是作为娃哈哈集团股权关系上持股46%的单一大股东杭州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城区文商旅”)却长期得不到分红。
从上城区文商旅集团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该公司对外的股权投资总共有两项,一是杭州娃哈哈集团,二是杭州银行,其中在娃哈哈集团的股权权益额是2.42亿元,占娃哈哈集团注册资本5.26亿元的46%,与工商注册一致。但是2023年上城区文商旅从娃哈哈集团获取的股利收入则为0,倒是从杭州银行获得了1631万元的股权分红;
上城区文商旅2022年经审计的财报数据显示,该公司从杭州银行处获得的股利分红为1427.6万元,而从娃哈哈集团获得的股利收入仍然为0。
由于目前作者从公开渠道仅能获取上城区文商旅2022年、2023年的年报,但仅这两年的财务信息就已经说明了国资大股东长期从娃哈哈集团处得不到股权分红。
但从企业预警通显示的上城区文商旅自2019年以来的财务数据看,似乎也未从娃哈哈集团处获得股权分红。
这就产生一个疑问了,既然娃哈哈的员工能通过工会持股平台每年得到稳定分红,但作为国资大股东的上城区文商旅却不能“同股同权”享受分红,这就让国资股东很尴尬了。人家长期持有不是“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而是为了获取稳定分红而长期持有。”
现在娃哈哈集团给员工股东分红,却不给国资大股东分红,人家国资大股东难道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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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谁做管理不重要!没娃哈哈!喝怡宝
这样没分红应该是持股协议规定的吧?不然都涉及国有资产流失了,地方得到利税,就业,地方企业也有了配套发展,企业做大了,地方好处多的很
[得瑟][得瑟][得瑟]有什么办法,又想卖老宗的情怀,又不想老宗的后人接手企业,结果人家女儿拍拍屁股走人来个一拍两散,结果都怕了,宗馥莉那叔叔替代不了宗馥莉的,想法很美好,但是现实很骨感
所有国企,合资,上市公司管理人员不得开设公司,否则极易形成利益输送链,损害任职公司的合法利益,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条文
自作聪明的小编,没有分红,人家自己会不知道吗
瞎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