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怀瑾、陈鼓应和郭继承对“希言自然”的理解,谁更接近老子思想

问道化鸣 2024-11-09 18:41:16

其实,把郭继承先生跟南怀瑾、陈鼓应两位先生放在一起比较,是很不严肃的。因为南、陈两位先生的解读相对理性。而郭先生更偏向于感性,似乎也很注重流量管控。

三位国学大家对“希言自然”的理解各具特色,但准确度不同

南怀瑾的理性与博闻强识。世人称南怀瑾先生为国学大师,是对他博学多识的赞誉,他的解经作品,多数是口语解读,因此他的“老子他说”以道为主,援儒佛而入道,深入浅出,娓娓道来,勾连百家,纵横捭阖,常有发人所不能发,言人所未能言者。

他说“希言”,亦即平常较少用的名言,便是“无言之言,不说之说”的意思,例如佛典所说的“不可说”之说。

他认为:最高的道理,最高的境界,不是文字语言所能表达的。同样地,形而上最高的道理,也没有极其妥当的文字来表达的,这就是“希言”的内涵。

那么,什么叫“自然”呢?“自然”一词,在这里不可作为物质世界的自然,而是哲学的名辞,勉强解释,也可说是“原来如是”,犹如佛家的“法尔如是”一词相同。“法尔如是”,也便是表示本来原是这样的意思。

他强调说,老子所讲之“自然”不是佛家所讲之“自然”。道家的“自然”,与佛家的“法尔”相同——-法尔如是,你本来如此,物本如此。

短评:

南先生把“希言”与“最高的道理,最高的境界”联系在一起,虽没有提及“道”,但也暗示“希言”是指大道的,而这个“无言之言,不说之说”的“道”,是自然而然,本来如此的。

美中不足的是,南先生只是单纯地“就道论道”,将“道”的“本来如此”局限于大道本身的“不言之言、不说之说”范围内,并没涉及“道与万物”之间的关系,更没有扩展到圣人的“无为之治”上(这将在本文后段做解释)。

陈鼓应的专注与严谨。陈先生对“希言”的解读,与同是台湾著名学者的南怀瑾、曾仕强等人不同。南、曾等人都是把“言”作为“言说”来理解的,陈先生则跳出字面,直接把“言”理解为社会实践上的“政教命令”。

他说:“少发教令是合于自然的”。他解释说:“‘希言’就是‘少声教法令之治’,即是行‘清静无为’之政;以不扰民为原则,百姓安然畅适,这才合乎自然。”

短评:

陈鼓应先生的《老子注译及评介》影响中国当代老学文化近半个世纪,之所以说他专注、严谨,是相对而言的,他的主要精力都用在了道家思想研究上,有不少新建树,比如他的“中国哲学道家主干说”,他的《易传》哲学思想属于道家的观点,都影响广泛。

说陈先生严谨,是就其精神而言的,这并不是说他的“老子注”就十全十美,事实上,历来的老子注,只有相对的正确,没有谁的作品是完美的。

但陈先生把“希言自然”与“政教法令”和无为思想核心“不扰民”联系在一起,的确是真知灼见。

郭继承的家长里短。郭继承把《道德经》的最高价值“自然”理解为天地万物大自然,说大自然是不说话的,它本身就是大道的展现,它自来如此,也就是佛法所说“法尔如是”,老子告诉我们:我们要有一颗与自然界运行同频共振的心,去学习它的智慧,领会它的道理。

郭先生最喜欢引用佛言禅语来解释老子思想,因为在他看来,三教同源道相同,一道可解百家通。所以认为,老子说自然界的一切没有一样是永恒的,也就是佛陀说的“万法无常”,无常就是《易经》的变易,这也是孔夫子在河边所发的感慨:逝者如斯夫。

短评:

郭先生把老子“自然”,即自然而然的万物和谐状态,理解为大自然,是很低级的认知错误,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面的“天”就是自然界,如果按照郭先生的理解,“天法道”就等于“道法天”。

如果照此理解,那么,“成功遂事,而百姓谓我自然”,“夫莫之爵,而恒自然也”,“能辅万物之自然”,应该如何说得通呢?

事实上,在老子思想里,只有作为状态的“自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大自然”。

我对“希言自然”的理解

从前,我也跟南怀瑾、陈鼓应等学者一样,认为“希言自然”就是奉行“道治”,就不会依赖政教法令治理国家,这是符合自然之道原则的。

“希言自然”的字面意义的确如此。

但是我们遍览整个《道德经》,老子论道的目的就在于“无为”二字上,也就是说,“无为”是《道德经》的核心思想。而“无为”这一根本主张是从“道”与“万物”的关系中提炼出来的。

“道生之,畜之,长之,遂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弗有也,为而弗恃也,长而弗宰也,此之谓玄德”,天地万物都从“道”而来,但大道对于万物却是不把持、不依仗、不主宰的,道的这些属性,最根本的就是“无为”二字。

所以,“希言”的主体当然是“道”,但是老子说只是说它不言语、不发号施令这么简单吗?如果老子只是客观陈述道与万物之间的关系,不把道与万物之间的关系解释出来,那么,老子论道的社会意义就会大打折扣。

因此,“希言自然”这句话不仅省略了主语“道”,还省略了宾语“万物”,就是说这句话的完整意义在于:道不干涉万物,万物才能处在自然而然的状态。

这与“道法自然”的道理一样:“道”自己以自然为准则也对,但更重要的是“以万物之自然”为准则,就是说“道法自然”,法的是“万物之自然”,这样的解释才是完整的,全面的。

否则,“道”“生而弗有,为而弗恃,长而弗宰”就是一句空话!圣人“以百姓之心为心”,“能辅百姓之自然”就因没有依据而落空。

同样的,“我无为也,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也会成为一句空话。

总之,“希言自然”的完整意义是:大道不干涉万物,万物才能自然而然,自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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