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我省野猪危害防控的建议答复

雅务林 2024-08-15 20:50:31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我省野猪危害防控的建议答复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565号提案答复的函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野猪危害防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系列工程实施,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持续改善,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不断增长,活动范围日益扩大,导致致害事件日渐频繁。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防控野猪危害工作,推动各地积极探索防控野猪危害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防控野猪危害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民生工程,需要多部门沟通合作,综合施策。为此,我局积极督促强化各级防控野猪危害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形成工作合力。一是推动各地建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我局通过项目带动,指导督促九江、赣州、吉安、抚州等设区市及10多个县(市、区)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野猪危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辖区内防控野猪危害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建立完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我局牵头建立了省级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将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17个部门列为成员单位,并及时督促指导全省各地建立本级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截至2022年底,全省各设区市和县(市、区)联席会议制度均已建立。三是积极加强沟通协调。为有效形成工作合力,我局积极与公安、财政等部门就狩猎配枪、资金投入等方面多次进行沟通协调,但鉴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没有明确护农狩猎配枪主体,公安部门要求暂停狩猎用枪审批。我局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推动修订《枪支管理法》,明确护农狩猎配枪主体等有关规定,实现有法可依。

二、扎实做好危害防控。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2022年,我局在扎实推进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督促指导各地逐步建立狩猎队伍,完善规章制度,切实解决基层野猪泛滥成灾、林农利益受损的问题。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建立护农狩猎队65支,猎捕队员1300余人。二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自2021年以来,我省共统筹安排中央资金1300万元用于防控野猪危害工作。除3个国家试点县外,还先后支持宜春市、乐安县等9个市、县(区)探索开展野猪种群数量及危害调查、种群调控、损害补偿等工作。三是适时开展业务培训。为有力提升基层狩猎队猎捕专业技术能力,2022年我局先后组织举办了两次防控野猪危害业务培训班,重点就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国内外常见猎捕方式、常见野生动物识别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并就常用猎捕手段、猎获物处置方式等进行了交流讨论,切实提升了基层狩猎管理方面的能力。四是多手段开展种群调控。为切实做好危害野猪种群调控工作,我局积极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采用多种方式开展野猪猎捕,取得了一定效果。如婺源、资溪、武宁等原有持枪狩猎队仍采用枪支狩猎;宜春市利用万载县的持枪狩猎队,积极探索跨区域野猪猎捕方式;此外,其他大部分狩猎队利用现有条件,采用犬捕、矛捕、网捕等方式,在辖区内积极开展野猪猎捕。2022年,全省共猎捕野猪1945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维护群众利益和保护野生动物的矛盾。

三、积极推进损害补偿。一是多次开展基层调研。2022年,我局将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纳入年度专题调研课题,组织专题调研组先后赴全省多个设区市、相关县等地进行实地调研,通过与乡镇干部、村民代表座谈交流,了解各地野猪防控和损害补偿等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有关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推进防控野猪危害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数据。二是积极推进野猪致害保险。自2021年起,我局先后统筹中央财政项目资金共计420万元支持湾里区、南城县、宜黄县等21个市、县(区)开展了野猪致害保险工作,并积极协调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将野生动物致害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截至2022年底,我省共有1个设区市和20个县(区)组织购置了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或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

深入推进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殷切诉求的实际行动。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扎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枪支管理法》修订出台,尽快实现枪支狩猎;二是联合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积极开展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监测、预警调控等手段研究,逐步丰富野猪危害防控的手段和措施;三是继续积极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我省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出台,统筹做好我省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西省林业局

2023年7月3日

来源:江西省林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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