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道:百善孝为先!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对孝道文化便是相当重视,从董永的“卖身葬父”到王祥的“卧冰求鲤”,无一不在向世人传递孝道的重要性。
然而,物极必反,当“孝道”被供于高高的神坛,以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强行地为人所难时,原本属于传统美德的孝道也会走向事物的反面,以一种极其残酷的方式展示在人们面前。
尤其对于古代贫家女子而言,神圣的孝道文化无疑是悬在她们头上的一把利剑,以致在父母死后,她们不得不将最珍贵的贞操卖出,为父母换得百年安身之地。
可能有些小伙伴会很好奇,为什么不能随便挖个坑,将父母安葬?有此想法的小伙伴,笔者只能回敬一句话:你可能真的想多了!
贯穿始终的丧葬文化自刘邦建立汉朝以来,一直提倡“以孝治天下”,为此,他还将“孝道”直接从道德层面提升到法律层面上。
其最突出的一点,便放在官员的人事提拔上,这便是著名的察举制。在汉代,若想进入朝廷为官,除了严苛的门第限制外,极其重要的一点,便是考察应聘者是否孝顺。
为此,地方上会专门派出德高望重的老者,对考察对象进行“月评旦”,应聘者只有通过老者良好的评语,才能成为孝廉,获得入朝为官的资格,这便是所谓的“举孝廉”制度。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孝道文化的重要性,当敬孝与全体国民的前途命运直接挂钩时,整个社会大环境就会形成一股强大的舆论力量,不管你是床前侍奉的真孝顺也好,装腔作势的假孝道也罢,在带有严重功利性的社会氛围下,整个社会都产生了不少极端的“孝道”行为。
比如,两汉时期,厚葬之风便甚嚣尘上。春秋时期,孔孟两位先贤就对厚葬父母极其认同,孔夫子在《论语·学而》篇中便提出了“慎终追远”的观点,提倡老百姓要在父母百年后,像祭祀先祖那样隆重。
而祭祀文化源远流长,早在西周时期,便成为定制。因此,中国人在很早便形成了“入土为安”,“厚葬先人”的礼仪观点。
因为在古人的观念中,生前与死后的状态是一样的,假若儿女不在父母死后提供丰厚的陪葬品,那么处于九泉之下的父母势必过得不安生,而让父母生活困顿是儿女最大的不孝。
于是,到了东汉时期,甚至出现了宁可倾家荡产,也要让父母风光大葬的现象。黔首百姓为了不被人指责,等父母百年之后,经常掏空家中所有积蓄,也要举办一场隆重的葬礼,宁可让子孙忍饥挨冻,也要确保父母陪葬品的丰盈。
孟子就曾经说过:“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无论如何,在父母后事的这件大事上,不能有丝毫的马虎,也不容丝毫的吝啬!
繁琐高昂的丧葬仪式在古代人看来,生与死都是人生两件极其重要的大事!因此,在父母百年后的丧葬礼制上,有着一套极其复杂的繁文缛节,用我们今天的眼光去看,这些规矩显得极其荒唐与可笑,但是在古代却是一件十分严肃认真的事情。
比如,古代的丁忧制度,古人规定:在父母死后,必须守孝三年。平民百姓不得从事农业生产,政府官员也要辞职回家,至于新科举子更是会被取消任命。
葬礼的程序也极其复杂,比如下葬之前,就要进行招魂、沐浴、饭含、哭丧等礼制。
至于陪葬品之丰富昂贵,更是到了让人咋舌的地步,唐朝时的帝王带头厚葬,其金银珠宝,绫罗绸缎等陪葬品之繁多,让人瞠目结舌。
所谓上行必定下效,对于陪葬品的规制,唐朝便有明确的规定:三品以上官员陪葬品不得低于九十件,五品以上是七十件,九品以上是四十件。
北宋时期有位叫做张铸的刑部尚书,由于为官清廉,家中并无余财,在他死后,张家人硬是将家中值钱物什悉数变卖,足足花了十万白银,才换来一场风光的葬礼。
官员尚可变卖家产,那么对于那些家贫如洗的普罗大众而言,墓穴、陪葬品、葬礼无疑是压在他们身上的三座大山,许多穷苦人家为了给先人筹备一场风光的葬礼,不惜将尸体暂时封存起来,拼命省吃俭用,然后倾其所有再来举办一场葬礼。
如此一来,所谓贫家女子“卖身葬父”就很好理解了,为了不遭口诛笔伐,背上“不孝”的罪名,宁可卖身为奴,也要让先人入土为安!否则便会沦为牲畜不如的不孝之人!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能不能随便寻找一块地,将先人草草掩埋呢?答案是:做梦!在古代,土地全部拽在皇家与大地主身上,穷苦百姓哪能占得半席方寸之地。而且,还有十分严苛的制度作为牵制,随便觅土将先人掩埋几乎不可能实现!
严苛周密的户籍制度在中国古代,土地的占有者属于统治阶级中的大地主,平民百姓不得占有一寸土地!而且,更为要命的是,与土地制度相配套的还有一套严苛周密的户籍制度,这几乎直接断绝了穷人家随便就地掩埋的想法。
在古代,每家每户都要到政府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哪个县、哪个村的认定,县衙的记事簿上都登记的清清楚楚。
而由于战争的关系,使得不少平民百姓都纷纷逃亡,背井离乡,假若在逃亡途中,父母不幸身亡,根据中国人“落叶归根”、“入土为安”的习俗,势必是要将亡者送回老家安葬的。
比如我们所熟知的明太祖朱元璋,在他未建立大明王朝之前,出身赤贫的他,为了给父亲安葬,不惜苦求地主,以出卖苦力的方式才换来一副草席,将父母草草掩埋。
当然,朱元璋还算幸运,至少他尚未遭受到背井离乡,颠沛流离的苦楚,身为同乡的地主,多多少少会看在人情的面子上,帮助他料理完父母的后事。
而对于那些长期飘荡在外的游子来说,可能事情就不会这么顺利了!
原本,这些事宜都是由家中儿子承担的,但如若家中男丁已荡然无存,那么很不幸,原本被要求“三从四德”的女性,在这样的特殊情况下,处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她们便要承担起厚葬父母的重大使命。
如上所述,古代土地都是属于统治者所有,按照朝廷规定:死亡者家属若要厚葬父母必须让其在出生地下葬,而在交通本就不太顺畅的古代,其运输成本之昂贵可想而知,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孤苦伶仃的女子又如何承担得起。
因此,为了防止“不孝”罪名的产生,女孩只有依靠卖自己来赚取运输费用,这不但不会遭到世人指摘,反而会引来一片赞誉之声。
但将父母迁回居住地仍不是最佳方案,女孩必须考虑到,安葬完父母后接下来的生存问题。因此,她们便打算靠卖身给当地富家公子为奴为妾,以此来取得当地的户籍,以致不沦为“黑户”,这对于那些苦命的女子而言,应是她们在万般无奈下的最佳选择。
结语万恶的封建等级制度造成了贫家女子的悲惨命运,而贯穿始终的丧葬文化、繁琐高价的丧葬仪式以及严苛周密的户籍制度无疑不是一个个用心险恶的圈套,一步步将贫家女子逼向“卖身葬父(母)”的深渊,由此可见,封建礼制对于广大妇女的迫害何等严重!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卖身葬父》
痘印百科《中国古代丧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