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正式官衔的股级干部,在基层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

帮兄聊职场 2025-01-15 12:17:27

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在我国的领导职务序列中,最高的为国家级正职,最低的为乡科级副职,按照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规定,我国的领导职务分为十个序列,乡科级副职是我国最低的领导职务。

从公务员法到相关的配套文件中,都是没有股级这个单位,也没有股级这个领导职务。当然这是从机构设置的角度来分析的。在我国党政机关机构设置中,乡镇属于我国最基层的机关,机构规格属于科级。

目前的科级机关中,既有部分省级机关在处级机构中设置了科级机构,在地市级机关,各个委办局下设有科级机构,作为地市级机关的中层管理机构;县级机关的各个部委办局属于科级机构,与乡镇属于同一级别。

但县级机关和乡镇机关的机构设置,都是根据上级机构设置的情况来设置的。上面有一个部门,下面就要有几个办事的人,这叫机构对口,机构对口的目的,就是上面交代的事情有人来办理,有人来对接,基层工作就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针孔虽然很小,但承载的责任却是沉甸甸的,来不得半点马虎。

在县级局或是一个乡镇中,都有好几十号人,这些人根据机关工作的特性,需要从事不同的专业,需要归口不同的行业和上级部门,这些工作需要有人牵头,有相应的部门去对接,有专人来负责办理,于是股级这个机构就应运而生。

县乡机关中的股级机构不是今天才发明的,只是过去没有公务员法,也没有明确只有乡科级领导职务才算领导职务,那时的股级干部,在县级机构中也算是领导职务。公务员法实施以后,虽然股级干部不属于领导职务,但可以定义为机关中的骨干,是基层机关的管理人员。

现在县乡机关中的股级干部比较多,每一个县级局都有好几个股长,在乡镇中除了县级机关下派的机构称为所以外,乡镇机构中还有八九个内设机构,有的地方称为中心,有的地方称为办公室。比如党政办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这些办公室的主任,副主任,其实就是股级正职或是副职。

当然在县级机关,在机构改革以后,对于股级机构的设置也进行了规范。比如以前我在机关工作时,县委办、政府办等部门下设科,比如秘书科、机要科,行政科等,组织部设置了干部科、组织科、综合科等。

但最近几年全部进行了规范,不管是县委所属的部门,还是政府直属部门,内设机构全部规范为股。比如我老家所在的县,县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为综合股、秘书一股、秘书二股、督办室、研究室、人事股、行政股,保卫股、人防股、机关党委等。

再比如县人社局的内设机构,分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事业人员管理股、人才管理股、基金监督股、社会保险股、工资福利股、就业促进股、劳动关系股、农民工工作股、机关党委等。

在这些股室的负责人中,有的人是股级,有的人是副科级待遇。比如机关党委书记,本身就是局党组成员,享受的是副科级待遇,再比如人社局下面社保局局长、就是人社局的党组组成员,就业局的局长也是人社局党组成员,是副科级干部。

凡是兼任局党组成员的股长,都是副科级干部,没有兼任局党组成员的股室都是股级干部,是局里的中层干部,是局级领导干部的后备干部。在职务上,这些股长多数人都有希望提拔为副科级领导职务,能在县级机关中晋升为股长,也是一种进步。

在县级机构中,股室最多的单位是财政局,有17个股室,局长副局长只有6个人,平均每人差不多要分管三个股室;发改局有12个股室,局级干部也是6人。

在职务职级并行规定实施以后,虽然很多股长、副股长的职级,在晋升股级干部之前都是一级科员,但在晋升为股长以后,多数人都能晋升为四级主任科员,一些资格比较老的股长还可以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职级晋升成为解决股长待遇问题的重要举措。

综上所述,在基层机关中,特别是在县乡机关中,股级干部是县级机关和乡镇机关比较重要的管理骨干,他们虽然不属于国家编制范围内的领导职务,但在基层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劫色,是基层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骨干力量,也是乡科级干部的后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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